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借喻與借代的相同點和不同點
(1)相同點:它們都用一事物代替另一事物,事物本體不出現。
(2)不同點:
①借代的作用是“稱代”,即直接把借體稱為本體,隻代不喻;借喻的作用是“比喻”,雖然也有代替的作用,但總是喻中有代。
②構成借代的基礎是事物的相關性,即要求借體和本體有某種關係;構成借喻的基礎是事物的相似性,即要求喻體和本體有某些方麵的相似。
③借喻可改為明喻或暗喻,而借代不能。
例如:①他們在園丁的辛勤培育下茁壯成長。
②不拿群眾一針一線。
例句①是比喻中的借喻,“園丁”指的是老師。可以說“老師是辛勤的園丁”。而②是借代,“一針一線”代群眾利益,是部分代整體,就不能改為比喻。
三、比擬
1.概念
比擬是把甲事物模擬作乙事物來寫的修辭方式。包括把物當作人來寫(擬人);把人當作物來寫(擬物)和把此物當作彼物來寫(擬物)幾種形式。事實上,前一種形式是把事物“人化”,後兩種形式則是把人“物化”或“把甲物乙物化”。
2.種類
(1)擬人。例如:女人坐在小院當中,手指上纏絞著柔滑修長的葦眉子。葦眉子又薄又細,在她懷裏跳躍著。
(2)擬物。例如:指導員講得真來勁兒,嘎子豎起耳朵聽。
3.比擬的作用
①色彩鮮明;⑦描繪形象;③表意豐富。
4.運用比擬應注意
事物本身的特征。
5.比喻和比擬的不同點
(1)比擬是仿照“擬體”(被模擬的事物)的特征模寫本體,重點在擬;比喻是用喻體比方本體,重點在喻。
(2)比擬中,本體和“擬體”彼此交融,渾然一體,本體必須出現,“擬體”一般不出現;比喻的本體和喻體一主一從,本體或現或不現,而喻體必須出現。
例如:①古老的神州是一沉睡未醒的睡獅,一旦覺醒,定會橫空出世。
⑦橋下的睡蓮正沉睡未醒。
例句①是比喻,把“神州”喻為“睡獅”,相似點是力量大而沉睡。例句②則是比擬,此處是把物當人來寫,是擬人。
四、誇張
1.概念
誇張是為達到某種表達需要,對事物的形象、特征、作用、程度等方麵著意擴大或縮小的修辭方式。
2.種類
誇張可分為三類,即擴大誇張、縮小誇張、超前誇張。
(1)擴大誇張:故意把客觀事物說得“大、多、高、強、深……”的誇張形式。例如: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
(2)縮小誇張:故意把客觀事物說得“小、少、低、弱、淺……”的誇張形式。例如:一個渾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麵前,眼光正像兩把刀,刺得老栓縮小了一半。
(3)超前誇張:在時間上把後出現的事物提前一步的誇張形式。例如:農民們都說:“看見這樣鮮綠的苗,就嗅出白麵包子的香味來了。”
3.誇張的作用
①揭示本質,給人以啟示;⑦烘托氣氛,增強感染力;③增強聯想,創造氣氛。
4.運用誇張要注意以下三點
第一,誇張不是浮誇,而是故意的合理的誇大,所以不能失去生活的基礎和生活的根據。下麵運用的誇張就不合事理:
同誌們,你來看,我們力量大如天,腳下地球當球玩,大洋海水能喝幹。
第二,誇張不能和事實距離過近,否則會分不清是在說事實還是在誇張。
第三。誇張要注意文體特征,如科技說明文、說理文章就很少用甚至不用誇張,以免歪曲事實。
五、對偶
1.概念
對偶是用字數相等、結構形式相同,意義對稱的一對短語或句子來表達兩個相對或相近意思的修辭方式。
2.對偶的種類
(1)正對。上下句意思上相似、相近、相補、相襯的對偶形式。例如:牆上蘆葦,頭重腳輕根底淺;山間竹筍,嘴尖皮厚腹中空。
(2)反對。上下句意思上相反或相對的對偶形式。例如: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