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 小事(2 / 2)

揚暗然,楊氏奮起曰:“有何難,男兒自去擋之。”

揚愧歎曰:“吾不如汝也。”自去接差官。

京兆二直白見揚,口稱:“堂官有諭,請壽昌令許也小事。”

“善!”揚飄然而去。

未當午,揚入堂而立,麵色淒然,言未說起,怨聲即到:“不知揚犯何事,請的堂諭。”

裴尹觀其樣,暗讚堂堂相貌不似奸詐之輩,曰:“長安於氏夫訟汝奪妻,汝可道來。”

揚不知所以,直言道:“不知所謂,奈何奪妻?”

裴尹喝秦大見,對質。

秦大不敢直視,隻道奪妻為事實。

揚怒,斥曰:“吾讀聖師之言,豈能如此?汝顛倒黑白,居心莫測!”

又,於氏夫至,伏地而不敢言語。

裴公直問於氏夫曰:“何以為事實?”

夫左右而顧之,見秦大猙獰,違心指證。

揚氣憤極度,怒曰:“吾奪汝之愛,是為哪好?”

於氏夫滿言:“婦人貌美,見色起意。”

揚氣極反喜,笑起,言道:“可去尋了婦人,令家中奴婢隨意一二陪同過堂。”

裴公稱善。

二刻,有二十許婦人一名並貌美總角娘子一位至,言稱:“奴為於氏,奴為壽昌令家中楊氐奴婢春桃。”

楊笑,曰:“於氏與春桃孰美!”

秦大、於氏夫怔怔相視不敢語。

又傳楊之部曲李、劉二人,並合離休書一封傳上,鄉裏之百姓唾罵之。於氏夫見事敗露隻得辨白,將事明了,指證秦大。

秦大亦然。

裴尹判之:“依律,諸汙告人者,各反坐。於氐依書放還,其先夫不得糾纏。秦大者罰金二貫,交於氐,仗責二十、罰街!”

堂下之際,裴尹與揚小語:“京中之人心危之,且看一案必是有人教唆,其意不在於此,怕是其外。”

揚連連稱是,攜人回楊宅。

午後,不宜出行。

秦大至尹府受刑出,又掛枷二十斤於堂前二時辰,釋後輾轉於民宅,登其門,入其堂,見堂上之人拜倒:“吾已拖其數時,望主上憐惜。”

主上言道:“汝之辛苦當為大功,次第順一而上,另取金十貫賞之。”

秦大喜,退下。

主上又喚一人曰:“秦大者,不足為謀,除之!”

晚,楊公回宅,知事,喚揚道:“世事艱難,小心為上。”

揚深知,語間切切曰:“大人賜教,小子受之。”

“水清則魚無,水濁則摸之。笑看風雲起,沉鱉最是佳。”

揚頓悟,大笑。

自回張氏屋中,思定,餘自十九年入試以來,未著曾受過苦痛。雲州之際,與張氏遇敵寇,險些命喪,幸得河東薛氏相幫,才免其禍端。又逢東北叛起,直達幽州,受使饒樂,後入大漠,左右而逢緣,雖是小有災難,也能遊刃有餘,未辱節,成就功業。得意之餘,卻是忘了根本,切記,切記,世人多心,叵測難定!

張氏嫵媚,桃麵花容,輕撫揚身,極盡挑逗之意。黃鶯之聲,聲聲撓心,體有異香,讓人沉醉。輕皺眉間,嬌聲喚道:“勿負良辰美景,阿郎!”

揚迷失其間,翻雲複雨,忘卻所以。

長安宵禁之際,一禽落於宅下,某人急取之,閱之:“大門藝回京,望殺之。”

嚼碎吞下,某人色愁苦,念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摘自曹植,七步詩)”忽聞聲響,低身學思春之貓叫數聲。

禁衛排而去之,某起身朝屋內隱去。

入其屋,推牆現一大洞,躍入,隱之。

過數丈,前有人問是誰人,某答曰,吾為渤海。

燈起,聚眾數人以視,某坐其上,良久道:“門藝必死!”

眾大嘩,其一眾驚呼而恐慌,左右相看問曰:“莫要騙吾等。”

“確有其事”某笑,“上,迫不急待!”

眾頃刻不語,各想入他處。

“刃之門藝,以報渤海!”某定,眾齊呼,交手以擊掌,隨笑。

袁氏者,掌門大兄也。悲苦以對吳天曰:“思成毒手,以斃門中數人,汝安當其為兄!”

吳天默之,以手撫腰中其劍道:“子不仁,吾自不義!遇而當殺之!”語音哽咽竟是不能自己。

其妻幽然,軀身扶屍,悲聲起。

袁氏落淚,視天際之邊,負身臨身而曰:“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摘自屈原,離騷)。其對其錯皆是因緣,吾當以道處之。”

吳天及妻駭然,皆望向其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