正文 第五節 食品添加劑對食品安全性的影響(3 / 3)

另一甜味劑——甜蜜素,經水解後能形成有致癌威脅的環乙胺,環乙胺的主要排泄途徑是尿,因此對膀胱致癌的危險性最大。盡管大量研究證明其無致癌、致畸作用,但因美國國家科學研究委員會和國家科學院(NRC/NAS)1986年報告有促進和可能致癌性問題,故至今在美國聯邦法規中仍規定“禁止直接加入或用於食品”。FAO/WHO1994年對其ADI值規定每人每千克體重為0~11mg。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對糖精和甜蜜素在加工食品中的適用範圍和使用量均作了嚴格限製,並規定不允許在嬰幼兒食品中使用,不允許在水果凍中添加。

由於糖精鈉的甜度相當於蔗糖的650倍,也就是1kg糖精鈉就能達到650kg蔗糖的甜度。每千克糖精鈉售價僅為16~17元,650kg蔗糖的售價為2000元左右。因此,過量使用糖精鈉的現象很常見,特別是在某些劣質飲料、蜜餞和果脯中最常使用。

四、食品添加劑安全管理

1.食品添加劑生產管理要求

我國食品添加劑的管理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規體係,符合國家要求生產的添加劑食品是安全的。由於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有利於食品資源開發、食品加工,增強食品營養成分和對消費者的吸引力,因此,食品添加劑在食品加工保存過程中已成為一種必不可少的物質。但在食品中加入食品添加劑必須不影響食品營養價值,具有增強食品感官性狀、延長食品的保存期限或提高食品質量的作用。具體來說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遵循一定的規範和要求。

食品添加劑的生產企業應嚴格按照《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衛生部食品添加劑申報與受理規定》、《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衛生規範》的規定要求進行操作,產品必須經衛生部批準,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後,方可按質量標準組織生產,並建立企業生產記錄和產品留樣製度。產品包裝必須按規定進行標識和提供產品說明書,並在標識上明確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或GB14880《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範圍、使用量。禁止以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經營無衛生許可證、無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的食品添加劑。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對生產食品添加劑的單位和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單位進行監督執法,加大對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處罰力度。

2.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要求

食品添加劑,首先應該是對人類無毒無害的,其次才是它對食品色、香、味等性質的改善和提高。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無條件遵守《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食品衛生法》、《食品營養強化劑衛生管理辦法》,還應遵守以下要求:

(1)食品添加劑必須經過充分的毒理學鑒定,保證其在允許使用範圍內長期攝入而對人體無害。食品添加劑進入人體後,應能參與人體正常新陳代謝或能被正常的解毒過程解毒後完全排出體外,或因不被消化吸收而完全排出體外,而不在人體內分解或與其他物質反應形成對人體有害的物質。

(2)食品添加劑對食品的營養物質不應有破壞作用,也不影響食品質量及風味。

(3)食品添加劑應有助於食品的生產、加工、製造及貯運過程,具有保持食品營養價值、防止腐敗變質、增強感官性能及提高產品質量等作用,並應在較低使用量下具有顯著效果,而不得用於掩蓋食品腐敗變質等缺陷。

(4)食品添加劑最好在達到使用效果後除去而不進入人體。

(5)食品添加劑添加於食品後應能被分析鑒定出來。

(6)價格低廉、原料來源豐富、使用方便、易於貯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