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王趙構在南京應天府另建朝廷。為利用李綱的聲望,起用他為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右相)。其時,李綱正在赴開封途中,接到任命,便趕到南京,竭盡思慮,為趙構籌劃重整朝綱,組織抗金,並同趙構周圍的汪伯彥、黃潛善等投降派展開尖銳鬥爭。他反對投降,主張“一切罷和議”,嚴懲張邦昌及其他為金兵效勞的宋朝官員,以勵上節。為加強抗金鬥爭的力量,他推薦堅決抗戰的老臣宗澤出任東京留守,去開封整修防禦設施;又力主設置河北招撫司和河東經製司,支持兩河軍民的抗金鬥爭,並推薦張所和傅亮分別任河北招撫使、河東經製副使。他還針對北宋以來軍政腐敗,賞罰不明等情況,頒布了新軍製度二十一條,著手整頓軍政,並建議在沿江、沿淮、沿河建置帥府,實行縱深防禦。
李綱整頓軍政的設施,有助於宋朝廷支撐局麵,尚能為宋高宗所接受。然而,他主張堅決抗金及反對投降活動,卻為宋高宗及汪伯彥、黃潛善所不容。因此,他們又設法驅逐李綱。首先,調李綱任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左相),另委黃潛善接任右仆射兼中書侍郎,以牽製李綱。接著,又罷免張所、傅亮,撤銷河北招撫司及河東經製司,蓄意破壞李綱的抗金部署,迫使李綱辭職。李綱任宰相僅75天,就被驅逐出朝,不久貶鄂州(今湖北武漢市武昌),繼又流放到海南島的萬安軍(今廣東儋縣東南)。直到建炎三年(1129)底才獲自由。
建炎四年(1130),李綱回到邵武居住。此後,於紹興二年(1132)二月至紹興三年(1133),任荊湖廣南路宣撫使,兼知潭州(後改湖南安撫使),又於紹興五年(1135)十月至七年(1137)十一月任江南西路安撫製置大使,兼知洪州。他雖然被排斥在外,但一直關心國事,一再上疏陳述政見,繼續反對屈辱投降,支持嶽飛抗金鬥爭。紹興十年(1140)正月卒。
嶽飛拒納姬妾之謎
嶽飛(1103-1142),字鵬舉,相州湯陰人(河南),為宋朝名將。事母至孝,家貧力學。其母親在他背上刺“精忠報國”四字,嶽飛以此為一生處世的準則。善於謀略,治軍嚴明,其軍以“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著稱。在其戎馬生涯中,他親自參與指揮了126仗,未嚐一敗,是名副其實的常勝將軍。
嶽飛有一句流傳近千年的名言:“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在宋代社會,官場中充溢著崇文抑武的習氣,武將被指為粗人。武將能講出如此一針見血、言簡意賅的名言,已屬極為不易,更何況是身體力行。他擔任高官之後,收入自然頗高,卻一直維持著相當簡樸的生活。後妻李娃有一次穿絲織品,嶽飛就一定要她更換為低檔的麻衣。他的私財收入是十分豐厚的,卻經常化私為公,以私財補貼軍用。有一次,以宅庫中的物品變賣,造成弓二千張。他遇害後抄家,家中根本沒有金玉珠寶,貴重物隻有三千餘匹麻布和絲絹,五千餘斛米麥,顯然還是準備貼補軍用的。
宋代的統治階層納妾是很平常的事。如抗金名將吳玠服用金石,酒色過度,咯血而死。韓世忠不僅納妾多人,還喜歡侮辱部將妻女,竟迫使猛將呼延通自殺。嶽飛的前妻劉氏是在戰亂情況下,自動離家改嫁的。他與後妻李娃廝守一生。有一次,吳玠屬官出差到嶽飛軍營,對於嶽家軍中別無姬妾、歌童、舞女等勸酒作陪,頗感驚訝。回去報告吳玠後,吳玠特別為嶽飛送來一個四川名姝,並置辦許多金玉珠寶做妝奩,卻被嶽飛打發回去。
嶽飛根本不是戀棧的官迷,他幾次上奏,都表白了準備功成身退的心跡。“三十功名塵與土”的名句,正是表達他賤視官爵的心態。南宋的百姓對此有廣泛崇高的評價,說他“手握天戈能決勝,心輕人爵隻尋幽”。
嶽飛有五個兒子,他死時僅39歲,卻已是抱兒弄孫的祖父了,長孫嶽甫比幼子嶽靄大一歲。因年齡關係,真正能隨他出入戰陣的就隻有長子嶽雲,他對嶽雲的要求可說是超乎尋常嚴格,這應是與力圖矯正宋軍中的各種裙帶風氣的腐敗有關。當嶽雲還是一名小軍士時,在訓練時不慎跌下馬來,就被嶽飛嚴責一百軍棍。嶽雲年齡稍大,就成為一名十分驍勇的戰將。他的兵器不是像演義或戲曲中所說的,是一對鐵錘而是一對鐵錐槍,軍中稱他為“贏官人”,意為這個“官人”(官員的尊稱)總能打贏。他參加過多次重要的戰役,特別在著名的潁昌大戰中,打得人為血人,馬為血馬,全身創傷一百多處,對扭轉戰局起了重大作用。但嶽飛在一般情況下,隻報將士們的戰功,卻對嶽雲的戰功扣押不報,並且多次拒絕上級或皇帝為嶽雲加官。嶽飛平時不準兒子們近酒,在學習的間隙,還讓他們參加農事,理由是“稼穡艱難,不可不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