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纏綿的、為其受苦受難的情致,一旦染上了,隻有幾樣東西堪與相比,愛情,革命……要死要活在所不惜!

書寫到這裏,那五個人、五匹馬加三隻狗還在山上奔波。

這類山坡都有個特別的相同地方,山崖裏長雜樹,山脊上長“窮樹”。這“窮樹”就像個不穿褲子的男人一樣,底下光光的,偶爾露出根尖尖的棍棍;樹頂濃密的衣服上有顆腦袋。要選擇路向很有點困難,往坡脊上走,風大,也遠離了要找的東西;坡窪走呢?灌木刺叢多,人馬都受罪。享福自然是待在家中火爐膛邊板凳上坐著,既然出了門,隻要不落雨,事情都該順著老規矩老興趣做下去。

太陽在西邊,月亮在東邊,天還亮。已經走遠了。四麵八方山腳下都不見炊煙,來到一個長滿白蘆葦的野塘邊,幺舅似乎是準備叫人找個地方過夜了。

隆慶說,西邊坡底下有個楓樹坪,大約五裏遠,空曠,煮得了飯,不如到那裏去。一個人搭話,要買得到菜就好!話沒說完,蘆葦裏跳出塊烏雲似的巨物來,“嗷”的一聲,踩著泥漿要走——“你叫龍哪樣?你來!……”幺舅對身邊的隆慶叫著——

隆慶看幺舅一眼,槍響,大家夥倒在塘邊蘆葦上。

狗擁上去,已經用不上了,隻是窮嗥。

大夥追到大家夥身邊,下馬一看,嗬!大梅花鹿!

“這叫水鹿,梅花鹿沒這麼大,花斑也不對。”

槍眼打在麵頰上,幺舅端詳了隆慶一眼,“你看好重?”

“二百多一點!”

兩匹馬架著水鹿,人和馬跟在後頭,來到楓樹坪。這坪上的楓樹太陽下正閃著火紅,那麼高的楓樹怕不有三四十棵,底下一嶄平,足足排得下五十桌酒席。

狗比人活躍,穿來穿去。有幺舅在,人似乎不敢太過興奮。

先剝了皮,再開膛剔出一副上好的鹿筋,一條長長的鹿鞭,一塊鹿尾巴。晚了,可惜上好一副鹿茸長成了鹿叉,隻得做挑水的鉤子了。

原來鍋子碗筷都是現成的,搬幾坨石頭架起灶,附近弄來水,內髒洗割之後都煮了,還割了幾塊帶骨頭的霸腿肉就灶門口烤將起來。趕山的人隨身都帶著酒,打開塞子輪流喝將起來。

幺舅一直注意隆慶,看他背後脹鼓鼓的,該是背著菩薩賭過咒,要不槍法那麼準?

太陽落山好久。十四五的月亮懸在天上,楓樹林被篝火映著。人們靜靜地喝酒吃肉和帶來的糍粑。

留一個人管火。

其餘的人和狗挨成一圓圈一覺睡到大天亮。

第二天回來時候已是快中午,那整塊整塊水鹿肉擺在院壩上真是光鮮至極。隆慶正忙著用樹杆子繃鹿皮。鹿鞭和鹿尾巴幺舅交給跟來的三個人,叫他們上藥房賣了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