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衛生篇(4)(3 / 3)

按照“數量適當、布局合理、條件合格、工作規範”的原則和衛生部《醫療機構發熱門(急)診設置指導原則(試行)》,我們在前一階段防治工作的基礎上,對定點醫院和發熱門診進行了調整,合理確定了定點醫院、後備醫院和發熱門診。每個市(州、地)隻保留設立1所定點醫院,指定了1~2個後備醫院。各定點醫院基本上具備收治“非典”病人的條件。每個縣(區)隻保留1所醫院發熱門診。未設發熱門診的其他醫院和鄉鎮衛生院,設立相對隔離的預檢接診點。目前各醫療機構對發熱病人的監測及轉診逐步趨於規範,醫院門診和住院病人人次明顯增多,各地醫療秩序基本恢複正常。

各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製和衛生監督部門恢複了正常的作息和休假,加強了值班製度,保證疫情監測、報告的及時暢通。在繼續重點監控“非典”的同時,我們還高度重視和加強其他傳染病尤其是鼠疫、霍亂、痢疾等的控製工作。近日,甘肅省玉門市和安西縣分別發生了霍亂和痢疾疫情,在當地政府和各級衛生部門的及時處置下,疫情已經得到了控製。臨潭縣也發生了局部甲肝暴發,疫情正在調查、處理之中。

(三)規範人員隔離措施

按照衛生部《傳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密切接觸者判定標準和處理原則(試行)》,各級衛生部門和醫療機構進一步規範了對密切接觸者和一般接觸者的劃分。對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14天,對一般接觸者進行2周的醫學觀察(定時測溫,觀察症狀),對體征正常者,不限製或變相限製其正常工作、生活和學習。對來自“非典”流行地區、有發熱症狀的人員在指定的醫療機構內實行醫學觀察。對來自連續20天以上沒有報告確診病例地區的人員不再實行醫學觀察。

隨著全國疫情的趨緩,我們取消了對人員流動的限製,在科學消毒、監控的前提下,各類招商引資、經貿洽談和對外交流以及會議、演出、賽事等公務、商務及其他日常活動正常進行,開放了旅遊和符合衛生條件的文化娛樂場所。

由於甘肅省已50多天沒有新發病例報告,目前除了偶爾有個別從原疫區返回的懷疑對象需要采取隔離措施,基本沒有隔離病人。一旦懷疑解除,隔離也隨即解除。

(四)規範衛生檢疫,做好交通檢疫消毒工作

針對甘肅省主要是輸入型病例的特征,我們強調繼續實施對省際流動人員的出入監控、防止疫病的輸入。按照國家防治非典型性肺炎衛生檢疫有關文件的要求,甘肅省對臨時性交通衛生檢疫站進行了調整。除了鐵路、民航已設立的起始檢疫站和公路部門保留的17個省際公路衛生檢疫站,省內各市(州、地)、縣(市、區)之間設置的公路臨時衛生檢疫站一律撤銷。

衛生檢疫站(點)隻對營運客車檢疫消毒,省內地區之間的交通工具不再進行消毒,不對交通工具外部和所載貨物進行消毒。對交通工具乘客和司乘人員在始發地和到達地進行體溫檢測。進一步規範了衛生檢疫行為,縮短檢疫時間,保障道路暢通,保證人員、物資的正常流動。

(五)繼續加強人口密集公共場所的預防監控

各街道(鄉鎮)、居委會(村委會)、學校以及賓館、飯店、用工企業等單位繼續對來自原疫情流行地區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嚴格實行健康報告製度。各旅行社對組團旅遊的人員實行必要的健康觀察,對發熱病人暫緩或取消旅行計劃,並與當地疾控部門加強聯係作出妥善安排。省內大型商場、體育場館、演出以及餐飲、娛樂等場所投入人力、資金和設備,改造硬件設施,把通風、消毒作為一項基本製度保持下來,認真落實預防“非典”的要求。衛生、新聞部門廣泛開展了科學消毒宣傳,各級衛生監督和疾病控製單位開展了科學消毒的指導,為科學消毒、減少對人體危害和環境汙染起到了積極作用。

(六)慎重開展預防性用藥,減少x光透視檢查

按照衛生部公布的“非典”防治技術等有關規範性要求,全省各定點收治醫院積極加強“非典”藥物使用,對已公布治療規範以外的其他藥物和治療方法盡量減少使用,慎重使用中草藥和胸腺肽等預防性藥物,減少x光透視次數,嚴格做好醫務人員防護工作。自4月份以來,全省累計培訓醫務人員5萬人次。為減少群眾使用預防性藥物的盲目性,衛生部門與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一道,廣泛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正麵宣傳和答疑釋惑,引導群眾了解科學預防知識。同時,衛生、醫藥部門積極推廣使用甘肅省自行開發生產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中藥製劑,如“貞芪扶正膠囊(衝劑)”在臨床治療中發揮了很好的療效。近日,甘肅丁氏“解毒丸”等三種樣品被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學研究院確認具有明顯的對抗sars病毒、保護細胞的作用。我們將積極扶持這些企業加快開展研製和生產,使這些藥品盡快投入臨床使用。

(七)認真做好高等學校防控工作,落實農民工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