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紅粉佳人、笑靨如花——佳麗名妓之謎(3)(2 / 3)

第二,趙明誠死後,李清照舉目無親,寡居的生活極端孤獨,她多情善感,富浪漫秉性,雖年近五十,因從未生育,並不自認是老年中人。就在此時,風流倜儻、口才出眾的張汝舟可能做為“酒朋詩侶”來到李清照身邊,激情似火地向她傾訴自己的欽慕之情,即所謂“如簧之說”和“似錦之言”,再通過官媒表達明媒正娶的鄭重,傳達指天畫日的婚誓,又私下給李清照弟弟做通思想工作,李清照終於在他和各方麵的撮合下,欣然再嫁。

“猥以桑榆之晚景,配茲駔儈之下材”!盼枯木逢春的李清照卻掉進了陷阱,後夫竟是個市儈小人,她進張家後才發現:張汝舟卑劣之極。他的官職是“妄增舉數”騙來的。迎娶她也不是因愛“才”而是圖“財”,是覬覦她的文物珍藏!

圖窮而匕首現,張汝舟迫使李清照交出價值連城的金石書畫,不給,就拳腳相加!怎麼辦?一般女人會這樣做:嫁雞隨雞,聽命從命,投張汝舟所好,要什麼給什麼,換得自身安全,忍辱負重,了此殘生!

李清照之為李清照,就因她不按常規辦事。她做了當朝女人絕不敢做的事:告發後夫違法行為並請求離婚,恢複自由之身。

按照宋朝的法律,告發自己的親人,即使罪名成立,也要入獄兩年。李清照告倒了後夫張汝舟,自己也鋃鐺入獄,九天後,因翰林學士綦崇禮營救,再見天日……

一個弱女子,冒入獄危險告發丈夫,太不尋常!

在封建社會的洪流中,無數的女子被夫家休棄者如過江之鯽,妻公然公堂告夫並賦“休夫曲”者,幾乎絕無僅有!

這樁離婚案恰好顯露了李清照的個性光輝,果斷堅強,拿得起,放得下,因相愛而結合,一旦認清騙子真實麵目,決不姑息遷就、拖泥帶水,立即分道揚鑣、光明磊落地堅決離婚!

李清照不僅敢做敢為,而且聰明機智,善於鬥爭。可以設想:在當時,妻子受丈夫虐待而告官求離是絕對不可能的,即使已虐待致死,娘家人告官,仍可能被加上“以屍訛詐”之罪,如果妻子告丈夫欺騙皇帝,那就成了任何貪官都不敢在上麵下其手的案子,就必須動真格的,查出實據還要報告皇帝。事實正是如此,張汝舟被妻告發“妄增舉數入官”,確實經過皇帝親自過問,下令將張汝舟流放柳州。

當年李清照因政治鬥爭導致新婚夫婦天各一方,沒想到幾十年後,政治鬥爭手段倒成了她擺脫婚姻枷鎖的有力武器,政治鬥爭致使她一生家庭的聚散離合。

陳圓圓因何看破紅塵

陳圓圓,原姓邢,名沅,字圓圓,又字畹芳,幼從養母陳氏,故改姓陳。她殊色秀容,花明雪豔,能歌善舞,色藝雙絕。陳圓圓本為昆山歌妓,曾寓居過秦淮,由於她色藝超群,更與重大曆史事件相係,所以清人便將她列入了“秦淮八豔”之中。

李自成從爭取吳三桂軍到兵敗,陳圓圓一直是關鍵人物,可以說,李自成起義軍的血汗江山,正是斷送在陳圓圓這位“小人物”身上。關鍵時刻,李自成出現了重大的決策失誤,他被農民起義階級的局限性所束縛,拱手把吳三桂數十萬雄兵讓於清軍,更使曆史從此改寫。

崇禎十七年(1644)五月二十七日,起義軍與清軍和吳三桂軍決戰失利,無奈之下,李自成把陳圓圓帶到陣前,欲要挾吳三桂。但是吳三桂下令全軍帶孝,誓死決戰起義軍。李自成不敵,率軍逃敗。

亂軍之際,陳圓圓隻身策馬逃離起義軍控製,起義軍戰敗之際,陳圓圓早已與吳三桂陣前重逢,互訴離別之苦了。著名詩人吳偉業在《圓圓曲》中描述到:“若非壯士全師勝,爭的娥眉匹馬還。娥眉馬上傳呼進,雲鬢不正驚魂定。蠟炬迎來在戰場,啼妝滿麵殘紅印。”是當時事件的傳神寫照,足見陳圓圓機警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