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統一思想的背景下造就出一段盛世--"康乾盛世"。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康乾盛世曆史報告》在介紹清朝財政與社會經濟狀況時,明確指出:清朝前期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達到中國封建社會的最高水平,商品經濟水平與工商業繁榮程度,也達到曆史上前所未有的高度。
範文瀾在其主編的《中國通史簡編》緒論部分中指出:清朝前期的封建經濟比明朝更繁榮,手工業和商業在明朝基礎上進一步發展。
康、雍、乾三代的盛世局麵是中國封建社會持續時間最長的治世。據載,清康熙時,國家儲備更充足,自康熙五十年起,總計康熙朝蠲免錢糧達白銀1.4億兩。乾隆時,國家鼎盛,儲備雄厚,先後四次免全國錢糧,累計達白銀1.2億兩;又三次免全國漕糧1000萬石左右。國庫存銀最高時近8000萬兩,常年在六七千萬兩之間。即使打仗,軍用浩繁,國庫存銀少則二三千萬兩,多則六千萬兩。
一個朝代通常是以武力推翻另一個朝代而建立的,但馬背上得天下絕不表示就能坐在馬背上守天下。萬裏江山千鈞擔,守業更比創業難。因此,大凡開國之初,統治者多要推行休養生息的政策。
明清之際,經過長期戰亂,經濟殘破,土地荒廢,人口銳減。民間言傳"離亂人,不如太平犬"。對於老百姓來說,改朝換代的戰亂結束後,新的朝廷就要休養生息了,這未嚐不是一件好事。
清統治者以農業"為國之本",大力發展經濟,實施"裕民"之策,力求達到家給人足。清廷繼承和發展順治年間提出的一些積極措施,在經濟政策上進行了一係列調整變革,社會經濟得以迅速恢複發展。
順治和康熙時,編定《賦役全書》,以明萬曆年間的賦役額為準,取消苛捐雜稅,歸並稅收名目。又頒發"易知由單"、"串票",簡化征收手續,改進納稅製度。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宣布"永不加賦",將丁稅總額固定下來,不再隨人口的增加而增收,穩定了全國的丁稅負擔。
康熙強調:"從來致治之道,裕民為先,惟以海內富庶為先。"在這一思想的指導下,清朝開始實施大規模發展農業的計劃,全麵推行墾荒政策,自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起,要求五年內將全國的荒地全部墾為農田,凡墾荒成績突出的省份和官員受獎,反之則受罰。資助農民墾荒,鼓勵墾荒的積極性。與此同時,指令各地特別是駐邊疆地區的軍隊實行"軍屯",土地廣為開墾,耕地逐步增長。
水利是農業的命脈,清政府不惜投巨資治理黃淮水患,整治運河。自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實施治黃,曆三十年,肆虐半個多世紀的黃淮水患得以根治,黃河"安瀾順軌百有餘年",農業連年豐收。乾隆時繼續大規模興修水利,實行高投入,又勝過前朝。總計"河工、海塘,以億萬計"。
清廷陸續頒布了一係列推進農業發展的有效措施。康熙1669年下令停止清初實行的圈地政策,宣稱滿漢軍民一律平等對待;將土地還給農民,獎勵墾荒,農民開墾了大量荒地,清初100多年裏,耕地麵積增加了40%以上;還規定大地主不許欺淩佃戶,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雇傭關係;減免地租,並且免除雜派和"三餉"(遼餉、剿餉、練餉),獎勵墾荒,招集流亡,減輕賦役,康熙時宣布以1711年的丁銀額為準,"永不加賦"。雍正時又進一步采取了"地丁合一"、"攤丁入畝"的政策,這是對明朝一條鞭法的沿襲和發展。這一係列措施減輕了農民的負擔,緩和了階級矛盾,封建秩序逐漸穩定,農業生產比以前有了顯著的恢複和發展。這首先表現在耕地麵積的擴大上,據相關資料記載,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除去官田、一些少數民族的土地及部分地主隱瞞的土地,全國耕地麵積達607萬頃,雍正時增至890萬頃。
康熙帝獎勵墾荒,宣布原明藩王的土地歸現耕種人所有;維護國家統一,平定叛亂;維護國家利益,抵禦外族侵略。閻崇年評價說,康熙大帝革除舊製,施行新政,勤於國事,好學不倦,禦敵入侵,山河一統,治河重農,提倡文教,奠下了清朝興盛的根基,開創出"康乾盛世"的大局麵。
雍正時對農業發展最有促進作用的是實行"攤丁入畝"。中國自古就有人丁稅,成年男子,不論貧富,均須繳納人頭稅。雍正實行改革,取消了人頭稅,將人丁稅攤入地畝,征收統一的地丁銀,按地畝之多少,定納稅之數目,地多者多納,地少者少納,無地者不納。此項政策將丁銀平均分攤於地畝之內,不再按人丁和地畝雙重標準收稅,變成了單一的土地稅。這是一項意義重大的改革,從此廢除了中國曆史上長期存在的人頭稅,簡化了收稅標準和手續,有利於丁多地少的貧苦農民。同時,這項改革也意味著國家對農民人身的控製也放鬆了,更進一步促進了人口流動和民族融合。
據《清實錄》載,雍正二年(1724年)全國耕地麵積達7.8億畝,至乾隆朝已突破10億畝。隨著耕地的擴展,人口增長尤為迅猛,繼康熙六十一年突破一億人口大關後,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又突破三億,此時的人均耕地僅三畝多一點。這意味著,一年的糧食產量要養活3億人,非農業已發展到了很高水平不能為。再看財政,順治時,入不敷出;康熙末年,國庫存銀不足1000萬兩;雍正五年已達到5000萬兩;乾隆朝最盛時,國庫存銀高達8000萬兩。國家財政充足,惠於民施,大規模減免錢糧,僅據《清聖祖實錄》統計,自康熙元年至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累計免去全國地畝人丁銀共1.17億兩。又自康熙五十年起,3年內總減免全國新征、舊欠,共白銀3206萬餘兩。同時宣布"自是後年所生人丁永不加賦"。乾隆時,先後四次減免全國錢糧,總額達1.2億兩。這在中國曆史上是空前絕後的,充分顯示了盛世的經濟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