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千年祈盼:雪域王國的橫空出世(3)(2 / 3)

設置主管司法的整事大相、副整事各一人,相當於漢製的刑部尚書。

設置主管軍務的都護一人,相當於漢製的兵部尚書。主要職責是掌管國內外一切軍事事務,負有保衛吐蕃社會安全、管理屬部、維護國防、對內征兵、對外作戰等職能。

基層官吏直接與吐蕃民眾接觸,他們的素質直接關係到讚普政令的執行程度,也可以將讚普的威懾力滲透到國家的每一個角落。因此,基層官職係統比較複雜,主要有讚普直接任命的各個特殊地區的官吏——奎本(即執政官),相當於現在特區的最高行政長官,職權高於各個茹的首長。當時鬆讚幹布任命了5個奎本,分管吐蕃之地的5個特區,重臣噶爾·東讚域宋就被任命雅隆本部的奎本。還有前麵提到的茹本、東本、小東本等官吏。

專職官吏也是職官係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軍事官吏——瑪本,為克敵製勝而設;管理馬匹的——戚本;管理財物收支的官吏——楚本;管理司法審判的官吏——昌本。還有征稅的稅務官、征收田賦的田官等。

關於官吏的銓選,基本上繼承了南日倫讚時期的選官製度。

自從鬆讚幹布登上讚普之位後,一係列的經曆,尤其是娘·莽布支尚囊、瓊保·邦色事件的發生,讓他注意力集中到“人”這個字上。他發現了用錯人的可怕,也感受到了用對人的慶幸,不僅覺察到了所任命官吏能力與忠誠的重要性,同時也得讓所任官吏有歸屬感、榮譽感。如何才能提升官吏們的歸屬感、榮譽感呢?實行嚴格的等級製度是再好不過的辦法了。

為了體現官員嚴格的等級製度,鬆讚幹布設置了與各個職官相對應的品序——告身製度。告身製度是用不同質地的徽章來區分的,分為六個等級,每個等級又分為大小兩等,共分為十二個等級。其中第一等為玉石告身,大論賜予大玉石告身,小論以及內大相賜予小玉石告身;第二等為金告身,副內相和整事大臣賜予大金告身,內小相以及副整事大臣賜予小金告身;第三等為金包銀告身,小整事賜予金包銀告身;第四等為銀告身,持有咒者以及低級權臣賜予大銀告身,苯教徒與內侍官吏、近衛兵士、保衛讚普的軍事官吏均賜予小銀告身;第五等為銅告身,父母六族均賜予大銅告身,茹本、東本賜予小銅告身;第六等為鐵告身,主要賜予那些立戰功的勇士。另外,還有賜予一般民眾的木告身。告身製度已經推行至上自大論下到一般屬民,將社會各階層全部納入其中。

為了維持必要的等級秩序以及社會安定,鬆讚幹布特命人製訂適合吐蕃社會的法律。這些法律涉及到吐蕃的賦役、宗教、狩獵、社會生活等各個方麵。

第一,《六類大法》。《六類大法》是為了維持吐蕃社會秩序而製定的,包括六大法典:《以萬當十萬法》,主要是行政法方麵的內容,鬆讚幹布按照此法律規定任命了五個特區的奎本,並規定了九大論的基本職責,製定吐蕃王國的相應的政治、經濟製度等;《本色妥夏哇堅法》,主要規定了吐蕃王國境內的度量衡製度,包括升、兩、合、勺、錢、分、厘、毫等以及這些單位的等位差;《王朝準則法》,主要是民事訴訟法,規定了決策時候是否可行、獎懲之準繩等15個方麵的內容;《扼要決斷法》,主要規定了判斷是非、懲惡揚善等方麵的內容,簡單扼要的對案例進行判決;《內府法》,主要規定了訴訟等方麵的內容;《權威判決法》,主要包括了判案的依據等方麵內容,規定雙方有罪按照“優巴堅”案例進行判決,基本精神體現在訴訟雙方均有罪,對訴訟雙方均進行適當的懲處。

第二,《六決議大法》。它的主要內容為:供養王者要交納賦稅;“桂(即武士)”行使鎮壓職權,奴隸階層不能被派作桂;嚴禁女人參與國家政權;保衛國家邊地,保國衛民;不得騎馬穿越田園之地;鼓勵民眾行十善,嚴禁行十不善等。

第三,《二十章大法》(或者稱《十善大法》)。該法主要是依據佛教的十善精神製定的,主要內容包括鬥毆者罰款;殺人者抵命;盜竊者不僅要歸還贓物,還要處以贓物價值八倍的罰金;通奸者斷其肢體,並流放到異地;說謊者割掉舌頭;尊敬長者,孝順父母;不與有身份的人爭執;尊奉佛法三寶;不使用非法定的度量衡器;借貸要如期償還;如果是非難斷之時,需要對神起誓,等等。在該大法頒行之日,鬆讚幹布下令舉行盛大的慶祝活動。

第四,一些專門的法律,如《狩獵傷人賠償法》、《盜竊追賠法》等。這些法律是依據官職以及身份等級來決定具體賠償辦法的,實際上是以法律的形式來保護統治階層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