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這麼累了。
我幾乎能感到血液在血管中瘋狂地奔騰、迂回。
我靠著椅背,傻笑了數秒。
也許是我的心理有些病態吧。這麼累的感覺,我反倒覺得是一種享受,就像我非常享受無氧運動造成的肌肉酸疼一樣。
我果然也能不完全算是一個正常人吧,和他們那群怪人也許會更合得來。
也許,那些怪人,用“怪胎”來稱呼更合適。但是我不會這樣稱呼他們。
我記得,沒錯,就是在十二年前,我在上六年級的時候,由於稱呼一個人“肥”而不是“胖”,被一位比我大3歲的初中的小哥教育了一頓。
雖然當初那位小哥說了些什麼我完全不記得了,但也就是從那時起,我對於用詞就變得慢慢嚴謹了。
因此,無論如何我都不會稱他們為“怪胎”,就像我不會評價一個人“肥”。
我們本無多大區別,隻是區別我們的,隻是他們的那麼一點“奇怪”之處罷了。
也許覺得他們並不奇怪的我,更加的奇怪。
不過在那天,充滿紀念意義的那天之後,我一直沒再去那家店。
去的路線也不是很記得了。
我略微有些後悔當初沒有用筆記下路線,通往那家奇怪的茶餐廳的路線。
我沒有給他們留任何聯係方式。也許是出於不願他們找到我的心理,也許是出於為了讓他們刻意來聯係我的心理。
我的心裏似乎有著無法言喻的期待之情。
如果按照大部分小說的展開,我一定會在日後陷入一個天大的陰謀。就現在的情況來看,這種時候,如果能這樣風平浪靜,讓一切的奇怪的事結束,也許是一件好事。
絕對是一件好事,不是“也許”。
最近一直風平浪靜,雖然也下過兩場小雨,但是連霧都沒起過一次。
這難道是結束的標誌?
我想象著,不禁又有點失望。
難道我的怪異的世界,隻有一天?
一天就結束了嗎?
果然我還是在期望著怪事的發生。
即便那會將我引導至某條“不歸路”。
我所渴望的,不僅僅隻是接觸到那個奇妙的世界。
而且按照白華的話,我應該再也不可能脫離那個完全離譜的世界。
不,那個世界裏,應該不存在任何“譜”吧。
而現在,幻想著那奇妙的世界的我,正在“家裏”,坐在書桌前。
“家”是指的我租的公寓。
“家”裏隻有我一個人。
為了體現我自詡的各方麵的獨立,我從位於即將成為新的市中心的家搬了出來。
之後,在目前還勉強能稱得上是靠近市中心的地方,找到了具有60年代德國特色的老公寓。隻有三層樓的老公寓雖然古舊窄小,但也正是這一份窄小才會讓人覺得溫馨吧。至少我是這麼“浪漫地”認為的。鑒於那種風格符合我的品味,我在忘記問租金的情況下就毫不猶豫地訂了房子,完全沒和附近的公寓區對比。不,附近的公寓,我連看都沒進去看過。現在想來,真得慶祝我的好運,這裏的房租並不是很貴。
現在的這個家隻有我一個人,家的大小又恰好給我一個人住得舒服,若是多一個人就會窄小很多,除非那個人願意坐在浴缸裏靠著牆壁睡覺。就像是能給一頭黃驃馬足夠黃豆吃、足夠寬敞的、難得會漏漏雨的馬廄。
這“馬廄”雖談不上好,但也不算差,尤其是這建築的那種略帶老舊的感覺,從外觀上就能加上幾分。當然,這就有點看個人喜好了。
這間房子有兼作客廳、書房和臥室的房間,有長度隻夠坐著的浴缸和嶄新的抽水馬桶的衛生間,有著各種必要的不必要的廚具的、卻隻能勉強轉個身的廚房。這樣的屋子對於我這種收入不是很穩定的人,已經能算是很奢侈了。隻是要是多來一個人,那要不我,要不那人,必須有一個去躺浴缸了。
然後,就在這裏,我開始了身為不入流作者的生活。
過於無名的我,不敢稱呼自己為作家。
不過,雖說是搬出了家,我也實在是沒有離家多遠。
我並沒有搬到別的城市居住的決心。也許在我的至親大限之後,我才會做這樣的決心。我是一個在很多事方麵都缺乏主動性的人,沒有強大的“外力”驅使是不行的。
唯一一次我去主動做一件事,也隻有過那一次,近乎耗盡了我全部心力的一次。
那種事,一次就夠了。
有些事,一次就夠了。
無論結果如何。
我一直是這麼浪漫地認為的。
盡管被人勸過,如果這麼輕易就改變,我就不是我了。
“啊唉哎。”
我努力地張著嘴,盡力地張著,以至於聽到我的顎骨發出了“咯”的聲音以及肌肉發出的如同被拉裂一般的“嘶嘶”聲。我大張開嘴的同時,我卻又用手遮著嘴。
打著嗬欠,然後又吃力地深深吸了口氣。
我用手揉著有些疼的側臉。
我知道自己打嗬欠的模樣絕對很欠妥,用不倫不類形容也許恰到好處。
不過也隻有一個人的時候,我才會這樣打嗬欠。
大張著嘴,是因為精神狀態的徹底放鬆。
而用手遮著嘴,是為了遮掩我不雅的大張著嘴的儀態。
有一種掩耳盜鈴的感覺。
也許用一葉障目比較準確。
懶得在辭藻上過度地糾結了。
不過,原本,這並不是我的習慣,是在別人的影響下才有的。
兩個看似矛盾的動作,一個大大咧咧,一個遮遮掩掩,結合在了一起。
人,不愧是矛盾的動物。
我恢複原本的狀態,繼續工作——趴在桌上,修改著由之前的經曆轉換成的文字。
這是多天來寫的內容。
對於我一個慢性子、按心情做事的人來說,這工作量並不小。
三萬字有餘,就算打印出來也有幾十頁,轉換成word文檔也是有118kb的大小。想來要是能寫上10個這樣的故事,豈不就是1MB了?長度和大部分快餐小說都要差不多了。那樣也許就能出書了吧。
但是能出書嗎,我寫的這個東西?這種不入流的東西。
我歎了口氣,翻動著紙張。
現在這個畢竟還隻是草稿。
無論寫得多麼認真地排了版麵,在我自己能滿意文章的語言文字之前,所有的內容都是“草稿”。
草稿已經寫好了,現在做的,是審閱、修改和編輯,然後得出新的“草稿”。
我打算使故事更加的圓潤,更加的文學化一些,更加的文學化。
修改三遍,八遍邊,十一遍。
花上一周的時間來修改,花上一個月的時間來修改。
我追求完美,我自己能滿意之前,不會拿給別人看的。
在把整篇接近四萬字的文字連續修改了兩遍後,我將筆扔進了筆筒,就像是扔飛鏢一樣扔了進去。
我扔得很安心,毫不在意筆的感受。那不是鋼筆,不會因為這點衝擊把筆頭磕歪、磕裂。若是鋼筆,必然是將它奉為大爺。但這隻是商店裏的1元一支的圓珠筆,就連筆芯都比整支筆的價格差不了多少。
我閉著眼,靠著椅背小歇著。
讓這“怪異”暫且告一段落吧。
我在看第三遍,這一邊純粹是在看。以一副的讀者的角度看著每一行的文字,用指甲劃著。
果然,還是無法滿意。
雖然我已經盡力修改了,但是對於見到X侯爵的那個場景還是無法很好地寫下,就像有什麼在給我的創造力製造阻礙一般。X的那種拒人於千裏之外的壓迫感,無論怎樣都無法用文字很好地表達出來。
不滿意。
不,我已經發揮到自己的極限了。
遇到這樣的人,也許是我的不幸。
沒錯,不幸!絕對是不幸!
我感歎著,閉起眼,試圖再多回憶一些那一日的事情。
那麼多天前的事,茶會時候的事以及之後的事,我已經記不清了。隻希望白華沒有警告過我什麼類似於“不要做多餘的事”之類的話就好。
他不是福爾摩斯,我也不是華生。
我們做的事也不是什麼能對人類有巨大貢獻,連給於眼前的人一點便利都辦不到。
這些僅僅對於我個人有意義的事,本沒必要記錄下來。
但是我又有一種“如果不記下來,總有一天會忘記”的擔憂,我還是這麼做了。
隻是,無論從哪個角度考慮,都隻能算作是“多餘的事”。
希望他沒做過那樣的警告。
我可不想做什麼會招來更加奇怪的東西的事。
不過,再奇怪的事,我在那一天應該基本都見過了吧。
某一個人的無與倫比的算計。
某一個人的無與倫比的倒黴。
某一個人的無與倫比的粗狂。
某一個人的無與倫比的自我中心。
某一個人的無與倫比的天然呆。
某一個人的無與倫比的傲氣。
某一個人的無與倫比的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