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三)(3 / 3)

2.付出時間:這是建立良好親子關係的必要途徑,孩子們要有足夠的時間來調適發生在生活中的重大變化。也承認自己需要時間,有耐心地去麵對新空間、新角色、新情緒。

3.溝通:溝通是建立新關係與發展親密關係的關鍵過程,新的家庭形態需要更多的溝通,溝通的重點在於了解對方和接納個別差異。

4.維持疆界:家庭成員間的責任義務有共同的認知與行動,家庭成員和前夫妻或外在的姻親之間的疆界要清楚。

5.感情與角色的困惑與重新定位:再婚的新局麵,角色換人,情感是否要去建立,使“忠誠”成為一個令人矛盾與困惑的感覺,大人小孩都需時間去學習找到新的積極舒適的定位。

6.公平對待所有子女:父母須時時提醒自己,且須公開地與子女溝通。

7.同意尋求外來支援:如果有必要,承認自己需要幫助,借助專家或團體的協助,應對再婚家庭的困難。

喪偶

配偶死亡的壓力在壓力表上是最強烈的程度。這種強烈的壓力會影響到肉體與精神狀況,導致喪偶者極高的死亡率。年輕的喪偶者很可能再婚。年長的喪偶者中,男性再婚的比率高於女性。鰥夫所遇到的困難是悲傷情緒表達得不易,還有無法照料自己,寡婦麵臨的困境是經濟困難。喪偶使得喪偶者被迫回複到單身生活,對許多喪偶者而言,最主要的心理困擾就是寂寞,覺得自己被遺棄、沒人愛,也沒有愛的對象,有人因此消沉下去,有人變得脾氣比較大。要應對這種心理的變化和感受,最重要的就是重新調整日常生活活動和調整心理上的重心,表達自己的悲傷情緒,也擴展社交生活圈,建立有用的支持係統,及從事社會服務公益義務工作等。有研究指出從事公益服務工作,有效地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意義感。

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嚴重的犯罪行為,“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務事,而是國家大事。受到家庭暴力,不是丟臉的事,你不需要躲在角落默默承受。如果你繼續忍耐,結果隻是繼續挨打,解決不了問題,你無辜的孩子在暴力威脅當中,不會有健康的身心,也不會健康地成長。”這是一段家庭暴力宣導手冊中的話,點出了家庭暴力對人身心傷害嚴重性和麵對此問題的重要性。

家庭暴力法保護的對象涵蓋了兒童、手足、配偶(前夫妻、同居人、男女朋友、同性伴侶)、老人、父母親等家庭成員;暴力的方式包括口語、肢體、性、精神、經濟及財務等方麵。因此,家庭成員間各種方式的暴力,都是家庭暴力,例如夫妻間的強暴是配偶間性暴力,是家庭暴力;家庭內的上對下的性虐待,俗稱的亂倫,是家庭暴力,也是性侵害的行為;對家中老人的精神虐待,也是家庭暴力;婚姻暴力,包括身體、精神、語言和性的暴力,是家庭暴力,法律上皆被視為暴力事件來處理。

家庭暴力的產生與施暴者“權力”和“控製”的需求,有相當大的循環關係。最內圈是權力與控製的心理需求;中圈是暴力的手法,用這些手法來滿足控製和權力的心理需求;最外圈是暴力的表現行為。

暴力也有其周而複始的循環現象,Walker提出“毆打事件的循環理論”,用以解釋婚姻暴力的動力學,他認為毆打事件的循環有三階段:①緊張建立的階段,施虐者少量的毆打,而受虐者順從,以避免對方的憤怒,但毆打次數逐漸增加;②激烈的、連續不斷的暴行階段,施虐者爆發激烈的暴行,有些受虐者有時引發暴力發生,以便快快結束它;③激情的愛、溫柔和痛悔的階段,施虐者說將放棄酗酒,不在與別的女人約會,誠意動人,送花探病,受虐者相信施虐者已經變好了,但不久之後,愛的行為消失,少數的毆打事件又起,循環又再開始。後來,擴充為四期,從衝突出現、關係緊張的“壓力期”,到雙方交戰的“爭執期”,再到一發不可收拾的“虐待暴力期”,最後施暴者會一再抱歉,竭盡所能地示好,回到“蜜月期”,然後醞釀製造下一個暴力循環。最能有效製止暴力發生的時期在第一階段的壓力期,一旦暴力發生一次,之後發生的頻率將逐漸增多增強,而暴力發生頻率漸增時,蜜月期將遞減;暴力循環的次數增加,爭執也增加,暴力虐待的嚴重性增強。在家庭暴力長期的迫害下,受害者累積的多重的心理創傷,常見的情緒包括感到孤立和無助、恐懼、憤怒、沮喪、責備自己、低自尊、想自殺、焦慮、憂鬱、酗酒、藥物濫用、煙癮等;且常出現身體上的不適和疼痛,如背痛、頭痛、全身無力、失眠或睡眠過多、沒胃口、注意力不集中、疲倦、不正常的胸痛、暈眩、對社交活動及工作提不起勁、婦科類疾病、性功能失調等,不隻需要醫療的照顧,親友的支持,若能接受專業心理谘詢或治療,更有助於走出暴力陰影,建立自信自足的生活。

暴力下成長的孩子,往往認為外在世界是不穩定的、父母的行為難以預料、暴力是解決問題的好方法,我是必須掌控所有的事才好、是我的錯造成父母失和、人們有時就該被揍、愛是痛苦的。他們往往呈現低自尊心、以破壞性的行為來得到注意,有的被動、退縮,有的高攻擊性、易怒、衝動,不良的社交技巧、自我封閉、呈現不良的自我約束、做惡夢、逃學、過早涉及性關係、害怕犯錯、完美主義、害怕嚐試、害怕做小孩等等。他們需要支持、保證和愛護、可以預期的關係、親子關係和日常生活作息的一貫性、在關係中想獲的控製力,需要別人敏感於他們的感受,並且需要學習協調溝通和正向情緒疏解管道。

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人承認自己有錯,或自己需要改變,覺得自己很苦,是對對方有理講不清,隻好打。可是,從沒想過打不是惟一的選擇,也不是解決歧異的好方法,打人的行為已經造成家庭永久的傷害,動手之後,留給對方的不隻是皮肉之傷,心理破碎的裂痕與陰影,將很難縫補。

家庭暴力施虐者有以下的特質:低自尊、無自信、易怒、持有男尊女卑的觀念、重權威、將自己的暴力行為責難於別人、強烈而病態的忌妒心、呈現雙重個性、喜怒無常、以吸毒、酗酒、暴力來解決壓力問題、以強迫性行為來作為增強自尊的手段、不相信自己的暴力行為會導致負麵結果、無法表達自己的情緒、容易積壓在心並一觸即發、溝通技巧不良、喜愛控製別人但自我控製能力不佳、過度不依賴配偶、大多沒有親近的朋友。

施暴者的谘詢治療必須針對以上的特質加以改善,並教導學習正向的疏解壓力和人際關係尊重的態度與溝通的技巧。以下有幾點建議,教導施暴者“口釋心非”溝通四部曲。

1.口:“我先不開‘口’,聽你慢慢說。”如果對方依然高分貝,請給自己來個深呼吸。

2.釋:“我誠懇的希望你能聽聽我的解‘釋’。”以比較平和的語氣,描述自己的行為事實。

3.心:“聽到你對我的看法,我的‘心’裏很難過。”以持續平和的語氣,描述對方的行為事實。

4.非:“我‘非’常感謝你為我所做的一切。”試著肯定對方,再次表達出善意。如果我早一點認識自己,早一點懂得全盤去估計嫁給一個人之後會出現的種種狀況,理智地認清實際的情況與彼此的個性,以及兩個人身份背景與成長環境的差異,我們的感情在架構上也就可能不會那麼脆弱了。

——朱衛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