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炎三年(1129)並省寺監,宗正寺並入太常寺,太府寺、司農寺並入戶部,鴻臚寺、光祿寺、國子監並入禮部,衛尉寺、太仆寺並入兵部,少府、將作、軍器三監並入工部,隻保留太常、大理二寺和都水監。後又陸續恢複設置太府、司農、宗正等寺及國子、將作(兼管原少府監事)、軍器三監,而都水監則並入工部。再後,將作監的實際職掌歸工部,軍器監情況近似,事務很少,而兩監的官員仍悉數設置。

遼金元遼代在南麵宮中設有太常、崇祿(即光祿,避遼太宗耶律德光諱改)、衛尉、宗正(職在大惕隱司)、太仆、大理、鴻臚、司農八寺及秘書(掌經籍圖書),司天、國子、太府、少府、將作、都水七監。

金元兩代的卿監製度與前代相比變化較大。

金將宗正寺升為大宗正府,使管理皇族事務的機構從卿監中分離出來,成為更高一級的官署。這一點對後代有較大影響。此外,司農、衛尉二寺升格為司,將光祿、太仆等寺職掌轉歸其他部門,設立了太常、大理二寺及秘書、國子、太府、少府、軍器、都水六監。

元代一方麵繼承了金代將若幹機構升格的方法,升太常寺為太常儀禮院,將太府、少府二監合並、升格為將作院。另一方麵,新設立了一些寺監,有武備(掌繕治兵器)、太仆、尚乘(掌車輦)、長信(掌蒙古部族事務,以下諸寺同)、長秩、承徽、長寧、長慶、寧徽九寺及太府(掌錢帛出納之數)、度支(掌馬馳芻粟)、利用(掌皮貨出納)、中尚(掌大鄂爾多位下諸務)、章佩(掌禦服寶帶)、經正(掌營盤、納缽及標撥投下草地)、都水、秘書、司天、回回司天(掌領回回人觀測天象,編製回回曆)、藝文(掌翻譯漢文圖書)十一監。此外,元代還曾短期設立過司監(掌師翁祭祀祈禳之事)。

明清明清兩代的卿監製度比較簡單。明承前製,對寺監作了進一步的調整,如:罷都水監,以其職掌歸於工部的都水清吏司;在工部下設軍器局,取代軍器監或武備寺。從洪武三十年(1397)起,大理、太常、光祿、太仆、鴻臚五寺及國子、欽天(掌天文曆法)、上林苑(掌苑囿牧畜)三監成為明代中央常設機構。除上林苑監之外,在南京也設有上述五寺二監。在洪武年間,還曾設立秘書監(掌內府書籍)和參掌給授誥敕之事的承敕、司文、考功三監。清代,設大理、太常、光祿、太仆、鴻臚五寺及國子、欽天二監。苑囿牧畜之事歸內務府所屬的上駟院、奉宸苑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