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緒論(1 / 3)

中國傳統文化有三個幹流,首先是上層社會文化,從階級上說,即封建地主所創造和享有的文化;其次是中層社會文化,即城市人民的文化,主要是商業市民所有的文化;最後是底層社會文化,即廣大農民所創造和傳承的文化。這三種文化在不同時代的地位和影響各不相同,上層社會文化始終是正統文化,是社會的主導文化,而中、底層社會文化則在正統話語的壓製下頑強成長,並在特殊的曆史境遇中獲得發展。在文化發展中,城市商業文化大有後來崛起之勢,特別是在明代。隨著明代社會的變化,封建上層文化與中層城市商業文化呈現並存現象,甚至有後來居上的趨勢(僅就其在現有評價體係中的文化成果而言),城市商業文化不僅影響著城市市民,也影響著士人階層。表現在文學上,上層社會文學即所謂雅文學與中、底層社會文學即所謂俗文學是兩股最大的勢力,而俗文學以其突出、鮮活的創作出現在文壇上,日漸壯大,與雅文學並駕齊驅。由士大夫到市井平民,文化權力不再被少數士大夫精英所掌握,城市市民和廣大農民同樣以其文學作品獲得了文化上的發言權,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文化權力的下降。

但這種分析還隻具有抽象的意義,而且這種文化層次的劃分完全依據階級尺度。實際上,階級內部也有不同的層級。就上層社會而言,當統治階級無法完全、充分地分配其有限的資源時,就會在同一階級中產生不同層級。在自隋唐以來形成的中國傳統社會選拔人才的科舉製度及由此而形成的文官社會中,自然造就了高層官僚與中下層官員兩個層級,而不能入仕的士人達到一定規模時,也形成另一個層級。當階級缺乏足夠的組織或權力完全控製“文化權力”時,也就產生了一個文化再分層現象,即在某一個文化層次上,文化權力進行再分配。

這裏,我所要研究的是明代上層社會群體的再分層及由此產生的文化分層現象的一個方麵。

明代上層文化分層是一個十分突出的現象,隻不過研究者多注意於雅、俗即上層文化與中下層兩種文化的升降,忽視了雅文化內部發生的變化。通過研究明代雅文化的發展,我們認為,可以分三個層次:台閣文化、郎署或稱曹僚文化、山林文化。台閣文化是指以大學士及翰林院官員為中心形成的,代表高層士大夫群體的文化;郎署或曹僚文化是指以六部、科道及府縣官這些中下層官員形成的群體文化;山林文化則是指不出仕或未能出仕的士人所代表的群體文化。這個分層主要依據各群體在上層社會中的不同地位而劃分,同時,這個劃分也隱含了對明代上層文化變遷過程的曆史描述。這三個層級的發展、演變構成了明代社會文化史上一道引人注目的風景線,更為豐富的是他們所代表的文化(集中表現在文學思想、風尚、流派的嬗變)變遷。明代山林文化也經曆了四個階段的發展:從明初的隱士,到弘治、正德間的才子,再到嘉靖、萬曆以來的山人,最終是嘉、萬以來社會中普遍流行的名士群體。對這一現象的描述和分析不是本書所能夠承擔的,本書所研究的隻是山林群體及其文化發展演變過程中的一個突出現象:山人群體及其文學創作中所表現的文化意義。

明代山林之士即中下層文人有多種稱謂方式,如山人、布衣、處士、隱君、逸士、名士等。人們在使用這些稱謂時,稱謂對象也很複雜,或指隱士,或指文學之士,或指下層士人,或指中下層紳士地主。“山人”成為人們普遍使用的一個稱號,上至高官,下至士人、技藝之士,很多人以山人自稱,因而社會上逐漸把“山人”稱號定位於一個特殊的士人群體。這個群體逐漸形成士人社會的一個階層,成員構成、謀生方式、活動方式、精神風貌都具有相同的特征,甚至有了階層意識。這個群體就是我們這裏所要討論的山人群體。

什麼是山人呢?在論文中,我通過對大量明代文獻的征引,將山人界定為以詩文書畫為工具,幹謁權貴,並不斷地流動,以獲得“幕修”或贈與為最主要目的的一個士人社會群體。類似於以明代山人的方式謀生的人曆代並不少見,但形成一個群體還是在明代。山人群體出現於明代成化(1465—1487)年間,至嘉靖、萬曆(1522—1619)間而大盛。他們的社會身份比較複雜,其中既有獲得科名的諸生、貢生,有時稱為文學生、太學生;也有沒有任何功名的人,真實的社會身份應該是布衣;還有較高功名的舉人、進士,黜落官員、失職武官也有成為山人的。山人群體的主體是具有一般功名的諸生、貢生及布衣。山人群體產生的主要原因是嚴格的科舉製度對士人的拒斥,大量士人不能進入士的最高層級,國家容納不下日益增多的士人,而士人又沒有別的出路,為了謀生,不得不以他們的文藝才能取得生活資料,成為山人。明代以前及明初,在科舉製之外,還有薦舉製度作為取士的補充,明代中期以後,薦舉才能之士,搜訪遺逸的政府行為不複存在,科舉失敗的士人連這條路也被堵死。明代也沒有一個可以容納失意士人的幕府製度,所謂幕客、門客隻是製度外的謀生之路,沒有任何保障。明代山人大多是江南一帶人士,這裏正是明代經濟最為發達的地區,發達的經濟所導致的商品消費和人生欲望的高漲,使得士人不能再安於貧賤的生活,傳統的隱逸文化對他們來說不再具有真實的生活意義,而隻有精神上的關聯。江南一帶也是文化中心,廣泛而豐富的交遊活動刺激了士人,他們不再安於一隅,而希望增廣見聞,或四處遊動,或結社唱和,流連詩酒,或曆覽名山大川,足跡幾遍天下。山人群體的出現是明代獨特的社會、文化現象,他們是社會的產物,卻又被社會製度化拋棄,隻能在社會的縫隙中生存。

餘英時在討論漢魏之際士的新自覺與新思潮時,從士人重交遊論起,以此作為士人群體自覺的外在表現形式之一。於迎春《秦漢士史》第十三章承此觀點,指出東漢後期以來,周遊而學、轉益多師的風尚在轉變著學術習尚的同時,也體現並完成著士階層內部的新的關係形態。全國各地的士人有可能打破地域分野的限製,有助於文化的活化、傳播和再造。同時,這種廣泛的社會活動也推動了士人突破諸種限定,是對傳統價值的背離,形成立場鮮明的批判性社會政治輿論。這個觀點給我們提供了一個觀察士階層變遷的角度。從曆史變遷的角度看,如果說漢代的統一帝國促使先秦“遊士”完成了向“士大夫”的角色轉換,那麼“遊學”就是在士大夫體製下重建群體自我的努力。更進一步,科舉製施行以來,“遊學”又一變而為“遊曆”,他們縱遊名山大川,與天下名士豪俊上下其議論,從而保持了士人一定程度上的獨立,相互切磋,互相激勵,使士人得以在固定的政治體製下獲得群體的自我激活。明代士人的“學”被固定在科舉製度上,但他們也努力突破這種被固定而導致的自我僵化的命運,弘治、正德以來,以吳中四才於為中心的士人活動,各種文學結社活動、文學集團和文學流派的空前活躍,以及廣泛的講學活動,都可以視作士人保持群體活力的努力。在廣泛而普遍的交遊活動中,有一種新型的活動開始出現,我們可以稱之為“遊客”,它與先秦遊士的遊食四方,漢代士人的遊學不同,也與唐宋以來士人的遊曆不同,而帶有明顯的依附性、寄生性,在社會的縫隙中生存,這種活動的主體就是山人群體。

如果我們從更廣闊的角度出發,還會發現山人群體在社會層級結構中具有突破性意義。餘英時指出:從“遊士”到“士大夫”是中國知識階層的一個最基本的變化,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是士與宗族緊密結合的士族化,一是與田產結下不解之緣的地主化,“使士在鄉土生根”。這個龐大的特殊階層,成為治理國家的強大後備軍,在未進入官僚政府之前,他們也負有重要責任。張仲禮從正麵分析了紳士階層的社會作用:“紳士作為一個居於領柚地位和享有各種特權的社會集團,也承擔了若幹社會職責。他們視自己家鄉的福利增進和利益保護為己任。在政府官員麵前,他們代表了本地的利益。他們承擔了諸如公益活動、排解糾紛、興建公共工程,有時還組織團練和征稅等事務。他們在文化上的領袖作用包括弘揚儒學社會所有的價值觀念以及這些的物質表現,諸如維護寺院、學校和貢院等。”張仲禮此處所論雖為清代紳士,但與明代的情況相去不遠顧炎武則從反麵分析揭示了這個階層中“生員”的種種惡劣行為,“今天下之出入公門以撓官府之政者,生員也;倚勢以武斷於鄉裏者,生員也;與胥吏為緣,甚有身自為胥吏者,生員也;官府一拂其意,則群起而哄者,生員也;把持官府之陰事,而與之為市者,生員也”。甚至將生員與鄉宦、胥吏並列為“天下之病民者”。

山人群體是不能成為士大夫的士,再次成為“遊”士,但時代的變遷及政治製度、取士製度的固定化使他們得不到戰國之士受到的禮遇,而成為一個寄生群體。這一變化在明代更加突出,而更為突出的是山人失去了士族化和地主化這兩個依托。山人群體的身份構成並不相同,有的有田土近千畝,大多數則並非有影響的鄉紳地主,有的甚至連小地主都算不上。大多數山人出身低下微賤,家境貧寒,這些人多是窮諸生、窮食客,不得不依附於縉紳之門,侍候大家公子讀書,或奔走四方,投人乞食。總體上說,他們屬於“小鄉紳”之列,自然談不上宗族化。俞允文、謝榛、盧柟、王逢年、餘安期、唐詩、沈明臣、張之象、吳擴、沈仕、黃克晦、王寅、莫叔明、宋登春、呂時臣、周天球、童佩、顧聖之、陳昂“皆布衣崛起,無所因藉”。他們中一些人的生活水平甚至隻相當於城市平民,如陳昂。他們是“士”,而且有較高的社會聲譽,但他們的社會地位其實很低,處於“士”與“民”之間。即使那些名山人與宗族的關係也不很緊密,他們遊於四方,四處奔波,自然切斷了與宗族的密切聯係。這樣,山人群體中的大部分人就無法發揮張仲禮所論的紳士階層的正麵作用,也沒有力量對社會構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