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十、聰明反被聰明誤(2 / 3)

不續簽的原因有多種,如雇主家確實不再用人了,別的家政公司能提供工資低的保姆等,但一個最重要的原因是家政工與雇主私簽了。這種雇主往往是貪圖那點兒小利,為了省下每月的50元管理費。但他們忽視了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萬一家政工在他家發生問題或給他家造成人財物的損失,誰來承擔調解與賠償的責任呢?而保姆希望私簽的原因往往是誤以為雇主會把省下的管理費加到她的工資裏。豈不知,雇主想省的就是這個錢,怎能再加給她?與其加給她,就不如給家政公司,還能買個安全可靠呢。不僅如此,以後連應該加的工資也不加了,甚至還會拖欠工資。因為反正沒有人來為她撐腰了,並且雇主不會因為私簽了就一直用這個保姆,一旦不需要了,他就會讓保姆走人,而根本不考慮這個保姆由於與他私簽已經脫離了公司的事實。這些吃了啞巴虧的家政工有些不好意思再回到原公司,隻好到別的家政公司去,再去交一份這樣那樣的錢。曾經有個私簽了的保姆,家中有事必須回去,由於失去了公司的保護,辭工時被雇主扣壓了最後一個月的工資,返回鵬城後繼續討要未成,隻好來到家好家政公司。等待分配期間,她壓不住委屈和憤恨,不經意中把這件事說了出來。吳冷蘭問她為何不讓她原來的家政公司幫忙討要,她卻閃爍其詞、支支吾吾起來。吳冷蘭斷定其中必有隱情,再三追問,原來她是這裏的老家政工了,她的雇主也是家好家政公司的老雇主了,一年多前他們的合同到期,雇主私下跟她商量不通過公司留在他家幹就行了。然而,一年來不僅沒增加過工資,而且,麵對雇主的責罵和挑剔,也不敢像以前那樣“不幹了,回公司重新分配去!”隻得忍氣吞聲,沒想到連最後一個月的工資都拿不到了。雇主可上算了,不僅節省了一年多的管理費,還白賺了一個月的保姆用。吳冷蘭了解了實情後,即氣憤又同情:

“你呀!你呀!讓我說什麼好呢?還敢再私簽嗎?”

她囁嚅著:“不就是因為吃了苦頭,才又回來了嗎?”

私簽不僅會使保姆受損,雇主也有吃啞巴虧的。吳冷蘭前些日子聽別的家政公司的同行說過,她們給一個雇主推薦過一個鍾點工,由於沒有人去送,就讓那個鍾點工自己去雇主家麵試。第二天雇主來電話說那個人的時間不合適,家政公司就設法把提前收取的試工保證金托人帶去退給了雇主。過了兩個多月,那個鍾點工突然去家政公司,非得要回她的資料不可,說她已經到廣州工作了,這是回來辦點事,順便把自己的資料拿走,反正她不會再讓家政公司給介紹工作了。公司不同意,她就提出撕掉那張身份證複印件,這還不算完,還非要把登記表上的身份證號碼塗掉,說那個號碼是她銀行取款密碼,氣得那個公司負責人一下子撕爛了那張登記表:這下子你放心了吧!誰知,過了一天,那個雇主突然來電話打聽這個鍾點工的底細,並問能否找到她。公司覺得奇怪:那個鍾點工不是不適合你們家嗎?問她幹什麼?“她昨天偷了我們家的東西!”原來,鍾點工兩個多月前去麵試時,跟雇主私下商量:反正家政公司沒來人,不知道詳細情況,就說不合適,不通過家政公司了,雙方一個可以省下介紹費,一個可以把應該交給公司的管理費也作為自己的收入,因為她現在很困難,太需要錢了。雇主覺得既能省下介紹費,又能順水推舟做個人情,何樂不為呢?卻不知這個鍾點工有她自己的打算。這兩個月她以積極熱情工作的假象,贏得了雇主的信任,並利用工作之機,摸清了雇主家的底細和存放值錢物品的地方。昨天她偷了一些東西(那個雇主不願意說丟了什麼),便消失得無影無蹤了。當得知她偷東西的頭一天晚上專程來家政公司銷毀她的資料時,雇主在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歎了一口氣掛掉了電話。她肯定後悔自己貪小失大的做法,也知道這種事隻能打掉牙往肚子裏咽,說出來別人不定怎麼笑話她呢。還有一個既小氣又苛刻的小姐為了省下交給家政公司的費用,跟蹤另一個使用保姆的雇主到了人家家裏,讓那個保姆私下給她介紹一個老鄉或熟人。也巧,兩天後那個雇主辭退了保姆,接著做了個順水人情,把保姆轉給了她。誰知剛到她家,保姆就提出借3000元,當天晚上保姆又借口有事沒回來過夜,氣得她有苦難言,有氣難訴,隻能在第二天半夜保姆返回時,把行李扔到樓下不準保姆進門來發泄心頭的怒氣。

就是那百分之十的續單,再簽時也很不順利,幾乎沒有一個雇主會按時來交費的。要一遍遍地打電話催,然後上門去簽,往往好不容易簽成了,電話費也耗去幾多了。

還有一種雇主打小算盤,沾小便宜,嘴上總是答應續簽,卻拖了今天拖明天,拖過十幾、二十幾天後,突然讓家政工回來了,說是有這樣那樣的原因不能續簽了,你說這管理費收還是不收?真要較真去收這幾十塊錢吧,恐怕電話費都不止這個數,因為他老是躲著你或拖你。

但還有一情況的私簽是沒法避免的,就是有些家政工在雇主家幹得非常好,雇傭之間相處的很和諧,雇主對其也很信任,雙方都希望長期合作下去,但由於某種原因暫時中斷了服務,一般是由於家政工要回家處理一些事情。當這個家政工再返回鵬城時,就先去雇主家,即使這個雇主已經找了別的家政工,也會辭掉而雇用她。盡管這個家政工回家之前去家政公司請過假,但返回後,雇傭雙方都不對家政公司說,合同不到期也不要求再送人,自然,家政公司就不再追問續簽的事情。直到雇主家因為某種原因確實不再用人,那個家政工重返公司時,就說是剛剛從家裏回來便可搪塞過去。所以有些家政公司的資料中,常常會有一些簽了合同沒到期便不再需要家政工的雇主資料,他們往往不辦暫停也不要求退管理費,就那樣不了了之。

說過預防私簽的話沒兩天,私簽的事就發生了。

這天早晨,來了一個提著行李的女人,她自我介紹是個老家政工,叫吳玉華。吳玉華個頭高高,大約40歲的樣子,膚色雖然黑黑,但五官很受看。她說她年前回家了,剛剛從家裏回來,說這些話時她言語閃爍,目光遊離。吳冷蘭問了她幾個問題,發現她回答的前後自相矛盾,便找出她的台帳看了一下,發現她的前一個雇主是今年三月份到期的,她一直做到合同期滿,何來春節回家這一說呢?很有可能是個私簽後又被雇主辭退了的家政工。

雖然事情沒搞清楚,但考慮到畢竟也是家好家政的老家政工,暫且讓她住下再說。放下行李,她說還沒吃早飯,就讓她先去吃飯。

高真過來不一會兒,她也吃完早飯回來了。吳冷蘭把她叫進來:

“來,你還沒見到現在的經理吧。”

“我聽說柯經理不幹了,換了一個經理,就是這位吧。”

吳玉華從去年下了戶,就沒挪地方,一點兒不知道家好家政公司這幾個月的變化。

“不是。接柯梅的叫李雲,差點把這個公司搞垮了,這個經理姓高。”

“高經理,你好。”能在一個雇主家幹長久的人都是舉止得體的。

“你說你春節前回家了,剛剛回來是嗎?”吳冷蘭看著台帳,轉入正題。“那雇主應該換人的,這裏怎麼沒有換人記錄呢?我記得那時我剛到這個公司來,給這個雇主打過電話,問續簽的事。小姐說他們家的合同到期時,保姆就回家了,他們也不想再請了。那麼這兩個月是誰在那裏呢?”

吳玉華支支唔唔答不上來了。

雖然吳冷蘭還沒來得及向高真彙報這件事,但高真從吳冷蘭的問話中已經感覺到,這可能是個私簽的家政工。她不喜歡繞圈子,幹脆單刀直入。

“說實話有什麼關係。是不是雇主合同到期你就偷偷留在那裏了,現在雇主不要你了,你沒處可去,隻好又回來了?”

吳玉華無言以對,瞞不過去,隻好承認了。

原來,合同到期後,雇主跟她商量,不跟家好家政公司續簽了,讓她留下,就說她直接回家了。她以為雇主能把節省的管理費加到她的工資裏,誰知,雇主一分工資也沒加,白賺了個保姆用。要不是雇主人很和善寬容,她早就不幹了。然而,才幹了兩個多月,雇主說要回老家去,就讓她離開了,根本就沒考慮吳玉華因為與她私簽已經脫離了家好家政公司這個事實。一下子沒地方可去,隻好厚著臉皮再回來,怕公司不要她,就編了個謊話。

“你看,總以為私簽你自己能沾多大的光,其實雇主就是想省下管理費,怎麼能再加給你呢?你還算幸運,雇主沒拖欠你的工資,你又沒在雇主家發生什麼事情。如果拖欠你的工資或發生了什麼事情,誰去給你討公道?你知道嗎?現在正好有一個因為私簽被扣壓了一個月工資的在待崗,有空你跟她聊聊吧。還有,私簽的家政工等於自動脫離公司,想回來的話,需要重新辦手續。能接受,我們就給你安排工作,不能接受,就到其它家政公司去吧。”

到其它家政公司也要辦手續,這個道理吳玉華懂,她略一思索,同意重新辦手續。

“嗨!你真是偷雞不成蝕把米,沒多掙工資倒多交一份管理費。”高真說起話來從不留情麵。

“是的,是的,我一定接受教訓。”

把吳玉華私簽的事了解清楚,又讓她重新辦了手續,吳冷蘭跟高真商量,今後培訓加上私簽這個內容,要讓家政工認清私簽的危害,用吳玉華的例子教育她們,不要對私簽抱有幻想,沾小便宜的結果有可能吃大虧。

然而,目光短淺的永遠鼠目寸光,文化水平也決定了她們永遠分不清利害關係,一個月後,吳玉華還是私簽了,這一次她還是經不住雇主的蠱惑。

重新辦了手續後,吳玉華很快被一個家好家政公司的老雇主選中。這是個小學老師,姓孫,有半年多沒在家好家政請保姆了。吳冷蘭去送吳玉華時,問起了以前那個保姆的情況,孫老師三說兩說說漏了嘴,原來那個人也是跟她私簽的,剛離開她家回老家了,所以她又急著找保姆了。就是嘛,家裏有雙胞胎男孩,怎麼能半年不用保姆呢?私簽過的吳玉華,到了一個善於私簽的雇主家,結果難卜。

回來後,吳冷蘭把這個擔心告訴了高真,並打算下次去簽合同時,向孫老師陳述私簽的利害。想一個小學教師,應該是個懂道理的人。

拖拖拉拉半個多月,孫老師才答應簽合同,隻簽半年。因為是老雇主,不收介紹費,收了管理費,又收了用工保證金。吳冷蘭裝作不知道孫老師與前一個保姆私簽的事,借收用工保證金之機,反複對孫老師講明私簽的危害性,一切都是那麼正常,孫老師似乎也很接受吳冷蘭的說教。然而,半個月後,孫老師以孩子不跟吳玉華睡覺為由辭退了她,並以家好家政公司不能給她提供符合她條件的保姆為由退了單。

吳玉華回來的當天就走了,說是回家了從此不會回來了。走之前,她向高真提了個要求:能不能把她交的12個月的管理費退11個月的,也就是退110塊錢給她,因為她隻幹了1個月。按家政公司的行規,這個管理費是家政公司的收入之一,沒有退的。但高真考慮到無論何種情況,這些人出來掙錢都不容易,何況每月才能掙幾百元,我們自己損失點兒也別讓她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