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負責一個軍區的持節都督外,還有奉命出征的持節都督,統率全軍或一支獨立部隊。其後往往以統率全軍者為大都督,如曹魏明帝太和四年(230),以司萼懿為大將軍、大都督、假黃鉞,以伐蜀。北魏後期,經常任命重臣為大都督統率出征。但其後常別置行台節度諸軍,統帥之權又漸移於行台。
南朝後期,州郡分割,都督區也逐漸變小,都督的權威已不如魏晉時。
東魏時置六州流民都督及京畿大都督,以統率鮮卑軍人。北齊時,京畿大都督以宗王或皇子擔任,開府置佐,權力極重,是特殊的製度。
北周改都督區為總管區,總管兼任所駐州刺史,並統轄鄰近各州。重要地區則置大總管府,除直轄州郡外,還統轄若幹總管。大總管所統,自十餘州至數十州不等。大都督、帥都督、都督三等名號則成為府兵的中下層軍官。至隋,此三號並為散官。隋煬帝楊廣複改大都督為校尉,帥都督為旅帥,都督為隊正,地位低微,有似魏晉時的帳下都督。
隋代軍區亦稱總管。唐初承隋製,其領軍出征者為行軍總管或大總管。至武德七年(624),複以總管府為都督府,大總管府為大都督府,而行軍總管及大總管不變。大都督常以宗王遙領而以長史代理其職。其餘都督則分為上、中、下三等。貞觀元年(627),內地都督府多被裁撤。景雲二年(711),睿宗曾擬分全國(除京畿、都畿外)為二十四都督府,令都督糾察所管州刺史以下官人善惡,但並未實行。唐代都督權輕,雖加使持節之號,並不真正賜節。景雲二年以賀廷延嗣為涼州都督充河西節度使,節度使實授旌節。從此節度使代替都督,成為地方最高的軍事長官。
唐後各代也襲用都督名號,但名號雖同,其職權與組織形式與魏晉南北朝時已迥異。
北宋於行政區都督府設都督,一般以親王擔任,不常置,缺者以知府事為長官,掌本府兵民之政。地位較高者稱大都督。
南宋以後,都督成為中央執政官所加軍事官銜。紹興二年(1132),呂頤浩以左仆射出都督江、淮、兩浙、荊州諸軍事,置司鎮江。此後,凡遇執政官臨時出任統帥,即加都督、同都督、督視各路兵馬等銜,事畢即罷。元天曆二年(1329),立欽察親軍都督府,後改為大都督府,置大都督,統轄欽察諸部侍衛軍及地方鎮戍軍。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改樞密院為大都督府,設大都督,節製中外兵馬。洪武十三年(1380)誅胡惟庸,為防止軍權過分集中,改大都督府為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各設左、右都督一員。各都督府通過都司統領京衛及外衛之兵。明中葉後,各衛僅存空名,都督遂為虛銜,領兵之官須加總兵、副總兵、參將、遊擊等銜,始有統軍實權。清初,沿襲明製,以左右都督、都督等為提督和總兵官的加銜。乾隆十八年(1753)廢止。
辛亥革命後,起義各省多置都督,為地方最高軍政長官。袁世凱上台後改稱某某將軍督理某省軍務。1916年袁死後改稱督軍,1922年又稱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