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商標局注銷而喪失注冊商標在下列情況下,因被商標局注銷而喪失:
(1)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寬展期已過,而商標權所有人仍未提出續展申請,或者提出續展申請而未獲核準的;
(2)注冊商標所有人自願申請放棄其商標權,並向商標局辦理注銷手續的;
(3)作為商標抆所有人的企業關閉或公民死亡,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無人要求繼承其注冊商標的。
2.被商標局或被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而喪失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注冊商標在下列情況下因商標局撤銷或被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而喪失;
(1)擅自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的;
(2)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
(3)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
(4)連續3年停止使用其注冊商標的;
(5)對注冊商標使用的商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6)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對有爭議的注冊商標作出撒銷裁定的。
我國商標法實施細則還規定,無論注銷或撤銷,均予以公告,一年以後其他人即可自由使用這些商標。
五、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享有獨占,使用和處分的權利,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人可以在注冊有效期內穩定地使用,排除其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有償或者無償地轉讓其注冊商標;可以有償或者無償地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可以對侵權行為提出製止和賠償損失的請求;可以對假冒行為提出控告並附帶要求賠償損失。
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理,是保護商標專用權的重要內容。根據我國商標法擴規定,以下四種情況均屬於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為行為:
1.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
2.擅自製造或者銷售沙人注冊商標標示的;
3.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4.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對上述商標侵權行為,任何人都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控告或檢舉。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商標侵權行為的處罰,主要是禁止侵權者使用有關商標、賠償損失、罰款,惜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節專利法
專利法是調整因確認發明創造所有權、授予發明創造以專利、轉讓專利發明創造和利用專利發明創造而產生的各種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總和。為了鼓勵發明創造,有利於發明創造的推廣應用,促進科學技術的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我國於1984年3月20日頒布了專利法,並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我國專利法的宗旨有以下三點:一是承認發明創造的產權,用法律和經濟手段鼓勵發明創造;二是促進發明創造的推廣運用;三是為引進外國先進科學技術創造良好的法律保護環境。根據我國專利法的鈀定,現將我國專利法律製度的主要內容闡述如下:
一、授予專私權的條件
我國專利法的核心是保護發明創造的專利權。所謂專利權是指專利權人在法律規定的有效期內,對其專利發明創造享有實施的權利。從權利性質來看,首先,它是一種具有排他權利,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或者銷售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其次,它是一種具有地域性的權利,我國授予的專利權,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受到保護。最後,它是一種具有時間性的權利,隻在專利法規定的一定期限內有效。所謂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我國專利法就授予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權應當具備的條件,作了明確規定。
授予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條件
專利法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這就是說,在我國一項發明或實用新型要取得專利權,必須符合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這三個基本條件。
1.新穎性。這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這就是說,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必須是新技術,是現有技術中所沒有的。在認定是否新穎時一般依賴於以下三個標準:
第一,公開沄準。公開與否,是區別新舊發明或實用新型,確定發明、實用新型是否具有新穎的重要依據。怎樣才算是公開?一般說,公開的形式有三種,一是書麵公開;二是口頭公開,即通過口頭語言方式表達出來,為人們所知曉;三是使用公開,即通過使用方式公開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內容。
第二,地區標準。這是指在什麼地區內公開才使發恥或實用新型具有新穎性。國際上有三種標準,一是絕對新穎性,即一項發明在世界各國都未被公知公用,才認為具有新穎性;二是相對新穎性,即在本國範圍內未被公知公用,就算具備了新穎性;三是上述兩者的折衷,即在世界範圍內未被公知,在本國未被公用,才被視為具有新穎性。我國采用了第三種標準。
第三,時間標準。這是指發明或實用新型在什麼時間以前其技術內容未曾公開才具有新穎性。我國專利法規定,一項發明或實用新型在申請日前或優先權日前公開了,原則上就喪失了新穎性,成為現有技術的組成部分。所謂優先權,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規定的一種優惠權利。它是指一項發明的申請人就同一發明在一個締約國第一次提出申請後,又在一定的期限內向其他締約國提出申請時,申請人有權要求以第一次提出的日期作為後來提出申請的日期。申請人享有的這種權利,稱為優先權。上述的一定期限稱為優先權期。巴黎公約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的優先權期為一年,外觀設計的優先權期為半年。上述的第一次提出申請的日期,稱為優先權日。
二、專利的申請和審批
(一)專利的申請
專利權並非自發地產生,也不是由人們自己宣布成立,而是由有權申請專利的單位或者個人向專利局申請,並經其審查批準後授予的。那麼,什麼人有權申請專利?依照我國專利法的規定,下列主體有權申請專利:
1.職務發明創造的單位。所謂職務發明創造,是指發明人或設計人為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的單位一般包括有全民所有製企業、科研機構、集體所有製企業、科研機構、在中國境內的外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大專院校等。
2.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所謂非職務發明創造,就是職務發明創造以外的發明創造,而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了創造性貢獻的人。
3.發明的合法受讓人。根據我國專利法和繼承法的規定,專利申請權可以被轉讓或繼承。從而任何專利申請權的合法繼受人都有權申請和取得專利。
4.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或個人共同合作完成某項發明創造時,該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或個人共同享有申請和取得專利的權利。
5.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位組織也有權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在中國申請專利。
有權申請專利的人,申請專利時必須準備專利申請文件、遞交申請和繳納申請費,這是申請專利的程序。
準備專利申請文件。我國專利法規定,申請文件應包括請求書、發明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和摘要。申請外觀設計的,應當提交申請書以及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文件,並應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專利。申請人可以自己準備和遞交專利申請文件,但隻要條件允許,最好還是請一位專利代理代為準備較好。
(二)專利申請的審查和批準
專利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將自申請日起18個月內予以公布(專利局也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提莂公布申請)。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專利局可以依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專利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發明專利的申請人請求實質審查的時候,應當提交在申請日前與其發明有關的參考資料。發明專利已經在外國提出過申請的,申請人請求實質審查時,應當提交該國為審查其申請進行檢索的資料或者審查結果的資料;無正當理由不提交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專利局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後,認為不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對其申請進行修改;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答複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發明專利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後,專利局仍然認為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應當予以駁回。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應當作出審定,予以公告,並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