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體育不是在任何時候和任何場合下都被允許舉行的,隻是在一些特定的與慶典有關的場合下才能舉行。體育作為神聖儀式的組成部分而存在。我們在一係列的曆史文獻(包括敦煌文獻)中發現有大量有關祭禮、驅儺、迎神賽社等記載,都是珍貴的慶典活動文獻。我們還能從敦煌的石窟壁畫和墓葬彩繪磚畫中見到一大批珍貴的形象資料,如角抵、百戲、棋弈、馬球、武術等等表演圖像。將文字資料與圖像資料會聚在一起,一千六百年前的各種慶典活動就凸現出來,鮮活生動,讓人的視野豁然開朗,原來在這些文獻和繪畫背後,還有如此遼闊且絢麗的一個體育勝境!敦煌古代體育存在於祭禮、迎神賽社的鑼鼓中,已經曆了長期的演變和傳承,這是需要再認識的。
禮祭中稱一切都是為了娛神,而娛神也隻是祈求豐年的手段。社祭逐漸形成了“社火”或“迎神賽社”,是在社區內舉行的全民參與的節日狂歡。百戲、樂舞將各項雜藝與歌舞凝聚到一起,以“賽”為內涵。當時稱社事為“賽”,稱社之集會為“賽會”。賽也是“賽禱”,更是競爭,是個人、團隊、鄉黨及國家榮譽感催生的競爭意識,以及為此而展示的競技手段。這種榮譽感和競爭意識滲透於漢唐時期的射禮、角抵、百戲之中,並在充滿民族特色的迎神賽社中代代張揚。
迎神是充滿宗教色彩的,所迎卻常有一些俗神;迎神的目的則是為了賽會,而賽會帶有濃烈的世俗氣息。迎神賽社涵蓋了僧俗兩界,尤其是佛道二教利用迎神賽社弘宣教義、聚斂錢財,亦盡可能借助著宗教的力量,而擴大自己的活動規範。隨著時間的發展,迎神賽社有了多元的發展,於是土地神不再是唯一之神靈,而因民所敬,依廟所祀;於是敬神的旗幟雖仍高揚,供神的儀節雖仍留存,卻被修剪為眾多競技表演之一種;於是狂歡和萬民同樂的氣氛超越了僧俗兩界,係結著僧俗兩端,一切世俗的東西都塗抹上宗教的神聖,一切宗教的儀軌都被嫁接於世俗的作為。迎神賽社與宗教之間相互借助,既有活躍的僧道身影,也有縱情歡樂的俗眾,這種歡騰的場麵,灑向了敦煌各民族生存的追求之中。
敦煌古代體育體現了人類對生命的敬畏,宣泄對自然和人類生命的鍾愛和執著,表現對生命本質之動態過程的審美意識,總之,都凝聚著生命觀念。尤其是我們對敦煌古代體育本體的追求,正是對於體育的一種正本清源,一種文化尋根;也就是對於體育作為敦煌傳統體育形式的“本質”、“本源”,作為一種獨特的體育“存在”的價值和意義進行具體的論證。如:敦煌的禮樂文化具有極大吸附作用,敦煌體育正是以“樂”為核心吸附了多種體育的因素才造就出後世成熟的體育。這裏所指的“樂”,並非現代藝術形態學意義上的音樂之謂,也不僅指樂器、樂譜、樂舞,而是一種樂的精神和體製,它既是一種古老的文化樣式,又是一種精神傳統的體現。所以,“樂”原本就體現為一種綜合的表演形態。從娛神祈福禳災歌功頌德、娛樂王公貴族,進而在勾欄瓦肆裏蔓衍成豐富多彩的百戲雜耍以娛樂大眾,從神巫之樂、寺廟之樂發展到世俗之樂,一直保持著一種綜合表演的特質。正是從“樂”開始,逐漸與“爭”、“勝”、“贏”等融合,形成了敦煌古代體育的形式,並體現出一種特有的民間喜樂的色彩和突出世俗娛樂的特點。
另外,軍事文化與市俗文化的交彙,本土文化與西域文化的融合,都對敦煌古代體育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在對古代體育史的研究中,敦煌出土文獻發揮了重要作用。首先從生產勞動和地理環境來幫助我們找出文化類型,再從社會結構、生活習慣、宗教信仰、語言係屬以及民族的融合遷徙來了解文化的傳承特征,使我們多元地認識最早的原始體育到現代體育的發展曆程,以闡明體育史是各種傳統不斷遷回與不斷改變的曆史。例如:甘肅居延出土的簡牘中,有關《秋射》者近百餘枚,詳細記錄了漢代西北邊郡每年都要舉行一次軍事考核(即秋射比賽),由太守和各都尉親自組織領導。並以“府書”的形式將秋射考核(比賽)的時間、地點、規定和要求下達給各塞、部、亭、燧,以作準備,屆時參賽。“府書”與現代體育比賽的“競賽規程”十分相似。這意味著我國在漢時期敦煌地區已有十分成熟的競技體育。又如簡牘《以亭行》、《以次行》(即競走),詳細記載了對戍卒步行傳遞文書的活動,充分反映了漢代邊塞軍事活動中的一項重要的輕足善走的士卒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