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臨別(1 / 2)

什麼?我心下驚愕,看向皇後。她隻是微微笑了笑,轉了話題,“既然你執意如此,我也不強留了,我會與殿下說明,將你逐出東宮。”

我垂眸:“如此,便多謝皇後。”

回到了魏王府中,侍者已經在門口等候多時,她見我來了,向前迎了幾步:“主子,您不是讓我往那小姑娘家送些銀子麼,那對老人,今日去世了。”

我沉沉地歎了口氣,吩咐秋月:“備轎,帶我去看看罷。”

到了那一處簡陋的小居所,兩位老人已經下了棺,小姑娘窩在金鑲玉懷中,沉沉睡著,小臉兒上還布滿了淚痕。我將一把銀票塞到金鑲玉手中:“除了這些,我也沒什麼可送你的了。”

金鑲玉看著手中的銀票一怔,又看向我:“或許爹娘說得對,王妃娘娘,你是個好人。”

這話說得我一怔,這是什麼意思。

金鑲玉將那小姑娘放到了床上,起身走到了一個櫃子前,拿出了一個十分漂亮的錦盒,她瞧向我:“這是我在宮中做事的妹妹,臨死之前留給我的最後一點兒東西,這裏邊,藏著一個大秘密。”

她打開了錦盒蓋子,遞到我手上,裏邊裝著幾封信紙,紙上是娟秀的字跡,我一封封地拿起來瞧,越瞧到後邊,越是心驚,兩位貴妃的事件竟叫我撞破了始末,不過——我搖了搖頭,這——又有何意義,不過是——前朝舊事罷了,那孩子現在無論流落到哪兒,想必都該比在皇宮中幸運。

我對金鑲玉道:“你若信我,將這個錦盒連同裏邊的信通通燒了,盡快搬離京城。”

金鑲玉看向我,終是點了點頭。

我回了東宮,聖上旨意已然下了,長篇累牘的罪狀就不再詳述,結論便是祝白薇德行不足,有虧為妃,貶為庶民,至此永生不得再入皇城。

我接了旨,穿越過府中的垂花廊,行到院中卻見一位須發皆白的老者正坐在那兒喝茶,他微眯眼看了看我,便揮手招呼我過去。我認得他,他是衛顏,收養衛相的那個人,想起那次禮物,我帶著幾分警戒靠了過去。

衛顏看著我,笑得十分慈祥:“小姑娘,你就是太子妃麼?”

我款款施禮:“是。”

老頭看向我:“哎——什麼時候,我們家小衛能找著個這樣的媳婦兒多好。”

我頭皮麻了麻,回答說:“相信衛相一定能尋得佳人歸。”

老頭嗬嗬一笑:“哎——丫頭,小衛五歲我剛收養他的時候,唯一能和他說話的,就是你們家魏王了。”

“是。”我暗想,想必茶溯洵才五歲的時候,一定不會像這樣腹黑到沒天理吧。

等等,衛顏是在衛相五歲的時候收養他的?

我心中悚然一驚。

宮中火災發生在二十五年前。

封從容告訴過我,衛相,是二十年前隆冬在京都街頭乞討時被衛顏收養的。

蕭才人說,她還有個即將生下的孩子!

而銀雪說,當時倘若父親在她腹中驗到了胎兒,定會上報,所以應當沒有。

宛如在重重迷霧中前行的我,忽然之間看到一切都清晰明朗起來。

原來,那個孩子並沒有流落在外,他一直就在我們身邊,在朝堂上,呼風喚雨。衛相,不僅僅是衛相,還是——那個命不該絕的遺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