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盛名之下的真相——文化名人之謎(4)(1 / 2)

好萊塢性感女星瑪麗蓮·夢露在香消玉殞之時,在遺囑中把全部家產都留給了她的導師、紐約“演員工作室”著名指導李·斯特斯伯格——一個在她生命中充當父親角色的演藝教師。自1956年以來,夢露一直與李一家來往甚密,李的第二任妻子保拉、女兒蘇珊也都曾是夢露信任依賴的朋友和傾吐心聲的對象。憑借已經去世的蘇珊未出版的傳記《一個新時代異教徒的懺悔》和夢露一些同學的敘述,我們獲得了一些鮮為人知的內幕。

1999年,英國克裏斯蒂拍賣行拍賣了近千件夢露的私人物品,這些物品最終共拍得1340萬美元。

在這些私人物品中,夢露向約翰·肯尼迪總統祝賀生日時穿過的一件肉色緊身晚裝以126萬美元拍出,她的一張臨時駕照以14.5萬美元拍出,她改入猶太教的證書也獲得了8萬美元的高價。

1962年8月5日,時年36歲的夢露死在洛杉磯的家中,驗屍報告說她體內含有致命劑量的巴比妥酸鹽——一種鎮靜劑。

夢露在遺囑中將所有衣物和個人物品都留給了自己的導師和朋友李·斯特斯伯格,並讓李“根據獨立判斷,把這些物品分給我(夢露)的朋友、同事和我愛的人。”隨後,李當時的妻子保拉將夢露的遺物存放妥當。

有傳言說這些物品一直被放在李·斯特斯伯格家公寓同一層的一間屋子裏。

李生前常說:“瑪麗蓮的東西最後會到博物館去。”然而,李去世後,他的第三任妻子安娜卻出售了夢露的不動產和特許權。1999年,安娜又將夢露的私人物品全部拍賣。

夢露於1926年6月1日出生在洛杉磯,原名叫諾瑪·瓊·貝克。諾瑪16歲前生活在收養孤兒的家庭、孤兒院和母親朋友家中,受了不少折磨。

1942年,16歲的諾瑪·瓊與鄰居吉米·多爾蒂結婚,1946年,兩人離婚。同一年,她開始使用瑪麗蓮·夢露這個名字踏入演藝界,成了當時好萊塢最受歡迎的女演員。

1954年,她與喬·迪馬喬結婚,可惜這段婚姻隻持續了9個月。

在好萊塢有過一段經曆後,夢露打算做“一名正經的演員”。

1956年,她來到紐約,開始跟隨李學習表演。除了帶夢露到演員工作室聽課外,李在自己家中對她進行個別輔導。李和夢露之間的師生關係密切而又引人入勝。

很顯然,他們都在對方那裏代表著什麼。李似乎扮演了夢露一直缺失的父親一角,因為李能證明,夢露的存在是有意義的。而另一方麵,夢露則成了李通往名利場和上層社會的入場券。

當時和夢露一起學習的演員帕·特麗夏回憶了一次與李和夢露的經曆。

那天下著大雨,帕·特麗夏正和李的女兒蘇珊站在街上,李開車過來讓她們搭車。沒想到,夢露也縮在車上的後排座上。她正在吸煙,眼神迷離,漂白過的金發很亂,指甲上還帶著泥。

夢露身上帶著一種神秘、無法定義的氣質,使她有別於常人。帕·特麗夏看到夢露戴著一串古典的珍珠項鏈,顆顆珍珠透著奶油色的光澤,很襯她的皮膚。

聽到有關項鏈的稱讚,夢露心不在焉地撫摩著珍珠說:“天皇給我的,是日本的裕仁天皇。我和喬在東京度蜜月時,他在一次私人慶祝儀式上送給我的。”

李有時太忙了,他的妻子保拉也會輔導夢露。後來,夢露對保拉也產生了同樣的依賴感。保拉經常表現出對夢露那串珍珠項鏈的喜愛,1957年聖誕前夜,夢露用一隻牛皮紙袋裝好項鏈,放在了李·斯特斯伯格家門口,還在一張字條上寫道,“贈給保拉——瑪麗蓮”。

在李·斯特斯伯格的介紹下,夢露結識了劇作家阿瑟·米勒,並於1956年6月嫁給了他。後來,夢露一和米勒打架就會跑到李的家裏去。她對巴比妥酸鹽等鎮靜劑的依賴性也越來越大。

蘇珊在傳記中回憶說,自己一天半夜去廚房倒牛奶,發現夢露半裸著趴在客廳的地上,正向李的房間爬去。她顯然剛服過藥。李搖搖晃晃走出來,又將夢露攙回另一個房間。門沒有關,蘇珊看見父親抱著夢露,輕聲唱著催眠曲:“睡吧,小寶寶……夢裏有天使……”這正是她小時父親唱給她的歌。

1960年後,夢露日益消沉,米勒想讓她在自己寫的影片《不合適的人》中擔任主角。瑪麗蓮不喜歡那個角色,但最終她還是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