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垃圾的預處理:包括壓縮和破碎。有些國家提倡將垃圾壓縮、破碎,以便於裝運,節約運費,而且不易孳生鼠蠅,也不易引起火災。收集輸送後的垃圾還須進行填埋、焚化、堆肥或回收能源和資源等最後處理。
城市垃圾的處理
一、城市垃圾填埋
利用坑窪地填埋城市垃圾,是一種既可處置廢物,又可覆土造地使用的保護環境措施。古希臘時代就有垃圾分層覆土埋入大坑的處理方法。迄今世界各國還在用這種方法處置城市垃圾及其他固體廢物。這種方法投資少,切實可行。城市垃圾即使采用焚化、堆肥或分選回收的方法處理,也總有一部分剩餘物需要采用填埋法進行最後處置,因此填埋是最基本的處置方法。
采用填埋處理,首先要選好場地,廢礦坑、廢粘土坑、廢采石場等最為適宜。回填這些人工坑洞,有利於恢複地貌。其次應防止廢物的溶液濾瀝以及雨水徑流對水源的汙染。一般要求填埋場地的最低處應高出地下水位3米以上。若地層為透水層,則必須鋪粘土、瀝青或塑料作為隔水層;或鋪砂石,並在砂石中敷設排水係統,將濾瀝及其他液體引出,或排入下水道,或作其他處理。填埋地段還應有排氣設施,使厭氧微生物分解產生的氣體,如甲烷、二氧化碳、硫化氫等能及時逸出。這些氣體在地下長期聚集,有可能造成爆炸、火災或使人窒息的事故。
填埋的方法分為:衛生填埋、壓縮垃圾填埋、破碎垃圾填埋。
(1)衛生填埋:在回填場地上,先鋪一層厚約60厘米的垃圾,壓實後再鋪上一層厚約15厘米的鬆土、沙或粉煤灰等的覆蓋層,以避免鼠蠅孳生,並可使產生的氣體逸出,防止起火。然後依此逐層用土將垃圾分隔在夾層結構中。填至預定標高前至少留出60厘米,覆以表土,以便栽種植物。填埋的垃圾會分解下沉,在填埋的土地上,一般20年內不應建造房屋。回填場地隻能作為公園、綠化地、農田或牧場的用地。
近年來發展了一種濾瀝循環的衛生填埋法,係將回填垃圾的含水量從20%~25%提高到60%~70%,收集其濾瀝,循環使用,使垃圾保持潮濕,從而加速有機成分的厭氧分解,使填埋物較快地下沉。濾瀝循環係統由外部水源、泵站、貯留池和管網等構成。為防止濾瀝汙染地下水,還要有集水坑。窪地四壁要不透水,如窪地土層鬆散,則須加鋪瀝青層或塑料薄膜。四壁的坡度至少為3∶1,薄膜上覆蓋15~30厘米的細土保護層。集水坑也要有坡度,使水流集中。窪地底部按水流方向埋置濾管,使濾瀝向集水坑集中。濾管應用大顆粒鬆散骨料作為濾料圍護,並與一個垂直露出地麵的立管相通。要有一個全年貯水的監測井。為了保護垂直管和監測井,外麵要有一個直徑至少1米的大套管作為人孔,四壁要留垃圾取樣口。濾管附近幾米處留通氣孔,使沼氣及其他易燃氣體不致集聚。通氣管插至埋濾管的濾料層,防止氧氣與濾瀝接觸產生沉澱,影響循環使用。
(2)壓縮垃圾填埋:將垃圾壓縮後回填。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可以減少火災發生的可能性,不易孳生昆蟲,垃圾分解緩慢,生物分解率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不會產生惡臭,其濾瀝對水質汙染少,沉陷量可大大減少,回填後的土地較易利用,運輸垃圾較經濟等等。但這一方法必須有專用壓縮設備,所需勞務和投資較大。
(3)破碎垃圾填埋:先將垃圾破碎,以減小體積,提高回填後的密實度,但仍能使空氣進入,以利於需氧細菌繁殖,產生二氧化碳、熱和水等。這種方法的優點是不會發生由厭氧細菌分解產生的沼氣等引起的持續性燃燒。即使起火,碎片可自動下塌,將火壓滅。
二、城市垃圾焚化
在大城市附近,一般缺乏垃圾填埋場所,可用焚化法處理垃圾。垃圾經過燃燒,可以減小體積,便於填埋,還可以消滅各種病原體,把一些有毒、有害物質轉化為無害物質並可回收熱能。
露天焚化垃圾是一種古老的處理方法。1874年英國開始建造焚化爐。最早的焚化爐是一種長方形、用泥作殼的車,由馬拉著沿街收集居民的垃圾在車上焚燒。20世紀初歐美一些國家建造了近代焚化爐。這種焚化爐內的溫度控製在980℃左右,供應的空氣體積相當於垃圾體積的80%~120%,焚燒後剩餘物體積比原體積縮小50%~80%,最多時達90%。後來建造的內壁安裝冷卻水管的焚化爐,便於保持爐內的適宜溫度,可以減少爐子鼓風量,防止由過量空氣造成的空氣汙染,並可供應熱水和蒸汽。焚化爐應有除塵、除煙設備,以防止對大氣的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