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人群體的生成與明代政治、文化製度有密切關係,明代的社會變遷、思想文化思潮也具有不可忽視的影響。作為士階層的成員,山人不是突然冒出來的,他們身上凝聚了前代士人的特性,具有類同性。而作為明代士人階層的一個特殊群體,又具有不同於其他時代的特怔。山人群體的生成不是個人主動選擇的結果,作為士人,對生活道路的選擇,或是製度化的,或是個人化的,或是傳統影晌下的,上述因素的合力造就了山人群體。結構主義社會學的一個基本觀點是將時空視為社會實踐的構成部分,社會結構具有製約性特征,淩駕於行動之上。山人群體的生成是曆史與現實即時間與空間結構的產物,既是特殊曆史環境的結果,也是士人整體命運變遷中的一個環節,所以有必要做一下曆史和現實的考察。我們在探討山人生成時,將避免使用諸如“動機”、“目的”、“意圖”之類的術語,因為其中滲透著過多的解釋學的唯意誌論,剝離了人行動中的情境關聯。本節試圖從四個方麵人手加以探討:一、政治製度對士人出路選擇的影響;二、文化變異對士人生存方式的影響;三、經濟因素對士人生活道路選擇的影響;四、下層士人謀生方式與山人生活道路的選擇。
一、從幕僚到山人
幕府製度是我國曆史上一項重要的政治製度,作為一項用人行政製度,不僅在國家政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為士人用世提供了一條可行之路。幕府製度的形成、發展和衰退與封建專製製度從分封與集權的混雜到中央集權的加強呈相反的趨向,這樣一個起伏的曆史過程,造成了幕府製度的變遷。一部分士人的命運也隨之浮沉,這項製度的變遷史呈現給我們的不隻是抽象的製度本身,還把士人的生存形態展現在充滿生命氣息的曆史中。
《冊府元龜》據《史記·李牧列傳》認為:“戰國之際,始謂將帥所治為‘幕府’。”它最初是一項軍事用人製度,其特點是“便宜置吏”,將帥有人事上的自主權。實際上,軍事機構之外的政府機構中也都有用人行政的自主權,由長官自主配置僚屬。所任用的僚屬由於軍政機構的特性決定了在相互關係上呈現出暫時性和自由性,他們可以在其間自由流動,為人所辟,也選擇主官。戰國時代稱這些人為“遊士”、“客卿”,就形象地表明了其特征。漢代,幕府製度正式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長官由中央任命,其僚屬則自行配置,但隻限於“掾屬”,即政府機構中的低級官員。南北朝時期,辟署範圍擴大,由掾屬擴大到整個的官僚係統,佐威官也能自行征辟。
唐代幕府製度又有所發展,士人入幕幾為必經階段,從新進士到布衣之士都成為辟除對象。當時,幕府由於招納了大量的落第士子而成為失意士人的一條重要出路,“布衣流落之士,更多因緣幕府,躡級進身”。科舉製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為國家提供了一個製度化了的渠道,真正控製了用人署官的權力,加強了國家的專製。但與先前時代不同的是,士人入仕的機會產生了不平等,士被製度分為有權出仕和無權出仕兩大類,有無功名成了衡量的標準。落第舉子的出路成了一個突出問題,幕府正好為他們提供了一個進人管理階層的機會,因而成為布衣流落之士的奔趨之地。宋代國家對用人行政的人事製度的控製更加嚴密,詔罷私下辟署。但“辟置亦不能全廢也”,“時開封府許自辟其府曹官,自餘如東西審官、三班流內銓、主簿、陝西湖城鎮等監官、發運、轉運司營幹文字及掌機宜文字”,所辟職官皆為下層吏員,唐代出現的非科舉出身士人的出路又被堵住了。
朱元璋是一個多疑而且固執的人,多疑表現在他把對曆史的總結歸結到對士人的不信任,故以嚴密製度監督並取消任何士人個體的分離傾向;說他固執,是因為他對自己設計的一套製度極為自信,相信如此施行國家便能夠長治久安。他所設計的治國方案是高度的中央集權,從政府結構、權力分配到人才選拔、官員任命及考察都極為完備。從加強中央集權的角度看,朱元璋是成功的,但從國家吸納人才的角度看則是失敗的。明代官員的除授有兩條途徑:科舉、薦舉。朱元璋初下金陵,即辟詔儒士,創禮賢館處之。至正二十四年(1364)敕中書省:“今土宇日廣,文武並用。卓犖奇偉之才,世豈無之。或隱於山林,或藏於士伍,非在上者開導引拔之,無以自見。自今有能上書陳言、敷宣治道、武略出眾者,參軍及都督府具以名聞。或不能文章而識見可取,許詣闕麵陳其事。”一直到朱元璋正式建立明朝,這樣的詔敕不在少數。甚至科舉製度建立以後,也不廢薦舉,一度還停止科舉。洪武六年(1373)下詔罷科舉,令有司察舉賢才,有聰明正直、賢良方正、孝悌力田、儒士、孝廉、秀才、人才、耆民之目,到十七年才恢複科舉。“時中外大小臣工皆得推薦,下至倉、庫、司、局諸雜流,亦令舉文學才幹之士。其被薦而至者,又令轉薦。以故山林岩穴、草茅窮居,無不獲自達於上,由布衣而登大僚者不可勝數。”至仁宗間,也仍有這樣的例子,如楊士奇就曾屢次薦舉人才。據記載,此公頗愛才,曾向仁宗薦舉山林之士陳繼,為皇帝親簡為翰林院五經博士。明代初期薦舉、科舉並重,後來科舉日重,薦舉日輕,人皆以出身場屋為榮,薦舉虛應故事而已。正統間雖不廢薦舉,但有被薦者至,六部、都察院、翰林院堂上官考試,中者錄用,不中者黜之,這樣一來,應薦者也就越來越少了。《明史·選舉三》中列舉了重要的被薦者,有吳與弼、陳獻章、潘辰、文徵明、葉幼學、瞿九思、劉元卿、章潢、陳繼儒、楊思心,待遇遞減,到了陳繼儒隻是“下之禮部而已”屠隆曾設想:“科舉之外,當別設一途,或備德行,或負奇才,或學識足備顧問,或辭賦足潤太平。名流郡國,取信鄉閭,而為製科所遺者,許有司特薦以聞,天子臨軒,集公卿大夫親試,果有可采,令得與製科士一體擢用。如遇非常之人,則待以不次之位,無紐常格。以製科羅英賢,以特薦網遺逸,庶可免明鏡蓋卮,腰鐮刈葵之患乎?”但這隻不過是一廂情願的想象而已。《明史》:“崇禎九年(1636)吏部複議舉孝廉雲:‘祖宗朝皆偶一行之,未有定製。今宜通行直省,加意物色,果有孝廉、懷才抱德、經明行修之士,由司道以達巡按,覆核疏聞,驗試錄用。’於時薦舉紛紛遍天下,然皆授以殘破郡縣,卒無大效。至十七年(1644),令豫、楚被陷州縣員缺悉聽撫、按辟選更置,不拘科目、雜流、生員人等。此則皇遽求賢,非承平時舉士之典。”到了滅亡前夕,才下詔求賢,但已於事無補。
明代任官三途並用,進士為一途,舉貢等為一途,吏員為一途。自進士、舉人、貢生外,有官生、恩生、功生、監生,又有吏員,承差、知印、書算、篆書、譯字、通事諸雜流無不聽選。所授官自京官六部主事、中書等以至外官知州、知縣,自京官五府六部的首領官到外府、衛首領官及雜流,無不在政府的嚴密控製下,各級官員、吏員的除授權都歸於中央,官員沒有自署僚佐的權力。在中國曆史上起到過重要作用的幕府製度正式消失。雖然幕府、人幕之類的詞還在人們筆下用著,但含義已與舊義不同。在明人那裏,對“幕府”有著不同的理解、認識,有吏幕、軍幕、邊幕、藩幕、門客之稱。
幕府製度初期自主用人集中在掾屬等低級職任上,吏員即掾屬,是政治機構中的低級官員。但明代的吏員也是由吏部文選司主持選授,所謂“吏幕”是不存在的。而明人仍習慣上稱做吏為人幕。紹興自清代至民初以“師爺”聞名,其實早在明代紹興人就已開始這種生涯了。徐渭集中就有大量這方麵的記述,《贈徐某保州幕序》:“以名法序官而得衛幕”;《送金君之無錫序》:“以名法掌記於錦衣”;《送葉君序》:“丈夫棄遠家室,走京師數千裏,握寸管,抱名法,以給事於部、台、省、寺之間。”雖然稱之為幕職,但徐渭也明言“今之幕異於古之幕矣”。張岱《五異人傳》記他的族祖讀書不成,貧薄無所事事,抵京師投報房靠抄邸報,後辦事吏部,為王府科掾史。鄭若庸《送胡君龍山赴京師序》雲:“(胡)少嚐業製科,棘於進,弗獲就錄牒,乃更學書判,習法令。”由此可知,做吏是當時下層士人的一個重要出路。然而吏與官不同,吏是一種職役,由僉充而來,《續文獻通考》卷四十四雲:“其僉充之例,以農民身家無過,年三十以下,能書者選用。若曾經各衙門主寫文案、攢造文冊及充隸兵與市民,並不許濫充。”可知吏役雖有一定的文化素質,在身份上仍屬於庶民。這與曆代幕府以招收士人人幕為主的特點大不相同,上麵引文中的人物都是讀書不成,不得巳充吏,實際上是在自降身份。明代還有罰充製度,規定:“凡歲貢生員到部(禮部),本部奏聞,送翰林院考試,如果中試者,送國子監讀書。其人學五年以上及二次不中者,發充吏典。”也有舉人、進士罰充為吏,如唐寅因科場案被罰為吏,他表示寧死不赴。總的看,吏由庶人和被降罰士人構成,他們的地位與官是無法相比的。明初三途並用,士之艱於進取者,不以任吏職為恥。後來,科舉日盛,人皆以任吏為恥,顧炎武雲:“自明中葉以後,士大夫之於胥吏,以奴隸為之,盜賊待之,遂無可用之矣。”
明代皇子封親王,成年後之國,取屏藩王室之意,稱藩國,王稱藩王,設王府官輔佐。明成祖以外藩取得帝位後,大力削藩,藩王隻有藩國而無封地,權限不出王府。無權幹預地方行政、軍事事宜,連子女出生的命名、嫁娶都要報禮部批準。永樂以後,要求藩王交出王府護衛,不許保留武裝。王府官由中央政府任命,不許自置。明代藩王在政治上沒有出路,在經濟上就大撈好處,皇帝對藩王的要求都盡力滿足,這些人便成為養尊處優的“棄物”。時人稱入藩王庭下為人藩幕,藩王既然沒有自行置吏的權力,這樣稱呼實際上隻是沿用某種習慣,沒有實際意義。明代藩王既沒有了政治、軍事上的地位,成為坐擁財富、胸無大誌者,在政治製度之外的需要也隻是為了滿足他們的享樂生活。藩王們“天枝藩延,戚畹盤固”,於是“王孫貴遊,裘馬雞狗之習,棟宇珍錯之奉,恣為美好以為相矜炫”。他們對幕客的需要全是為了私人的生活享樂,正麵說是“欲置之側席以備顧問,飾賓館為諸胄子矜式”,實際上是“取容乎左右便辟之側”軍幕是指官員為了完成臨時性的軍事職守,以私人的名義聘請士人佐理軍務的機構。如胡宗憲以巡按禦史之職總督軍務,屬於臨時性差使,沒有僚佐配備,為了完成繁忙的任務不得不自辟人才參讚軍事,佐理相應事務。胡宗憲廣招人才,茅坤、沈明臣、王寅、徐渭等被招至幕下。明代沿續前代稱呼也稱這種機構為幕府,但嚴格地說這些征辟而來的佐助人員,得不到國家的承認,是“客”而不是“僚”。明代的政治製度十分嚴密,上至高官,下至皂吏,無不在國家的控製下,以私人名義所聘人員的正式稱謂是“門客”,是主人與賓客的關係;“僚”是佐貳官和下層官吏的統稱,介乎官與友之間,授予職銜,得到國家的認可,二者不可同日而語。
明初由布衣小吏升至大僚不少,但在以後的軍事活動中幾乎不可能。錢謙益在《送張處士思任赴遼東參謀序》一文中列舉了明中葉以來立功的書生小吏:“韓襄毅之用陶魯,小吏也;王文成之用龍光、冀元亨,一罷吏,一老儒也。胡襄懋之用蔣洲、陳可願也,兩遊閑書生也。”陶魯以蔭授新會丞,廣西賊起,以擊賊功升知縣。成化元年(1465)發兵鎮壓廣西瑤、侗賊,韓雍以左僉都禦史讚理軍務,實總督破賊。用陶魯計輒勝,請擢升陶魯為僉事。後官至湖廣左布政使兼廣東按察副使。正德十四年(1519)寧王朱宸濠起兵反叛,王陽明率兵平亂,致仕縣丞龍光等“或詐為兵檄以撓其進止,壞其事機,或偽書反間以離其心腹,散其黨與”,舉人冀元亨受命“勸說寧王”,二人立下大功,但一未受賞拔,一反被誣人獄。胡宗憲平倭,門客書生蔣洲、陳可願曾奉命出使勸諭日本國王,並勸說王海來降,立下大功。當時的軍幕為臨時性軍事機構,所任用的人員十分廣泛,有退職官員,有吏員,有舉人,也有書生,他們或是被招至門下,或是主動投靠,都是以私人名義進行的。錢謙益所舉的例子中隻有陶魯得升官職,其餘諸人都未得官。且其中陶魯、龍光一為令,一為丞,冀元亨為舉人,都是已經有了做官資格的人,隻有蔣洲、陳可願為布衣書生。這些人都直接參讚軍事,或受命出使,立有大功,但諸人並不能得官,隻有陶魯隨韓雍前巳是縣令,故得擢升僉事。錢謙益所送的處士張思任雖然後來升軍官,但又因戰敗為董漢儒彈劾,雖當事置不問,可知他也沒有立大功,因而沒有升遷的機會。這與前代軍幕所擁有的自主辟署官員的權力已完全不同,隻能辟而不能署,屬於私人用人。明代重大軍事活動中幾乎都設有佐理機構,召辟辦事人員,但實際上投奔來的士人心中很明白,他們很少有升職為官的可能,有的人隻是為了滿足內心的入世理想,到後來所謂的入幕就隻是為了滿足生活所需。
邊幕也是軍幕的一種,隻不過它發生在邊境上,屬於特殊地域。明代一直沒有很好地解決邊境問題,從景泰年間的土木堡之變直至明亡,邊境戰爭很少停止過。嘉靖以來,邊事日緊,國家對邊境的投人增加,邊幕也開始出現,於慎思《贈金吾侯君赴太原幕府序》記嘉靖間:“司馬兩溪萬公……董太原之師,建牙開府,求識幹勇力之士,讚宣謀畫於左右,而山東侯生適以例輸司農,奏可金吾右職,遂因翁之行塞,委身以從焉。”尤其是隆慶間,“款市事成,西北弛備,輦下皆以諸邊為外府”,各類人等奔赴塞上,入幕為賓。明代以文官主軍事,各處所派總督軍務的官員都是文官,一般以巡按禦史出使,輔佐官員都由中央政府委派。武官則自成一個係統,武官可以世蔭,直接統領軍隊,受總督指揮。邊幕實際上也和軍幕一樣,官員沒有自行置吏置官的權力,有所委任也需報請中央政府批準。天啟二年(1622),孫承宗任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經略遼東軍務,受知於孫承宗的茅元儀出任幕府“讚畫”,因功擢為翰林院待詔,天啟五年(1625),任副總兵。陳第於嘉靖四十一年(1562)參戚繼光軍事,萬曆元年(1573)人俞大猷幕下,四年(1576)領兵出薊鎮防秋,後升副總兵。他們二人的升遷與獲得正式任命在明代邊幕中極少,這樣的際遇對其他山人來說是想都不敢想的。在邊幕中受辟的人又很少參讚軍事,隻是為將帥軍官提供某種服務。這種服務從山人的詩文吹噓到醫卜星相、樂師琴師奉獻技藝以博一賞,完全是為了利益,根本與軍事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