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衛生篇(30)(2 / 3)

一是建立穩定的資金投入補償機製。政府是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的“提供者”,但不一定要做“生產者”,可采取“項目承包”的方式委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去做,以經濟補償的方式向社區衛生機構購買服務。這樣不僅能夠引入競爭機製,提高社區衛生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也符合建立公共財政和基本醫療保險製度以及醫療救助製度的要求。從2007年起,省財政將在中央財政補助4元的基礎上,對城市社區公共衛生工作按社區居民每人2元的標準進行補助,安排一定的經費用於社區衛生服務人員的培訓補助。各市、區級財政要按照省政府《意見》要求,對社區公共衛生按社區居民各不低於1元的標準進行補助,對社區衛生機構的房屋建設、設備配備、人員培訓進行專項補助。各地要積極探索建立穩定的社區衛生籌資機製和投入補償機製,規範社區衛生服務資金補助的範圍和方式。要加強對財政資金使用的管理和監督,使政府投入真正用到社區衛生服務上,真正用到居民身上;要探索完善政府“花錢買服務”的投入方式,新增城市衛生投入要重點用於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上。

二是完善基本醫療保障製度。11月份,甘肅省政府下發了《甘肅省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建立和規範了全省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製度。12月份,省級醫療機構正式啟動了濟困病床設置工作,重點解決城市特困人群的大病醫療救助。下一步省委、省政府要通過試點,逐步使城市居民都要實現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基本醫療保險,最終在全省形成多形式的醫療保障體係,提高人民群眾抵禦疾病風險的能力。為此,我們要按照“低水平、廣覆蓋”的原則,切實發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在醫療保障中的主要作用,積極落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參保人員尤其是生活困難群眾的醫療收費政策,探索與社區衛生服務相銜接、操作規範的城市醫療救助,實現全民醫保的目標。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及時納入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力爭到2008年全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醫保定點覆蓋麵達到60%以上,到2010年達到80%以上;要逐步將家庭病床納入醫保支付範圍,適當提高參保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費用的報銷比例;參保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的起付標準和個人負擔的比例要低於大中型醫院;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認真落實參保人員定點就醫政策,提供就近方便的“刷卡”聯網服務,參保人員選擇的定點醫療機構中應該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積極引導參保職工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

三是落實社區衛生服務價格政策。甘肅省物價部門已經研究下發了配套文件,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這次製定的社區衛生服務價格包括服務價格和藥品價格。今後要逐步實行零差率銷售藥品的政策。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醫療服務時,要嚴格執行《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對於一些個性化服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與服務對象簽訂合同,合理收取費用。

四是改革人事和編製管理。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按照事業單位改革的要求,改革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等製度,建立和完善內部激勵機製,防止走“辦機構、養人員”的老路。結合甘肅省實際和社區衛生服務的需求狀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編製原則上按每萬名居民4.5~5名配備。醫師、護士等專業技術人員應占編製總數的95%以上,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醫師總編製內配備一定比例的公共衛生醫師和中醫醫師,全科醫師與護士的比例目前按1∶1的標準配備。

五是理順藥品生產流通秩序。當前看病貴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藥品價格虛高問題。如果控製不好藥品價格,我們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成效就會大打折扣。最近,衛生部製定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本藥品目錄,明確要求減少中間環節,規範藥品購銷渠道,鼓勵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定點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生產和供應合格、價廉的常用藥品。因此,我們一定要把好關,積極開展政府集中采購藥品、統一配送、零差率銷售、醫藥分開和中心與站一體化管理的試點工作。

(四)加快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