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世紀大審判(2 / 3)

十時二十五分,一輛加長型禮車到達辛普森的家,準備接辛普森到機場,但是司機在圍牆門外按電鈴,沒有人應門。

十時四十分,住在客房的卡倫仍在講電話,但是聽到屋後空調機有重擊的聲音;禮車司機仍然不斷地按電鈴,仍舊沒有人應門。

十時四十一分到四十五分,卡倫放下電話,到屋外查看一下,沒有看到任何人,但是他注意到圍牆外有一輛禮車。

十時五十分,禮車司機打呼叫器給老板,老板回電話叫他繼續等候。十時五十六分到十時五十七分,禮車司機看到屋內有一名白人持著手電筒走動,同時他還注意到一個體重在兩百磅左右的黑人,穿著黑色衣服,從前門入屋。司機再按電鈴時,辛普森在另一端回答說,他馬上就出來。

大約十一時零一分,辛普森從屋內出來,與司機打過招呼後,開始將行李放到車上。

大約十一時十五分,禮車從辛普森住宅開往洛杉磯國際機場。

辛普森不願透露他當天晚上十時到十一時之間的行蹤,隻堅持說司機在按電鈴時他可能在洗澡,沒有聽到電鈴,再加上他以前有毆打妮可的紀錄,以及他手上的傷口,刑警便鎖定辛普森是唯一的嫌犯,而集中精力收集有關辛普森行凶的證據。

第9節加入明星辯護隊

六月十四日深夜,我正在家裏替一本刑事期刊審閱文章,突然接到一通電話。通常來說,隻有州警政廳的同仁才會在深夜打電話給我,深夜的電話大多是與命案有關,接到電話往往就要立刻趕到現場去。

不過,這通電話是一位名叫佘彼羅的律師打來的。他說是從我的好朋友紐約州法醫波頓博士處獲悉我的電話號碼,是波頓博士介紹他來找我的。

波頓博士是美國刑事界最具權威的法醫專家之一,我們曾合作偵辦過無數案件。佘彼羅律師表示,他一直很欽佩我,尤其是在肯尼迪外甥的案件中,更叫他心悅誠服。他現在接手一宗大案,波頓博士說一定要請我幫忙才有機會打嬴。

他問我道:“您最近有沒有聽過.這個案件?”

“沒有,”我回答說,“誰是.?”

“您連.都沒聽過?”佘彼羅覺得很驚訝。說實在的,我從求學到工作,根本沒有時間去看什麼足球賽或電視節目,對於這些美國體育明星我都一問三不知。佘彼羅說.是美國最紅的黑人體育明星,不過卻被洛杉磯警察局懷疑是他殺害前妻及前妻男友的凶嫌。

佘彼羅表示,他曾問過.,是否殺了這兩個人,他堅稱自己並沒有殺害他們。

佘彼羅稱他相信.的話,認為.很可能是無辜的。不過,現在刑警正為了定罪.,而收集證據,有些證據可能對.很不利,他希望我能伸出援手,成為.辯護團的刑事專家。

我表示,我是一位法庭科學家,無論是替檢方作證或替辯方作證,我都隻為證據說話,不去判斷被告是否有罪,縱使我是替被告作證,但是如果有不利於被告的證據我也會如實作證。

佘彼羅表示他完全讚同我的看法,並謂專家證人隻有以事實作證才能讓陪審員信服。

我是康州警政廳編製內的人員,九五%的案件都是替檢方作證。在出任化驗室主任前,我曾與州長達成協議,州長同意我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可替辯方作證,但條件是必須是他州案件,並且必須經由州長同意。

佘彼羅表示,.十分富有,他已表示不惜重金聘請全美最好的律師和專家以還他清白,願意支付每小時五百美元時薪,以及到洛杉磯來回的一切費用。

紐海文大學的刑事科學係正要籌集經費,設立更多的獎學金,其中部份的獎學金是提供給一些前來美國學習的中國大陸及台灣學生,我想正可以利用這個機會替大學籌集一些經費,便答應向州長提出申請。同時,我曾與洛杉磯警察局及檢察官辦公室在許多案件合作過,我大部份的案件都是替檢方作證人;在替辯方作證人之前,我都會先知會警方,如果警方需要我的幫助,我會拒絕辯方的要求。但是當我打電話到洛杉磯警察局的化驗室,他們聽到辛普森的律師有意聘請我做辯方證人時,講話的語調馬上改變,毫不客氣地說“你盡管去吧!隨你的便!”

州長很快就答應我的請求,我將利用周末的時間協助辯方處理證據的鑒識工作,並以刑事鑒識專家身分替辛普森作證。第二天,佘彼羅就替我安排妥當,在六月十六日星期四飛到洛杉磯了解案情。

第10節失蹤的.

十六日晚上剛下飛機,我就遇到大批記者。他們得知我前來偵查辛普森一案的消息後,一大早就在機場等候。幸好我在洛杉磯的曝光機會不多,很少記者認的出來,下機時前麵有幾位東方人,記者看到東方人的麵孔就問,“你是亨利.李博士嗎?”

我對案情尚無了解,也不願透露任何消息。當有些記者看到我這個東方麵孔而問我是不是李博士時,我就反問說:“李博士是誰?”

到了酒店後佘彼羅趕過來,波頓博士隨後也趕來,佘彼羅在簡單介紹案情後,告訴我警方很可能很快就會正式將辛普森列為凶嫌。

我建議應在辛普森被收押前收集一些基本證據,越快越好。佘彼羅表示他將在第二天讓我和辛普森見麵。

辛普森的住宅已被警方列為案發現場。第二天一早,司機便將我帶到一座位於半山腰的神秘豪華住宅去。這棟住宅是辛普森的律師朋友的,記者還四處尋找辛普森的下落,卻不知辛普森就住在這座安靜的住宅裏。

到了這座住宅後,我和辛普森間了麵。他身材很高大,看起來很誠懇,不斷地說很抱歉麻煩了我們,神情很沮喪。我覺得他很可憐,因為這位運動明星一夜間從英雄變成凶嫌,終身的努力一夜間化為烏有。

我辦過很多案件,或多或少培養出一點“直覺”,在與凶嫌接觸時,或多或少可以感覺出他是否是真凶。但是,與他接觸時,我的感覺是各半,很難說得出他是否涉案。

除我和波頓博士外,當時辛普森的家庭醫生、一位心理醫生、辛普森的女友、以及他的足球隊好友.柯林等也在場。佘彼羅匆忙趕到,告訴我檢方在上午八時許已正式決定起訴辛普森,要求辛普森十時到警察局歸案,因而我們必須盡快完成所有的驗傷及收證工作。

我馬上展開守紀證據的行動,先叫在場的護士抽取一些辛普森的血液作為以後的比對樣本,再從辛普森的頭上抽取多根頭發,並從他身體各處收集皮膚、毛發樣本。

我查看他左手的傷口,發現手指上有三處傷口,便趕緊拍攝下來。我們一邊收證,辛普森一邊打電話給他母親、子女及友人,佘彼羅也使用另一條電話線與警方周旋著,警察局同意將歸案的時間延後到十一時。

辛普森的情緒很低落,心理醫生擔心辛普森會自殺,便要求警察局再多給幾個小時以進行簡短的心理輔導。但是警察局在十一時後斷然拒絕了要求,並表示已派出警察到這個住宅來逮捕辛普森。

十一時許,所有的收證工作大致完成,亂哄哄的忙碌場麵平靜下來了。反正警察已派人前來,我們隻好在住宅內等候。辛普森和他的好友柯林到樓下臥房去了,我們在樓上的客廳內商量著下一步的行動。

大約在中午十二時左右,門鈴響了,兩位荷槍實彈的警員到了。屋主開門讓他們進來.窸.J.,你在哪裏?.,你在哪裏?”樓下似乎發生一些意外,我聞聲趕到樓下,發現氣氛很緊張,原來.和他的好友柯林都不見蹤影了。

大家在屋內屋外開始尋找.的縱影,擔心他想不開自殺了。但是沒有發現屍體,卻發現白色福特野馬型越野車不見了。糟糕,辛普森很可能趁大家不注意時逃走了!

我們很快就發現.留了三封信,其中一封是留給大眾的公開信。辛普森在這封公開信中開門見山就說,他與妮可之死毫無關係,因為他十分愛妮可,不可能殺害她。

他在信中請求媒體不要騷擾他的小孩,因為他們是無辜的,失去父母已經夠可憐的了。

他在信中感謝他的朋友,感謝他們為他的一生帶來歡笑。信末還說,“請不要替我難過,我的一生十分美滿,我曾擁有過這麼多的朋友。請大家記住真正的.,而不是現在這個在人生途中迷路的我。”

心理醫生看了這封信後搖了搖頭,說道:“我們最擔心的事情很可能就要發生了。”

我們知道辛普森和他的好友柯林開車走了,但是到哪裏去了,大家都不知道。到了下午二時許,洛杉磯警察局將我們所在的住宅當成第三現場,開始逐一盤問每一個人,以了解是我們故意隱藏辛普森,或是辛普森真正是自己逃走的。

我早就有計劃在這個周末到加拿大的一個刑事專家會議上作專題演講,由於佘彼羅的苦求我才推掉這項活動,但是沒想到發生這樣的事情,反而被洛杉磯警察局盤查。如果辛普森自殺,這宗案件也可能因此而了結,所華的時間和精力也可能因此而白費。

下午三時許,我們都坐在客廳裏,腦裏在想,辛普森可能到哪裏去了?我打開電視機,洛杉磯警察局正在召開記者會,警察局將辛普森的照片和柯林的汽車牌照資料對外公布,並宣布辛普森為在逃的通輯犯。

四時許,佘彼羅和辛普森的律師朋友等也召開記者會,在記者會上宣讀了辛普森的公開信,同時他們都在電視上請求辛普森不要自殺。

過了不久,電視上出現了一輛白色的福特牌越野車,新聞主播稱辛普森和他的好友柯林在車內,柯林駕駛著汽車,辛普森則躺在後座的座位上。

當天是星期五,警方發現這輛汽車是在下午五時左右,正是交通最繁忙的時間,柯林用汽車電話向警察局通話,聲稱辛普森在拿著手槍對準自給的頭部,如果警察硬是要將汽車攔下來的話,辛普森很可能會自殺。於是,警察跟隨白色的越野車,為避免跟隨時發生任何意外,加州交通巡警隊將四○五號高速公路全部封鎖,不允許車輛進入高速公路。五、六輛汽車開著信號燈,跟隨著白色越野車,在空蕩蕩的高速公路上緩緩行走。

當天剛好是美式足球職業賽的開賽首日,在七時就開始轉播,但是在發生辛普森的行蹤後,洛杉磯的七家電視台都用直升飛機跟隨著警車在高速公路上空拍攝著,現場直播著白色越野車的一舉一動。過了不久,CNN等全球性新聞網絡也停播原來安排的節目,都開始現場直播警車跟隨白色越野車的實況。

高速公路兩旁的汽車都停下來,車內的乘客收聽著高速公路上的一舉一動;洛杉磯的居民都放下手上的工作,收看電視轉播;全國的民眾生活節奏都被打亂了,原來的節目都被警察追逐辛普森的畫麵所取代。大家都在關注著,下一步會怎樣,辛普森是否會自殺?

我平時很少看電視,但是看到這種場麵,我也盯著電視,注意新的進展。這場追逐整整進行了九十分鍾。最後,記者報道說,辛普森終於與刑警對上了話,放下手上的槍,願意束手歸案,但是他想先回家與家人見麵才投案。

警方答應了他的要求。白色的越野車從高速公路下來,朝著辛普森的住家方向開去,在電視畫麵上,我看到路邊有人拉起“.,我們愛你”這類的布條,替辛普森加油打氣。

白色的越野車緩緩地在辛普森的家門前停下。辛普森下車後和柯林一起進入屋內,過了不久,幾名警察進屋,帶著辛普森一起上了警車。他被控兩項殺人罪,這場引起全球注目的追逐大戰也就這樣落幕了。

第11節檢辯功防

佘彼羅是一位十分精明能幹的猶太裔律師,不到幾天,他已組成了一個網羅全美最佳的刑事辯護律師的“明星辯護團”。他邀請到洛杉磯著名的黑人律師約翰.柯克倫加入辯護團。當時五十七歲的柯克倫曾是洛杉磯檢察官辦公室職位最高的黑人檢察官,曾替著名歌星麥可.傑克森打過官司,後來主持審理辛普森一案的日裔法官伊藤曾經是他手下的檢察官。佘彼羅並從波士頓請來了美國最有名的刑事辯護律師李.貝利,佘彼羅曾經拜他為師,因而對他十分尊敬。還有一位比利.蕭克是紐約著名的律師,曾和我合作過,用DNA等科學證據替許多清貧人士辯護過,聲譽很好,他專門與辯方專家合作。為避免一些警察違法搜索到的證據進入法庭,佘彼羅還請來了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美國的憲法專家艾蘭.德肖維奇,這位五十五歲的憲法權威曾替拳王泰森擔任過辯護律師。如果辛普森被定罪,辯護律師團準備繼續上訴,更聘請到加州大學聖塔克拉拉分校法學院院長──上訴專家傑拉德.烏爾曼。

這些著名律師組成的辯護團的確令人生畏。而洛杉磯檢察長賈西提不甘示弱,也派出手下最具實力的檢察官上場。主掌這宗案件的是女檢察官瑪霞.克拉克,她從一九八一年起就開始出任檢察官,曾偵辦過二十多宗重案,在過去十年裏,從來沒有輸過一宗案件。由於辛普森是黑人,而辯方已聘請黑人律師柯克倫出場,為了應付辯方可能使用的“種族牌”。賈西提任命黑人檢察官克裏斯托福.達頓出場,他在一九八○年就出任檢察官,曾處理過十九宗命案,是檢方最強的黑人檢察官。此外,由於此案涉及到辛普森這樣具有重大影響力的名人,賈西提還特別指定特別起訴組的首席檢察官威廉.哈奇曼擔任幕後策劃。並借調舊金山、聖地亞哥等各地專精物證、DNA鑒定等的多位專家效力。

從檢辯雙方擺出這樣的律師陣容,我知道這將是一場惡戰。警方聲稱手上握有一百多件物證,但是,洛杉磯警察局化驗室一反常規,故意刁難拖延,不讓我去化驗,也不讓我去現場勘查。從這些初步接觸及雙方擺出的陣容,我知道以後的檢驗工作將很難進行,並且會是一場長時間的惡戰,將會耗費我很多的時間和精力。推調加拿大會議一事我心裏已很難過,因為我曾答應去主講,主辦人也早在一年前就聯絡好,雖然最後人家體諒我的處境,但是我於心不安。再加上我未來一年多的周末行程早已排定,如果接了辛普森的案件,勢必要推掉一些行程,對不起許多朋友及同事。

想來想去,我開始後悔。十八日我回康州,臨走前我向佘彼羅表示我不想繼續參與這案希望他另請高明。

誰知回到康州後,每天都收到佘彼羅和波頓博士打來的電話,請求我千萬不要退出。我終於拗不過他們的請求,答應會留下來替辛普森作專家證人,條件是將我的工作量壓到最低。

盡管佘彼羅答應會將我的工作量減到最低,但是刑事鑒識一定要到案發現場勘查。在第二個周末,我又匆忙趕到洛杉磯,來到了班迪街的案發現場。但是警察似乎是有備而來,好像故意跟我作對一樣,刑事界都知道我善於在現場使用化學藥物來辨認形態證據,他們不準我在現場使用任何化學藥物來檢驗。現場的物證大多被收起來了,隻剩下一些腳印和血跡,束手縛腳,我很難進行任何檢驗工作,最後經過多番交涉,隨同警員隻同意在一個紋路是平行線的半個鞋印上作檢驗,我用棉花棒沾上少許試劑塗在鞋印上來的紋路上時,棉花棒瞬間轉為藍色,我斷定這是沾有血跡的鞋印刷。

我到了警察局的化驗室來檢驗警方所搜集的證據時,化驗室的職員故意給我一台陳舊不堪的顯微鏡,根本無法對焦。我自從掌管刑事化驗室以來,一直堅持開放政策,對檢方和辯方專家一視同仁,俗話說,真金不怕活煉,開放式的化驗室才能讓雙方信服。現在美國幾乎所有的刑事化驗室都是開放式的,對檢辯雙方的專家一視同仁,但沒想到這個美國西部最具規模的刑事化驗室竟一反常規,故意刁難,將職業道德拋在一邊,我十分生氣,當麵向化驗室主任抗議。但是抗議也無效,化驗室依舊千方百計地刁難。

我曾協助洛杉磯警方處理過多宗大案,認識警察局、化驗室和檢察官辦公室的許多人士,但是自從我成為辛普森的辯方專家後,就變成洛杉磯警方調查的對象。他們打電話到台灣,聲稱由於我在申請一份重要的政府工作,他們需要進行職前背景調查,隻為了找出一些蛛絲馬跡以打擊我的信用。他們派出刑警,整天跟蹤我。一些過去因為合作而相識的警員很難為情地向我表示:“李博士,我們是迫不得己才這樣做,檢察長辦公室一定要我們調查辯方的每一位證人。”我坦然跟他們說:“不用擔心,我從來不殺來使。”

我一生正直做人,從不做虧心事,不擔心檢方的挑剔調查。不過,辯方的許多重要專家證人卻因為警方的調查而不願繼續下去。辯護律師團曾邀請一位諾貝爾獎得主來替辛普森作證,但是警方調查他有一年到法國去參加國際會議時,曾經到過當地的裸體海灘,檢方揚言要公布這個八卦。此外,有多位辯方人士在納稅方麵不盡詳實檢方就威脅要向國稅局檢舉。

辯方在幹擾檢方工作上也不差,他們一開始就設立了一條免費熱線電話,歡迎任何線索,結果許多無聊人士不斷打電話,編造出一大堆故事,辯方就不斷地將這些“線索”丟給警察及檢方來處理。警方為了應付這些“線索”,不得不派出幾百位警員參與此案。

由於死者是刀傷致死的,警方調查發現辛普森在案發前的兩個多月前曾到當地購買過一把刀,而死者的傷口很可能與這把刀的刀痕記錄相符。為此,警方在辛普森的住宅附近、洛杉磯國際機場、芝加哥奧海國際機場、辛普森所乘坐過的飛機以及他在芝加哥下榻旅館等地展開地毯式的搜索,但是都沒有找到凶器。後來,辯方向法官提交了一個神秘的大信封。外界都猜測這把刀很可能就是凶器,因為美國法律規定,律師可以代替其客戶辯護,但是不能協助被告隱藏或毀滅證據。

這個神秘的大信封引起外界的很大關注,大家都想知道裏麵是不是凶器。主審法官將這個神秘的信封交給了一位退休法官來保管,不允許任何人拆封。

當我獲得檢辯雙方委任檢驗這個神秘的信封時,我一打開信封,發現裏麵果然是與警方正在尋找的刀具類型相同的刀子。我在刀刃上檢驗血跡時,刀刃上沒有如何反應,這表示刀刃沒有沾過血,如果這把刀子曾涉及過血案,縱使清洗過,刀刃在接觸到試劑時仍會有反應,也就是說,這把刀子與凶案無關。

就這樣,辯檢雙方為了求勝,花招百出,我對雙方這些把戲和手段開始厭倦起來,越來越後悔自己涉入這場世紀競賽。

媒體都認為辛普森是否會被定罪就要看我的證詞,把我當成辯方最重要證人,我辦公室每天都收到兩百多通請求采訪的電話。美國三大電視網也紛紛打破傳統的方式,給我一個“開放式邀請”,隻要我願意,隨時可以讓我選擇自己喜愛的時段和節目來接受訪問。我全婉拒了這些請求,畢竟這是一宗刑事案件,最終的審判並不在攝影棚,而是在法院,該由陪審團來裁決。

不過,記者卻不甘心,總會想方設法來采訪我,有時候一些女性記者甚至一直跟隨我進入洗手間。

每參加一次演講,與會者都會問我,“究竟.是不是凶手?如果.不是的話,誰是凶手?”。我都表示因為案件仍在審理中,不予置評。有一次,我應邀到康州瓦福林的扶輪社去演講,在發問時間有一位會員問我,“.最大的兒子傑生有沒有可能是凶嫌?”我回答說,“洛杉磯警察局在偵查這一案件時最致命的弱點是過早咬定.是唯一的凶手,警察在處理重大的刑事案件時,任何人都可能是凶嫌。”

誰知道,第二天康州的一家英文報紙竟刊出一條頭條新聞:“李博士認為.的兒子傑生是凶嫌。”

自從辛普森否認自己涉案後,各式各樣的謠言都有,有的說妮可吸毒上癮,因為毒品債務糾紛而被販毒集團殺害,有的說是辛普森的好友柯林與辛普森一起下手殺死妮可和隆納的美國的。許多八卦報紙每星期都會刊出一些相關辛普森一案的“爆炸性”新聞,大部份都是捕風捉影的謠言,但是,身為一位科學工作者,在沒有檢驗證據前,我絕對不會作任何猜測。

傑生可能是凶嫌這一消息刊出後,我收到無數電話,有些讀者以為這是真的,四處說李博士沒有證據從來不肯作任何猜測的,他現在猜測傑生與凶殺案有關,傑生肯定有問題。我趕緊召開記者會澄清當天的答覆,總算勉強平息風波。

第12節“鐵證如山”?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足夠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實,這是我從事刑事科學一直秉持著的原則。證據是法官和陪審員審判的主要依據,具有證據能力的證據,始得為犯罪事實之認定。

根據美國證據方麵的法則,證據可以分成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兩種。直接證據是一些能夠以直接的方式而非推理方式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例如某證人說他親眼看見被告開槍打死了受害者。間接證據是指一些不能以直接的方式而必須以推論的方式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例如,某證人說他看見被告走進了被害人的房間,聽見裏麵傳出一聲槍聲,被害人即遭開槍打死,這類間接又被稱為旁。證美國的檢察係統比較重視,也比較容易接受直接證據,因為直接證據比較簡單,使用起來比較方便,而間接證據比較複雜,在應用時必將容易引起爭議。

檢方聲稱他們掌握到辛普森涉嫌殺人的證據是鐵證如山,但是經過辯方力爭,檢方陸續向我們提供一些證據。從這些證據來看,沒有任何目擊證人或任何直接證據,他們所掌握的一百多件所謂鐵證全都是間接證據。換言之,這是一個典型的“旁證案件”。在這些旁證中,最重要的是有關血跡的DNA檢驗結果,特別是在班迪街案發現場中收集到的血跡DNA鑒定結果。

DNA鑒定血跡的可靠性雖然普遍得到法庭及社會大眾的接受,但是檢驗結果是否可靠,仍要取決於檢體是否遭到汙染。在化驗室裏可以直接使用新鮮血而不受汙染的檢驗樣本,研究人員可以多次重複地實驗,直到獲得滿意的結果為止。但是刑事偵查的現實中,由於收集到的證據有限,血跡DNA的檢驗機會往往隻有一次,如果待驗檢體被汙染,整個結果都沒有意義。

洛杉磯警察局的刑事化驗室設備相當簡陋,管理十分混亂,我以前和他們合作處理一些案件時,就提出過許多改善的建議,但是他們都苦笑說,“經費有限,能應付得過去就算了。”辛普森案動見觀瞻,收集和檢驗證據的程序一定會受到大眾及辯方的質疑,但是洛杉磯的刑事化驗室在現場收集證據時隻派出幾位剛從大學畢業,沒有任何現場經驗的新手來處理,同時有些警員還私藏一些血跡檢體,有人還將證據放在自己的車上開回家,忘了送到化驗室去。

鑒識人員沒有按照正常程序處理,辯方便籍此攻擊檢方證據的檢驗結果。依正常程序在收集血跡進行DNA分析時,理應用棉布沾起血跡樣本,自然風乾後才能放入樣品袋內。但是警方提供的兩片棉布證據中,底部的紙上卻留下兩個形狀不一的血跡印,一來證實檢方的另外兩片證據不翼而飛了,二來證實了檢方鑒識人員在血跡仍未風乾時就將棉布放入樣品袋中。

由於檢方處理不當,許多證據都自相矛盾,因而辯方認為可能有人偽造證據,用栽贓手法來嫁禍辛普森。例如,警方有多張辛普森臥室的照片,部份照片並沒有拍到地毯上有一隻帶有血跡的襪子,但是有些照片上卻有這隻血襪子,這些照片的順序也有出入,究竟這血襪子是後來才有的還是原本就有的,一直都沒有合理的解釋。這隻血襪子的本身也相當奇怪,襪子兩側的血跡竟然一樣,也就是說,血緣是由一側浸透到另一側因而襪子不可能有人穿過。

我仔細研究檢方所提供的每一幅照片,發現有許多重要的現場物證竟然不見了,例如照片顯示出妮可屍體和隆納屍體中間有一張紙條,但是向檢方查問時,他們找不到這張紙。

妮可身穿黑色的無袖短洋裝,肩膀露在外麵,現場屍體照片上顯示出肩膀上有七點血滴。這七點血滴不可能是妮可本人的,因為從這些血滴的形狀及方向來看,這些血滴是在妮可倒地後,有人流著血從她屍體旁走過滴落的,因此,如果這些血滴不是另一名被害人隆納的,那一定就是凶手的,如果證實這些血滴是屬於辛普森的話,那麼他的嫌疑倍增。當我向檢驗人員提出查驗這些血滴時,他們十分驚訝,因為他們當時忘記收集這些血滴,而妮可的屍體在解剖前就進行衝洗,這些血滴都不見了。

檢方檢驗人員程序混亂,處理不認真,更引起我們辯方專家團的關切,因而我們十分重視檢方所檢驗的每一項證據。為了確定檢驗結果的準確性,我們要求檢方提供一些重要證據來重新檢驗,但是檢方千方百計不讓辯方來進行複驗。以現場血跡的檢驗為例,警方在現場收集到大量的血跡,檢方卻堅持血跡太少而不能分出部份給辯方來檢驗,但是辯方律師據理力爭,因為辯方有權去檢驗檢方的證據是否可靠,最後法官也同意辯方分割出十%的檢體來檢查,同時允許我們到韶瑪化驗室檢驗這些重要證據。

為了確定韶瑪化驗室按照正常程序作業,我帶著另外兩位辯方專家以及一些儀器趕到馬裏蘭州。還沒有到化驗室門口,大批記者已經一早就等候著我們的來臨,外界也和我們一樣,想知道這些血跡究竟是誰的。

但是我們還得不斷地與洛杉磯的法官聯絡,查清楚十%的血跡檢驗所指的範圍,原本份割檢體隻需要半個多小時,但是由於檢辯雙方不斷地談判,不時請示法官來解釋他的法令,就這樣拖了七個多小時,到了傍晚才離開化驗室。沒想到剛踏出化驗室,堅守崗位的記者群還在等候我們出現。為了安慰這些在烈日下等候一天的記者,也不忍他們空手而回,我便笑著向他們打招呼,簡單地介紹裏麵發現的一些情況,並表示仍未開始正式檢驗血跡檢體,雖然隻是簡單的幾句話,這些記者都十分高興,工夫總算沒有白費。

在隨後的幾天裏,為了確定韶瑪化驗室按照正常的程序檢驗,我花了整整三天時間,每天超過二十多個小時都待在化驗室內,仔細檢驗著每一個細節,三天後回到家,太太發現我瘦了一圈。

在檢查檢方的檢驗證據程序的同時,我們也積極收集自己的證據。我一直教育我的學生,做為一位刑事科學家,如果證據對自己有利固然要呈現,即使證據對自己不利也要呈現給對方。我將自己收集到底證據都如實地提供給檢方。從我收集到的證據來研判,凶案現場有打鬥的跡象,並且除有意大利進口鞋的鞋印外,還有另一隻可疑的鞋印,鞋紋呈平行線,因而很可能有兩名凶嫌。

但是警方和檢方咬定隻有辛普森一個人所為,而拒絕我的意見。盡管如此,我依然將一些有利於檢方的證據提供給檢方,例如檢方並沒有拍攝到辛普森手上的傷口,但是我在辛普森被逮捕前曾替辛普森驗過傷,並拍攝到一些照片,這些照片顯示出辛普森手上有三處傷口,而檢方一直誤以為他隻有一處傷口。後來我拍的這些照片成為檢方呈堂的證據。

第13節種族牌

在我們專心地檢驗物證時,辯方律師也在尋求其他策略,其中之一就是打種族牌。

一九九一年,黑人金恩被洛杉磯警察毆打,附近鄰居將白人警察毆打金恩的情形錄影下來。後來電視台將這一片段播放出去後,轟動全美,黑人民權團體馬上團結起來,指責洛杉磯警方歧視黑人。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九日,這幾名白人警察被判無罪釋放。在判決宣布的幾個小時後,洛杉磯發生了大暴動,部份憤怒的黑人居民以暴動方式來表達不滿。整個洛杉磯地區分崩離析。

兩年後,洛杉磯種族衝突的傷痕仍然沒有愈合。黑人對警察依然十分反感。雖然辛普森一案與金恩案件毫無關係,但是辯護律師卻認為可以利用種族之間的衝突來贏得這場辯護。自己身為一位少數族裔,我反對辯方挑撥離間,利用族裔衝突來替辛普森辯護。但是辯護律師團打種族牌的決心已定。

妮可和隆納命案是在洛杉磯西部地區發生的,依法可以在當地的法院來審理。但是當地的居民都是以白人為主,如果在西區的法院審理,絕大部分的陪審員都將會是白人。但是對於辯方來說,由於黑人對警察不信任並反感,如果有黑人在陪審團內,隻要有一位陪審員不認為辛普森有罪,就無法判他有罪。因而,辯方律師要求將審訊法院改到洛杉磯市中心的法院。市中心法院附近的黑人居民眾多,選出黑人陪審員的機會甚大。

檢察長賈西提剛開始時對辛普森案穩操勝算,並不認為更改法院會對案件造成什麼影響,便同意辯方更換法院的動議。

由於辛普森要求法院速審,美國憲法也規定刑事案件的被告有權要求法庭盡快審理自己的案件。在一九九四年十月間,伊藤法官傳訊了三百零四位陪審員候選人,開始選擇陪審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