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紐倫堡大審判(2 / 2)

1945年11月21日上午,針對每名戰犯的公訴和辯護正式開始,首先被公訴的就是納粹政權的二號人物戈林。作為國會縱火案的導演、蓋世太保的第一締造者、納粹政權現存的最高人物,戈林一上來就把責任推給了死人,他宣稱自己對屠殺猶太人的事情毫不知情,因為那是希姆萊一手策劃的;希特勒發動的戰爭也沒有他的責任,因為他隻是納粹黨的二號人物,他必須服從希特勒的命令。戈林甚至還反問公訴方“有什麼證據能證明有600萬人死在了納粹的集中營裏?”詭辯無法掩蓋事實的真相,公訴方提供了大量的證人證言,證明戈林策劃了國會縱火案,建立了蓋世太保和集中營,他還竭盡全力地剝奪猶太人的財產,並盡其所能地參加整個戰爭,他是一個“僅次於希特勒而集全體被告罪惡活動之大成的人物。”

在戈林之後被起訴的是鄧尼茨、凱特爾和裏賓特洛甫。作為希特勒指定的繼承人,鄧尼茨的戰爭罪行主要集中在侵略戰爭上,在他的率領下,德國海軍的1000多艘潛艇在整個戰爭期間一共擊沉了1840萬噸的盟軍商船。此外,他還授意士兵殺害遇難船隻中的幸存者。對於公訴方的指控,鄧尼茨詭辯稱自己隻是履行軍官在戰爭中的職責,自己並不清楚海軍有屠殺海上幸存者的事情。陸軍元帥凱特爾也是納粹政權最忠心的爪牙,他參與了侵略捷克斯洛伐克、波蘭、挪威等國的軍事行動,被指控犯有戰爭罪。和鄧尼茨一樣,凱特爾也以自己是一名軍人,在戰爭中的所有行為不過是服從命令來推脫責任。裏賓特洛甫雖然不像上述兩人一樣指揮納粹軍隊攻城掠地,但他一手策劃了一係列的外交陰謀,吞並奧地利、挑動蘇台德危機、迫害占領區的猶太人都有他的份。最終,上述3人全部被宣判有罪。

天理昭彰

經過218天的公訴、辯論和審判,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一共開庭403次,對3000多份原始資料進行了核實,113人來到法庭提供了口頭證言,143人向法庭提供了書麵證言,整個審判記錄厚達1.7萬頁,最終飛揚跋扈的納粹罪犯們在事實麵前一個個低下了頭顱。1946年9月30日,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開始宣讀判決書,判決書長達250頁,判決書中對所有戰爭罪犯做出了莊嚴地判決:21名被告中的18人被判有罪,戈林、裏賓特洛甫、凱特爾、卡爾騰布倫納等12人被判處絞刑;赫斯、雷德爾、馮克3人被判無期徒刑;納粹領袖集團、秘密警察、保安勤務處、黨衛隊被宣布為犯罪組織。審判長勞倫斯在宣讀完判決後聲明,不服判決者可在4天之內向占領區管製委員會提出上訴。1946年10月1日下午,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正式閉庭。

判決書公布以後,蘇聯對判決書提出了異議,認為判處赫斯無期徒刑,納粹前副總理巴本、不管部長沙赫特、新聞司長弗裏切3人無罪是量刑過輕。此外,德國內閣、納粹黨衝鋒隊、參謀部、國防軍最高統帥部也應該被列為犯罪組織。而18名被判有罪的戰犯中裏賓特洛甫、鄧尼茨等人對判決不服,提出上訴,最終被法庭駁回。戈林則強烈要求用槍決的方式處死他,這個虛榮慣了的家夥認為絞刑有損於自己的“元帥形象”,他的請求也被駁回。

1946年10月15日晚,戈林在自己的單間牢房裏服下了氰化鉀毒藥,這些毒藥是他被捕時藏在衣服和馬靴裏帶進監獄的。戈林服毒自殺後,第一個要被絞死的戰犯就成了裏賓特洛甫。1946年10月16日淩晨1時11分,裏賓特洛甫第一個被處以絞刑。3分鍾以後,陸軍元帥凱特爾被執行絞刑,接著弗蘭克等10名戰犯相繼上了絞架。對德國來說,紐倫堡審判是對黑暗曆史的告別,也是對往昔錯誤的反省,人類曆史上第一次有一批戰爭罪犯在國際法庭接受了法律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