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袁伸這番講述,鄭其揚茅塞頓開,原來訴訟案也能進行虛構,生造。最少是能夠合理性地推理,再選情節和細節的。哪能像他這個二百五,竹筒倒黑豆,如實地敘說事實呢?鄭其揚不住地點頭稱好,有些違心但又覺得十分痛快淋漓地對袁伸說,“可以,完全可以這樣去為他倆申辯。不過,他們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時,所交代的與你剛才說的情節完全不同。”
袁伸說,這沒關係,此案歸屬是市中級檢察院公訴,中級法院審理判決。按照審理程序,青佛縣公安局是負責刑偵的,現在的案卷還在縣公安局手中,要一個月才送達市檢察院。倆人投案自首至今還不到半個月,現在做些手腳去縣公安局使些關係重新把卷宗偷梁換柱還來得及。隻要有錢,隻要肯出錢,錢去死,當今連人民幣都能偽造,還怕幾張審訊破紙不能重新更改的!這種事,在我們這個政法行業裏,已屢見不鮮,司空見慣,更是公開的秘密。我受理過的訟案經曆多了。這個案子如果我受理後,我以代理律師身份,去你們青佛縣公安局交涉,在和兩名在押人見麵時,我會把我這番意見當麵告訴他們,教他們按我的辯護詞來為自己申辯。”
“公安局那裏能更改審訊筆錄嗎?”鄭其揚有些疑慮地問。
“現在都是錢鋪路,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袁伸再次舉例說法。“以前我代理的你們縣那個轟動整座縣城的進修學校飯店殺人案,兩名殺人犯就是從‘故意殺人’一步步下降為‘故意傷害’,最後兩人命都保住了,一個隻判十七年有期,另一個也隻判有期九年。我代理勝訴。你們縣公安、檢察、法院那些從上至下的政法人員沒有人不認得我這個袁伸的。”
“這個,你的同學白科長,昨天已經向我說過。也正因為你有這種辯才的本事,我才決定請你出麵為兩個可憐的農村漢子做代理律師,想借你的大手筆,贏得這場官司。”
“我盡力而為。”袁伸從公文包裏拿出一式兩份的“鑒實律師事務所代理訴訟協議書,遞給鄭其揚,說:“那就先把它們給簽了。”鄭其揚看了看上麵一些代理訴訟條文後,掏筆在簽字欄裏代肖曼寧和肖曼美簽上字,再以受委托人的身份簽上“鄭其揚”三個字。隨後袁伸在代理律師一欄裏也簽上他的名字。
完罷,鄭其揚從包裏拿出二萬元現金,分出一萬五千元為律師代理費用,另剩五千元奉送袁伸,說,“這五千元是額外補貼你辦案的車旅費、夥食費和住宿費。”袁伸爽快地全數收下,說,“我開一張一萬五千元收據給你存底,另外五千元是你給我的這費那費,我就不開收據了。”
“那是當然!那是當然!”鄭其揚屈躬著腰,終於辦成這樣一件至關重要的事,兩天來壓在心頭的一塊沉重鉛石終於落下了地,心裏頓感輕鬆了許多。
吃完午飯後,袁伸提出要實施第二步驟:即到天口鐵礦走一趟。
鄭其揚給林曰寸打去電話,說明下午和二名律師去天口鐵礦,約好林曰寸在天口鐵礦礦務部見麵。
隨後,鄭其揚乘著皇冠車在前頭開路,白首鴻搭著袁伸的奔馳自駕車跟在其後。兩輛轎東便風馳電掣直奔天口鐵礦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