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chapter 11(1 / 3)

一年一度的拉丁大典舉行時,執政官和所有國家高官,包括裁判官、保民官,都必須離開羅馬城,前往阿爾班山舉行獻祭。

這時,作為司祭的蓋烏斯,被任命為城市長官①,暫代裁判官②,主持法庭。

他資曆尚淺,隻能負責一些次要的私罪案件③。它們大多無聊而瑣碎,諸如欠債不還、違背合約之類。有時,就為了外省的幾隻失竊的羊④,也能出動陪審團舉行審判。

但蓋烏斯認為,這比擔任祭司有趣。他更喜歡研究法律,而非神學。因為法律講究係統和邏輯。而且,“行為比意圖重要”⑤。這完全符合他的認知。

見他翻閱法律文書,我玩笑道:“現在許多演說家和律師,對深入研究法律條文,是瞧不起的⑥。他們認為,這對打贏官司沒有什麼益處。”

“利用法律,煽動陪審團,打贏幾場官司,也不見得很有益處。”

“那什麼更有益處?”

“製定法律。”他說得風輕雲淡。

我笑了:“可別讓人聽見你這種說法。製定法律,是元老院和人民公會集體決定的事情。”

開庭審判,有時還會牽涉到其他因素。對於涉及“上等人”⑦的案件,尤須審慎。若能賣給適當的人一些適當的人情,有利無弊。

其中,一件案子很是典型:被告是羅馬城中有名的富商。原告是一個外省小店鋪的老板。他狀告富商在賣給他的白鬆香⑧中摻假。

從事實的角度看,我並不懷疑原告是有理的一方,值得同情。

但同情沒有意義。

被告顯然更值得結交:這位富商,老阿格裏帕,出身於外省的平民家庭,靠販賣香精發家致富,搬到羅馬城中,躋身騎士階級。他在卡普阿⑨有大香料廠,製造香料銷往世界各地,也從世界各地進口上等異香。

誠然,他沒有高貴的出身。但如今已不是出身決定一切的時代。衡量一個人,除了以出身為標準,更要以他本人的才能為標準。在他手中積累起來的財富,無疑是最好的才能證明書。

蓋烏斯需要結交這樣的人。父親為我們留下的家產不多。而政治之路,必然需要金錢鋪就。

目前,老阿格裏帕更急於結交蓋烏斯。他這個案子,正好落在蓋烏斯手中。

審判前夕,他通過各種人際關係,輾轉找到了我。

他是一個上門推銷的商人,而我作為前執政官馬塞勒斯的妻子。他賣給我一些上等的阿拉伯乳香、埃及玫瑰油、示巴的鈴蘭香脂和香鳶尾花油。

當然,這場低調的交易,是以非常低的價格。

他一邊點燃香料以證明這是真貨,一邊輕聲道:“最近,我不幸被一樁誣陷的官司纏上。如果敗訴,會對我的清白聲譽造成極大的不良影響。希望這種情況不會發生。”

我微笑:“災難一定不會發生在您這樣傑出的公民身上。希望您日後能多多支持我的弟弟,他的路還很長。”

“令弟年紀輕輕就做了城市長官,又有凱撒的器重,必然前途無量。日後,若他需要‘贈碗’⑩,我一定略盡綿力。”

這話說得滴水不漏,很是動聽。但未來到底如何,誰知道呢。商人是狡猾的動物,不會做無利可圖的投資。他不可能僅僅因為一個小案件的恩惠,就無條件支持蓋烏斯。要籠絡他,還得另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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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去法庭,旁聽了那次審判。

法庭設在鮑魯斯公會堂(11)中。這座古老的會堂,在被凱撒的賄金重建之後,愈發高大宏偉。

由於本日開審的都是一些次要案件,闊大的會堂中庭,被巨幅帷幔和隔板分隔為四個審判廳,同時處理四樁不同的案件。

蓋烏斯負責的這個案件,在一號審判廳。

廳中,法官的座位在高處的主席台上。前麵的桌上,除了卷宗和象牙書板,還放著一尊小型的正義女神雕像。女神手舉天平,象征正義。

不過,根據更流行的諷刺,這架天平是用來衡量原告與被告的賄金。

這沒什麼不正常的。當文明發展到一定的程度,必然產生腐敗。隻有野蠻人的世界,才不會那麼墮落。

法官旁邊,是幾十個陪審員的席位,他們已經就座。

這些陪審員,都是從名單中由蓋烏斯挑選的。這已經體現了他的傾向:他們幾乎都屬於富裕的騎士階級,沒有外省人。

陪審團對麵的長椅上,是原告與被告雙方的座位,也包括他們的親朋好友。雙方涇渭分明。

由於原告的路費和住宿費不那麼充裕,隻身一人來到羅馬。此時,隻能孤零零地坐在那裏,滿臉都是風塵仆仆的疲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