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柯爾克孜族的社會文化(4)(3 / 3)

第六節婚姻習俗

柯爾克孜族的婚姻習俗隨著社會生活的發展變化,從古老的婚姻形式逐步發展成新的形式。柯爾克孜族從古至今都實行族外婚,禁止在七代直係親屬之內通婚。在形式上,古代柯爾克孜族曾實行指腹婚、幼年訂婚和搶婚。當代柯爾克孜族主要以自由戀愛,父母指定的方式結婚。婚姻程序比較複雜,主要有提親,訂親,會麵,約定婚期,婚禮,串親戚,回娘家等。婚禮儀式的內容有準備婚禮食品、烤全羊、送婚禮期間宰殺的牲畜、迎親、送聘禮、接新娘、頂天窗、新郎新娘見麵、送彩禮、收嫁妝、用熱羊肺拍打新郎新娘頭部祝福、征婚念尼卡、新郎新娘入洞房、給新娘梳辮子、新娘告別等。

20世紀50年代之前,柯爾克孜族結婚年齡較早,女子一般在12-15歲之間出嫁。如果超過這個年齡就會受到人們的議論。兄弟姐妹到要按照從大到小的年齡依次結婚,一般情況下哥哥姐姐沒有結婚之前弟弟妹妹不能結婚。結婚聘禮基本上都用牲畜來計算,一些富貴人家都是用9頭一組的不同牲畜搭配。這種聘禮組合被稱為“托古孜卡拉”,即九頭一群的九種牲畜或“托古孜塔爾圖”,即九件一封的九種財產。比如,一個“托古孜卡拉”組群中包括一峰駱駝、四匹馬、四頭牛或相當於這個價格的綿羊。當然,這種婚姻隻有富貴人家才能承擔得起。婚姻一般由父母或氏族頭領包辦。訂婚形式有四種:指腹為婚(別勒庫達),搖床訂婚(別西克庫達),成年訂婚(巴拉庫達)和換門婚(卡伊其庫達)。指腹為婚即為雙方妻子懷孕之後,孩子還沒有出生時便訂下婚約,隻要一方生的是男孩,另一方生的是女孩,婚約就有效。若雙方孩子性別相同或有一方夭折,則婚約自動取消。如果無故取消婚約則會受到懲罰和指責。搖床婚即雙方在嬰兒期訂下婚約。成人訂婚使雙方子女年滿7歲之後立定婚約。換門婚即為雙方為自家的兒子各自贏取對方的女兒做為交換。當然,上述各種婚姻形式在1950年之後逐漸消失了。現在的婚姻形式有所改變,包辦婚姻基本上有自由戀愛結婚所取代,曆史上那種以牲畜作為聘禮的習慣也已經由金錢和財物所取代,當然個別情況下也有拿出一定數量的牲畜作為彩禮的情況。

提親就是如果男方看中某一位姑娘或兩位年輕人已經認識相愛,男方就要在親近的人中挑選3-4個口齒伶俐,能說會道,頭腦敏捷者前去姑娘家裏提親。提親時男方家人要帶上必要的禮品。女方家則根據情況宰殺綿羊招待並原則上同意這門親事。因為男女自由戀愛,男方家一般會得到滿意的答複。得到答複之後,男方家人便要回去做迎娶新娘的準備。婚前準備工作的首先一個內容便是訂親。訂親便是雙方同意成親之後,男方宰殺牲畜(一兩隻綿羊)煮好肉,並帶著給女方父母的衣料或成衣,還有特意為未來的新娘購買耳環、手鐲、項鏈等金銀首飾和其他禮品到女方家。他們要在姑娘嫂子或者已婚的姐姐的陪同下去見未來的新娘。姑娘見到未來的婆家人也要大膽地鞠躬施禮。前去訂親的男方母親以及姑姨們都要在姑娘前額上吻一下,讓後說些讚美姑娘的話並把帶去的首飾給她戴上。姑娘帶上耳環、手鐲等首飾就表明自己已經定下了終身。參加這一訂親儀式的人數一般隻在4-5人之間。訂親儀式過後一段時間,未來的新郎官就可以在親友們的陪同下,帶著禮品到女方家,與自己的未婚妻舉行見麵禮。過去舉辦這一儀式主要是為了讓兩位不相識的人見麵,而現在則是為了再次征得姑娘的意見。在這此見麵禮上,小夥子還可以贈送給姑娘一枚金戒指表示自己的心意。這個儀式之後,男子可以自由出入未來嶽父的家門,使當地幫助幹一些家務,兩人可以不用回避上方家人,光明正大地隨時見麵,增加彼此間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