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少年理財故事(3)(2 / 3)

兒子約翰D·洛克菲勒三世長大之後繼承父親的遺誌成為洛克菲勒基金委員會的主席。信的全文如下:

爸爸和約翰的備忘錄——零用錢處理細則:

1.從5月1日起約翰的零用錢起始標準每周1美元50美分。

2.每周末核對賬目,如果當周約翰的財政記錄讓父親滿意,下周的零用錢上浮10美分(最高零用錢金額可等於但不超過每周2美元)。

3.每周末核對賬目,如果當周約翰的財政記錄不合規定或無法讓父親滿意,下周的零用錢下調10美分。

4.在任何一周,如果沒有可記錄的收入或支出,下周的零用錢保持本周水平。

5.每周末核對賬目,如果當周約翰的財政記錄合規定,但書寫或計算不能令爸爸滿意,下周的零用錢保持本周水平。

6.爸爸是零用錢水準調節的唯一評判人。

7.雙方同意至少20%的零用錢將用於公益事業。

8.雙方同意至少20%的零用錢將用於儲蓄。

9.雙方同意每項支出都必須清楚、確切地被記錄。

10.雙方同意在未經爸爸、媽媽或斯格爾思小姐(家庭教師)的同意下,約翰不可以購買商品,並向爸爸、媽媽要錢。

11.雙方同意如果約翰需要購買零用錢使用範圍以外的商品時,約翰必須征得爸爸、媽媽或斯格爾思小姐的同意。後者將給予約翰足夠的資金。找回的零錢和標明商品價格、找零的收據必須在商品購買的當天晚上交給資金的給予方。

12.雙方同意約翰不向任何家庭教師、爸爸的助手和他人要求墊付資金(車費除外)。

13.對於約翰存進銀行賬戶的零用錢,其超過20%的部分(見細則第八款),爸爸將向約翰的賬戶補加同等數量的存款。

14.以上零用錢公約細則將長期有效,直到簽字雙方同時決定修改其內容。

以上協議雙方同意並執行。

(第六節)小學生理財3年手握存款達2.6萬

8歲時曾6天花掉5000元壓歲錢,如今借錢給老爸也要收利息,專家稱越早理財越容易成富翁如何讓小孩打理好自己的壓歲錢,是一門很深的學問。“借錢沒得問題,但要算利息!”如果不是親眼所見,很難想像這句話是出自一個剛滿11歲的小男孩之口。小男孩的小名叫叮叮,是重慶市沙坪壩育英小學四年級學生。

一、6天曾花掉5000元

叮叮的爸爸從商多年,家裏經濟條件不錯。由於叮叮的爸媽兩家都是“大家族”,所以叮叮的長輩加起來有30多人。每到過年、過生日,叮叮都要發一筆幾千元的“大財”。

叮叮的爸爸說:“過去我們大人也不管兒子的錢,都讓他自己花。記得他8歲那年春節,5000多元的壓歲錢用了6天就沒有了。當時我們還覺得奇怪,以為是錢丟了。後來仔細一問,原來幾天時間裏他買玩具、買零食、打遊戲、請同學上公園……把壓歲錢全部花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