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惹不起,躲得起,少與致癌因素打交道 一、 遠離致癌因素,就是最好的防癌措施
任何身外之物都不能跟健康畫等號,無論你有多少功名利祿,所有生命之外的東西都不能帶走。平常,人們總愛說什麼什麼東西可以致癌,或者吃什麼什麼食物可以防癌。其實,現在科學研究還不能說隻要不吃什麼就不會得癌,或者接觸什麼就會患癌症。現在還沒有發現任何一種因素是誘發癌症的必然因素。但是,確實存在一些可以誘發癌症的致癌因素。
國際抗癌聯盟指出,至少有1/3的癌症是可以預防的。為什麼這樣說呢?對癌症,咱們惹不起,但是躲得起,遠離這些致癌因素還是可以做到的。
癌症的發生,至少與以下3個因素有關:癌基因、致癌因素和免疫力。
癌基因是我們人人都有的,人們都寄希望於今後有辦法查到異常活躍的原癌基因,然後立即將它們幹掉,消滅掉。這就是癌症的基因預防,但現在還做不到,相信今後會做到的。既然是遠水解不了近渴,就先不多說了。
提高免疫力當然是對的,人體對癌症的免疫力源於胸腺,而偏偏人到中年以後,胸腺功能就會逐步退化。對癌症免疫力的衰退,也是人體老化的一種表現。注意養生保健,當然可以衰退得慢一些,但是從根本上說是難以避免的。
剩下就是致癌因素。腫瘤的外環境致癌因素,大致可以分為4大類,物理的、化學的、社會心理的和生物的。大家知道了這個道理,設法避免接觸這些致癌因素,就可以預防很多癌症的發生,這是預防癌症最有效,也是最直接、最經濟的方法。
80%以上的癌症,是由外環境當中的致癌因素引起的。我們不說100%,為什麼呢?有些癌症確實與遺傳因素有關,跟內因有關。但是,起碼說,80%的癌症是由於外環境中的致癌因素造成的。同時,所有的癌症都不是單一因素所致的,都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而造成的。我們如果能避免接觸外環境中的致癌因素,就可以不得癌症,或者少得癌症。
要防癌還得從改善生活行為,避免接觸致癌因素入手。如何避免,有許多措施可行。總結一下,無非也就三兩條。
第一條,癌症的病因有百分之八九十是由環境因素所引起。所謂環境因素,也包括人的生活方式,行為規範。致癌因素就在我們的周圍,不健康的飲食與不良嗜好占去了一大半。
在這裏舉一個例子。過去日本人的胃癌發病多,美國人的大腸癌發病多。有調查發現,日本人患胃癌比美國人高8倍,10萬個日本人中間,患胃癌的病人數量高於10萬個美國人得胃癌的數量8倍。而美國人的大腸癌發病率又高於日本人8倍。後來,有的專家就研究出生在美國的第二代日本人,即日本移民,他們移民到美國了,住在紐約,或者住在夏威夷等等地方,在美國生了孩子,這些孩子在美國長大的,他們的生活方式和飲食習慣已經“西化”了,“美國化”了,也是天天頓頓吃牛排,麵包抹黃油,成罐成桶地喝可樂,體力活動也越來越少了,結果是這些第二代的移民中間,胃癌減少了,腸癌增加了;到了移民的第三代,基本上就與美國人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