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的網絡小說”應當被整治(3 / 3)

美國作家納撒尼爾·韋斯特,在《蝗蟲之日》中,強烈刻畫一個女人裸露的過程,從她穿著一套綠綢睡衣開始,直到她脫得一絲不掛為止;川端康成憑借《雪國》獲得諾貝爾文學獎,這本書甚至以嫖娼為故事主線;《麥田裏的守望者》也直麵中學生霍爾頓找妓女的情節;蘭陵笑笑生的《金瓶梅》,幾乎每一段性愛描寫,都可以讓一個正常男人引發衝動;茅盾文學獎獲得者李佩甫,在他最著名的《生命冊》中,亦有大學教師吳誌鵬對女學生梅村的性幻想與性實施;村上春樹的《挪》,竟以“性”與“死”與紐帶,呈現渡邊徹、直子、石田玲子等人的迷茫,反應當時“日本社會因物質生活的豐富與欲求膨脹,造成了人們精神世界的嚴重失衡”……這些文學作品都有大量關於色情的內容,但有誰能抹滅它們的藝術價值與社會價值?這些偉大的家,用自己獨樹一幟的方式,細膩的情感,反映人類本能的、應有的欲望,不僅沒有遭到封禁,反而被收錄在世界名著中,提倡閱讀——由此可見,色情完全可以寫,問題在於你是否有把握它的能耐。美學藝術絕不會因“欲望”二字低俗,而是因為那些三觀不正的寫手、讀者,勵誌要做害群之馬,才讓高尚的東西變得低俗。

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約翰·斯坦貝克,曾經刻畫過一係列罪惡人物,《煎餅坪》中,他寫過一群不知羞恥的流浪漢,到處惹是生非,打架坐牢;《金杯》中,主角亨利竟為了一個女人屠城,幾乎可以是“罪惡的化身”;《水滸傳》的“好漢”殺人放火,那些不消得了……這些作品都有大量關於“瘋狂”、“暴虐”、“病態”的東西,但有誰能抹滅它們的文學價值與社會價值?這些偉大的作家,反其道而行之,用聰明的方式,反應人性中的汙點,不僅沒有被封禁,反而喜聞樂見——由此明,暴力完全可以寫,問題在於你有沒有把握它的能耐。野性是人類最原始的情感,因為人是由動物進化而來的。但是那些三觀不正的寫手、讀者,非要把人類的“野性”演變為“獸性”,怎能不令人發指?

《紅樓夢》中,秦可卿和賈珍亂淫;莫言的《豐乳肥臀》,不僅在政治上近乎反動,而且在道德上也不敢恭維;司湯達的《紅與黑》,著重強調一個少年勾引別人妻子的過程;關漢卿的《竇娥冤》、老舍的《駱駝祥子》……這些作品都有很多黑暗的地方,摧毀了太多美好的事物,但有誰能抹滅它們的藝術價值與社會價值?這些偉大的作家,利用自己對人性以及世俗的把握,隱喻“時代的悲哀”,喚醒人們心中的光明,不僅沒有被封禁,反而被譽為“思想巨作”——由此可見,違反道德、趨向黑暗的東西完全可以寫,問題在於你有沒有把握它的能耐。每個時代都有黑暗的一麵,但光明永遠不會向黑暗妥協。盡管三觀不正的寫手、讀者,用盡渾身解數報複社會,它們也絕不會成功。

西方文明的源頭希臘神話;唐傳奇神鬼誌怪;蒲鬆齡的《聊齋誌異》,妖魔鬼怪不計其數;湯顯祖的《牡丹亭》,杜麗娘還魂重生;《山海經》、《淮南子》、《酉陽雜俎》,哪一部不是超現實的著作……這些作品有太多太多離奇的地方,但有誰能抹滅它們的藝術價值與社會價值?這些偉大的作家,利用自己馬行空的想象,“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的憤懣,反思人生,抒寫篇章,在文學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不僅沒有遭到封禁,反而被視為“人類藝術的瑰寶”——由此可見,妖魔鬼怪,異世大陸、玄幻仙俠等內容完全可以寫,問題再於你有沒有把握它的能耐。那些三觀不正的寫手、讀者,一味宣揚負能量,主張逃避現實,每個人都要生活在並不存在的虛擬中,引發恐慌與迷茫,強調修仙,長生不死,甚至試圖解構一個正常人的價值觀、人生觀,這樣的行為,怎能不受到唾棄?

所以,中完全可以寫“低俗、暴力、無趣、審美偏差、三觀不正、反主流”的東西,但取決於如何表現。那些被查封的網絡寫手、以及追求他們的讀者,請不要對自己的無能與無知感到驕傲,也不要對自己的“墮落審美”感到自傲,更不要將自己的低劣行為,當做是一種“敢於挑戰世俗的勇氣”。

沒錯,這次審查與整治的,不是低俗的網絡,而是那群低俗的網絡寫手與讀者;“禁錮”的不是思想,而是那些傳播低俗思想的行為;打壓的不是文化,而是那些高舉“自由與民主”旗幟,卻在宣揚低俗文化的憤青。

我是人物,我們都是人物,或許做不成什麼大事。沒關係,即便我們無法為社會貢獻出光和熱,也絕對不能成為那種危害社會、打著“進步”旗幟,一味為低俗的網絡辯護、荼毒他人思想的憤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