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活路引(1 / 1)

蠟燭許願其實並非是現代的產物,更不是起源於西方,早在很久以前的年代就已經存在。

孔明燈在海南稱為天燈(文燈),而古代的河燈等等,都是有著特殊的含義,點蠟燭在古代除了照明外,在一些特殊的時間或者地點代表著不同的意思。

現代人放孔明燈多作為祈福之用,男女老少親手寫下祝福的心願,象征豐收成功,幸福年年,大約於清朝道光年間,先民由大陸福建省惠安、安溪等縣傳入台灣的台北縣、平溪鄉、十分寮地區,即基隆河的上遊。

據十分寮地區父老前輩的口述表示,早年於前清年間十分地區鬧過土匪,由於地處山區,所以村民都向山中逃過,待土匪走後,留守在村中的人,就在夜間施放天燈作為信號,告知山上避難的村民,可以下山回家了,也借此種方式向村民報平安。

由於當日由山上避難回家的日子,正是農曆正月十五即是元宵節,從此以後,每年的元宵節,十分地區的村民便以放天燈的儀式來慶祝,且向鄰村的村民互報平安。

也因此十分地區的村民又稱天燈為“祈福燈”或“平安燈”。

然而在往前追溯,那就是另一番光景,元宵節是敬神的節日!

此說法來自於傳說中文帝敬佛,漢文帝平亂,立十二月五為平息呂氏之亂而舉國歡慶的節日後說起。

源於佛教說。

這種說法主要是胡申生先生主編的《社會風俗三百題》中:“佛教教義中把火光比作佛之威神,《無量壽經》有‘無量火焰,照耀無極’說法。在佛教教義中,燈一直是作為佛前的供具之一。

而且佛教經典中反複宣傳:‘百千燈明懺悔罪’(《菩薩藏經》),‘為世燈明最福田’(《無量壽經》)。逢遇佛教盛會都要大明燈火。在佛教傳說中,於正月十五張燈有關係的是有關佛祖神變的事跡。

據《僧史略》載,佛祖釋迦牟尼示現神變、降伏神魔是在西方12月30日,即東土正月十五日,為紀念佛祖神變,此日需舉行燃燈****。東漢明帝時,摩騰竺法蘭東來傳教,漢明帝就敕令正月十五佛祖神變之日燃燈,並親自到寺院張燈,以示禮佛。自此以後,元宵燈便蔚然成風。”

但是也有學者認為,此種觀點站不住腳,認為佛教隻是在這一天利用人們的節慶氣氛來擴大自己的影響,可是若在往前追溯那就更是撲朔迷離,不是敬神,也不是許願,而是懺悔鬼魂讓人升天成仙佛。

古之道家,陰陽家等偏離世俗的門派,宣揚在鬼節或者元宵節等等季節在燈上寫死者的名字,放飛空中,讓死者的靈魂抵達上天成佛,也就是古代所謂的天宮,李白詩中的白玉京!

古人認為死者要麼升天成佛成仙,要麼落入地獄或作厲鬼,或者墜入輪回重新轉世為人,而人是其中的橋梁,生人為那些死者開路,燒錢驅餓鬼,念經超度,甚至為死者做接引的路牌等等。可謂蔚然成風,毒害後世,先秦時舉國迷信者比比皆是。

“三叔。”陳陽紅眼微濕,而在這個地方,點蠟無異是一件自殺的事情,這些火是自己的陽氣,承載希望,陳陽手中這些熄滅的蠟燭都是那一個個進入此地之人的共同的願望,離開這裏。

因為三叔和老金的蠟燭而產生的共鳴,所以才一一見到,甚至若果法力高深的人會看見,那些蠟燭每一個都有一個靈魂。

“很好。”三叔喃喃道,“發現老金點蠟燭的時候我就想到了結果。”

蠟燭許願,接引鬼魂,這些事都告訴著三叔一條路,老金在賭,三叔也在賭,賭這裏不止隻有他們被困在這裏,雖然那些人死了,但是隻要能產生共鳴,那麼就有希望。

在古代有一種方法叫走鬼燈,人帶鬼,人點著燈籠或者蠟燭,帶著後麵的鬼魂走,也就是超度,與道士的趕屍有異曲同工的之妙,前者是帶鬼超度,而後者是帶死者和靈魂回歸故土。

而那些火光則是路引,活著的路引,一時間周圍的鬼手和黑色的路居然開始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