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綠色食品概述
1989年,我國提出了綠色食品的概念。綠色食品是無汙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的總稱,由於與環境保護有關的事物通常都冠以“綠色”二字,為了更加突出這類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態環境,因而命名為綠色食品。綠色食品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第一,產品或產品原料地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態環境質量標準;
第二,農作物種植、畜禽飼養、水產養殖及食品加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生產操作規程;
第三,產品必須符合綠色食品質量和衛生標準;
第四,產品外包裝必須符合國家食品標簽通用標準,符合綠色食品特定的包裝、裝潢和標簽規定。
綠色食品標誌由三部分構成,即上方的太陽,下方的葉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態環境;顏色為綠色,象征著植物生長和生命的希望,農業、環保;圖形為正圓形,意為保護、安全。AA級綠色食品標誌與字體為綠色,底色為白色,A級綠色食品標誌與字體為白色,底色為綠色。
綠色食品隻是中國的特有稱謂,國際上對與綠色食品類似的食品的稱謂不同。在英國稱為有機食品,在芬蘭、瑞典等國家稱為生態食品,在日本稱為自然食品。雖然叫法不同,但基本上都要求生產操作過程限製使用農藥和化肥。我國隻有AA級綠色食品與國際上的有機食品標準相同。
根據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的規定,綠色食品分為AA級和A級兩種。
(1)A級綠色食品指在生態環境質量符合標準規定的產地,生產過程中允許限量使用限定化學合成物質,按《生產綠色食品的農藥使用準則》、《生產綠色食品的肥料使用準則》及有關地區的《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相應條款生產、加工、產品標準符合A級綠色食品產品行業標準(BY/T268至NY/T292—95),包裝采用有關包裝材料國家標準GB7718—1994、農業部發布的《綠色食品包裝設計標準手冊》及其他有關規定,經檢測符合評價標準,並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A級綠色食品標誌的產品。
(2)AA級綠色食品指在生態環境質量符合標準規定的產地,生產過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學合成肥料、農藥和化學合成食品添加劑,按《生產綠色食品的農藥使用準則》、《生產綠色食品的肥料使用準則》及有關地區的《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相應條款生產、加工、產品標準符合AA級綠色食品產品行業標準(BY/T268至NY/T292—95),包裝采用有關包裝材料的國家標準GB7718—1994、農業部發布的《綠色食品包裝設計標準手冊》及其他有關規定,經檢測符合評價標準,並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AA級綠色食品標誌的產品。
綠色食品與普通食品相比有以下三個顯著特點:
第一,強調產品出自良好生態環境;
第二,對產品實行“從土地到餐桌”全程質量控製;
第三,對產品依法實行統一的標誌與管理。
二、綠色食品的安全性
按照國家綠色食品標準體係生產的綠色食品是安全的。發展綠色食品,既能增進人們的身體健康,又能保護環境。
影響綠色食品安全性的因素主要是環境汙染控製和生產汙染控製方麵沒有做好。為保證綠色食品的安全,主要抓好以下幾個方麵:
(1)生產經營的規範性按照“環境有監測、操作有規程、生產有記錄”的要求。
(2)產品質量的安全性狠抓原料、添加劑、農業投入品的使用情況檢查,從源頭上保障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質量安全,重點檢查獲證單位是否使用禁(限)用農(獸)藥;農(獸)藥、肥料、食品添加劑、飼料添加劑的使用是否符合相關準則,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獲證單位是否執行原料(飼料)訂購合同;采收、屠宰或捕撈是否符合農(獸)藥安全間隔期或休藥期的要求;原料及投入品貯存是否有專人管理和適宜場所。
(3)檢查包裝標識的合法性檢查獲證單位是否已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對農產品包裝標準的各項規定,重點檢查必需包裝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是否經包裝後上市銷售;產品或包裝上是否正確使用認證標誌,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的產品其證書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偽造、冒用、超範圍使用標誌等違法違規行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