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樂觀的森林資源我國現有森林麵積1.34億公頃,森林覆蓋率為13.92%,人均森林麵積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15%,森林蓄積量由20世紀80年代初的每年0.3億立方米"赤字",改增到現在的0.39億立方米盈餘,但是,用材林的消耗量仍然高於生長量,森林質量不高,鬱閉度偏低,大片的森林繼續受到無法控製的退化,任意改作其他用途、農村能源短缺以及森林病蟲害的危害,要消滅用材林的"赤字"和森林的破壞或退化,則要求采取一致緊急行動,大力培育森林資源,使公眾了解森林的重大影響,並參與保護森林資源的各種行動。
森林是陸地生態係統的主體,它不僅為社會提供木材經濟價值,而且還具有保護環境、防風固沙、蓄水保土、涵養水源、淨化大氣、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棲息地、吸收二氧化碳以及生態旅遊等功能。我國傳統的森林開發與管理正是缺乏對森林資源的這種多功能作用特性的認識,隻注重森林的直接經濟價值,而忽視了其巨大的生態價值,導致出現有林地逆轉、生產力低下、質量下降和森林病蟲害蔓延等森林退化結果。所以,要采取措施來確保森林資源的多種作用。
森林資源的培育、保護、管理與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是,加速造林綠化,提高森林質量,實現本世紀末森林覆蓋率15%-16%的目標,2000年消滅全國用材林"赤字";製止現有森林資源的破壞和退化,促進森林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全麵提高。采取有效措施維持、增進和充分評價森林的生態價值和資源效益;加強人力、技術和專業化技能,以有效地製定和實施有關維護、管理和可持續利用森林的活動。到本世紀末,建成全國森林資源監測係統,包括地方係統、監測數據和地理信息係統;在森林管理方麵,盡快實現森林資產管理體係,實行森林資源有償使用,最終建立適應市場經濟條件的森林資源監督管理體係。
為了達到以上目標,在森林資源管理中,將采取以下措施:
培育森林資源和防止森林破壞與退化的管理行為,製定各種造林和森林開發規劃,健全各級森林管理機構,提高公眾綠化意識,提倡全民綠化;堅持適地造林,重視營造混交林,采取人工造林、飛播造林、封山育林和四旁植樹等多方式造林綠化;嚴格實行森林采伐限額製度,實施總采伐量計劃管理。同時,對森林采伐、木材運輸、木材經營采取製約性管理監督,嚴格執行林木采伐許可證製度和環境影響評價製度;製定法律和管理措施,有效製止各種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
在森林資源監測和資產化管理方麵,將製定監測體係發展規劃和有關技術規範;完善和建立東北、中南、華東和西北四個國家級森林資源監測中心;建立省級和縣(局、場)級森林監測機構。開發、建立國家森林資源信息數據庫和地理信息係統。製定政策法規、試點和推廣森林資產所有權管理及有償合作管理模式。完善省和縣(局、場)級森林資源監督管理機構,實行森林資源有償使用製度,積極推行林價製度和林木商品化製度,對國有林實行森林資產化管理,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相適應的森林資源、資產管理和監督統一的新體製。監督執行森林資源發展規劃以及林木采伐和更新計劃實施。推行林產品價格改革,逐步取消林業企業的虧損補貼,實行森林資源開發補償收費。
大力培育和保護森林資源,重點抓好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和五大防護林體係建設。積極發展速生、高產、熱值高和多用途的新樹種,解決農村能源困難,對嚴重缺柴的山區將重點加快發展薪炭林。鼓勵尋找各種替代和節約能源的農村能源措施,如沼氣、太陽能、改灶節材等,以減少燃木消耗,加強林區保護,防止汙染、林火、病蟲害和其他人為因素造成的森林破壞和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