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主觀的反應也是可加以研究考察的,並且我們亦備有研究的臨床技術。就是這種自我實現者的自由選擇(指可以在眾多可能性中作真正的選擇),我認為可以視之為一種自然主義的價值體係,並用描述性方式來予以研究。此一價值體係絕對不摻雜研究者的任何期許,換言之,它是“科學性的”。我並沒有說“他應該選擇這個,或他應該選擇那個。”我隻說:“健康的人,隻要有自由選擇的機會,我們會觀察到他選擇了這樣,或他選擇了那樣。”這就好比問的是:“最優秀的人的價值是什麼?”而不是問:“他們的價值應該是什麼?”或者“他們的價值必須是什麼?”(這就可以與亞裏斯多德的想法加以比較,亞氏認為凡是對一個健康人而言具有價值且令人喜歡的東西,便是真正有價值且令人喜歡的東西了。)
此外,我認為這項研究發現的成果可以普及到大多數人身上。因為,對我而言(對別人也一樣),顯然大多數的人(甚至全體人類)都具有自我實現的傾向(這點在心理治療,尤其在表露心中一切的治療經驗中,看得最為清楚)。而且似乎、或至少原則上,大多數的人都具有自我實現的能力。
如果可以把現有的各種宗教當作是人類心靈渴望的表達——亦即它表達出如果真能如願以償,人心中終究想要成就的一切——那麼在此我們也能了解到所謂凡人皆渴望自我實現,或傾向於自我實現,這句話的價值所在了。其原因在於,我們所描述之自我實現者的實際特征,有許多點均與宗教所激勵的理想是相互一致的,例如,超越自我、與真善美合而為一、對別人奉獻、有智慧、真誠、坦率,超脫自私與個人動機之外,放棄低層次的欲望以成全高層次的欲求,增強友誼與仁慈的胸懷,並善於辨別目的(安詳寧靜、沉著穩健、和平)和工具(金錢、權力、地位)之間的差別,能減少敵意、殘忍與破壞。(然而卻能將果斷力、義怒與自我肯定……等,予以提升。)
1.我們從這些自由選擇的實驗、從動態動機理論的種種發展,從心理治療的檢驗所得到的一個結論,是相當具有革命性的。就是說,我們最深切的需求,其本身並不是危險的、不是罪惡的,也不是不好的。此一看法開展了解決人類內在分裂的期望,亦即解決了介於太陽神阿波羅與酒神戴奧尼修斯之間,介於古典與浪漫、科學與詩意、理性與衝動、工作與遊戲、語言與非語言、成熟與稚氣、男性與女性、成長與退縮之間的分裂。
2.社會現象中亦有與我們人性哲學類似的情形:不僅把文化視為滿足需求的工具,也把文化當作挫折與控製的工具。這種快速成長的傾向,已是社會的主要現象。不過我們現在己可起而駁斥大多數人普遍的誤解:誤認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必然互相排斥、互相敵對,或者誤認文明是為了達到控製與整合人性本能衝動的一種機體。然而隻要我們重新將健康文化的主要功能界定為培養普遍的自我實現,那麼所有這些老掉牙的律則都可以一掃而空了。
3.隻有健康的人,才能在主觀地經驗、欲求或促動經驗,和對經驗(長遠之計對他有益的經驗)的“基本需求”之間建立良好的關係。隻有這種人,才能持續不變地追求對自己和對別人都好的事物,因此才能全心全意地去享有它、去讚賞它。對這樣的人來說,能在事物之中盡情享有,這種報酬就是價值之所在。他們自然而然就會把事情做好,因為這正是他們所想要做的,他們所需要做的,亦是他們所以引以為榮的,全心讚同去做的,並且他們也願意一直樂在其中。
當一個人有了心理疾病,此一完整的統一體,此一交互織結綿密的網才會破碎成片斷,彼此起衝突。當其時,這個人想要去做的事可能對自己有害。即使他做了,也不會感到愉快,即使感到愉快,也會同時感到不讚同。因此愉悅本身就是毒害,或者很快就會消逝。可能起初感到愉快的,到了後來卻令他不悅。於是他的衝動、欲求與愉悅感都成為生活中差勁的指標,因此他一定會不信任,會害怕導致他墮落的衝動與愉悅感,如此他便遭遇到衝突、分裂、猶疑不決的情形。簡言之,他落入了內心交戰的陷阱中。
就哲學理論而言,曆史上許多兩難的困局與矛盾都能通過這項研究成果而得以化解。快樂主義的學理對健康的人行得通,對有病的人是行不通的。真、善、美彼此的確有某種程度的關聯,但唯有在健康人身上,真善美彼此之間才具有強烈的關聯。
4.對少數人而言,自我實現是一種已經達到(相對性地)的“境界”。然而對大部分的人來說,自我實現是一種希望,一項渴望,一種動力,是尚未企及,但心向往的某種情境,亦是臨床上所顯示之朝向健康、整合與成長等的趨迫力。此種反映主觀感受的試驗亦可試測出潛在力的傾向,而不隻是能試測己顯現之行為,就像x光線,能在病情表麵化之前就被試測出初期的病狀。
對我們來說,這就表示:人之所是及其所能是,對心理學家而言,是同時並存的,因此也就解決了存有與變化之間對立二分的問題。潛能不僅是將實現或能實現者,同時也是己實現者。自我實現作為目標而言,即使尚未實現,仍具有存在與真實性的價值。在人類身上,其已是與其渴望之所是,是同時並存的。
人類在其內在本性中就顯示出一種迫切的傾向:迫切地朝向日益完美之存有者而發展,迫切地要將其人性實現得更加完美,照自然主義的、科學的觀點看來,這正如同一粒橡樹種子“急著”要長成一棵橡樹,或一隻老虎眼看就要變成賁賁猛虎,或如一匹馬眼看著就要變成凜凜駿馬一樣。終究說來,人之所以為人並不是由於被型塑,或被捏造才具有人性,亦不是由於被教導才成為一個人的。環境所扮演的角色,總體說來,隻是容許人、或幫助人實現他的潛在力,而不是人的潛在力本身。環境無法賦予人類潛力與能力。人的潛在能力是人一開始成形,或者說在胚胎期就己擁有的了,正如同他自胎兒起就有手和腳一樣。而創造力、率直自然、自我個性、本來麵貌、關心別人、能愛、渴望真理等,都是胚胎期就有的潛在力,是屬於其全體同類所共有的能力:正如同他有手、腳、頭腦和眼睛一樣。
這點與目前己收集到的資料並不矛盾。這些資料很明白地顯示,家庭生活與文化生活,對實現那些用以定義人性之心理潛在力而言,具有絕對的必要性。且讓我們避免這種混淆。一位教師、一種文化並不能創造出一個人,他無法在人類心中種植愛的能力、好奇心、作哲學思考的能力、賦予象征的能力、或創造力。他隻能容許、培育、鼓勵,或幫助既存於胚胎中的能力,使之轉化為現實與實在之物。同一位母親,同一種文化,以同一方式來對待一隻小貓、一隻小狗,卻不可能把它變成人類。文化是陽光、食物和水份,但它不是種子。
一群著手研究自我實現、自我、真正人性等問題的思考者,十分堅定地確認了他們的立場:人類有一種理解自己、實現自己的傾向。這意味著他應該忠於自己的本性,要信任自己,真誠、坦率、誠懇地表達,要在他自己本性的內在深處去尋找行為的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