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緣起,相見不識24(2 / 3)

紫珞聽了,好一番氣結。

當下,兩人在隱蔽處商議一番,最後決定讓朧月把紫珞易容成淩嵐的模樣,先蒙混著回去待嫁館再說,看能不能在餘下的時間內把人找回,北滄朝廷那邊,暫時絕不得驚動,能拖就拖。

是的,情況因為淩嵐的失蹤變的複雜起來——

眼看婚禮在際,他們這些送嫁的人,要是在這個節骨眼上交不出新娘子,北滄朝廷可以認為他們並沒有和親的誠意,是在有心愚弄北滄皇室。

而南詔呢,便可借機生怨:丫的,好端端一個公主送來這裏說沒了就沒了,當南詔好欺負啊——肯定不服氣!

萬一這後續發展的結果是:梆匪把淩嵐給殺了,事兒會變的越發不好收拾——眼前,兩國的局勢,劍拔弩張的,兩邊都繃著一根弦,故,絕不能再出亂,一亂,必興戰。

父親之所以逼她親自送淩嵐過來,怕的就是發生這樣的事。

沒想到,怕什麼居然就給來什麼!

第二天,他們了無所獲,唯一解決當務之急的就是找個人頂替上去,以確保和親順利進行。

誰可以擔當這個代嫁王妃的角色呢?

那些個隨嫁的侍女根本就不行,一沒學識,二沒涵養的,太容易露餡。

真公主已經弄丟,再整個冒牌的去唬弄人,若還被揭穿,那麼,他們這一幹隨嫁而來的估計全得客死異鄉。

朧兒倒是對紫珞說過:“要不我頂上來吧……小姐要是冒充了淩嵐,以後在蕭王府出入便會有很多限製,還怎麼去查淩嵐的下落?”

這個問題紫珞也曾考慮過,仔細想想後,覺得不行,她跟朧月比比身高,直截了當指出一個致命的破綻:

“不行的,你比我矮著半個頭呢……淩嵐身段跟我一般高,還是我來冒充吧……再說,金晟那個人,心思重……我去應付才不至於出狀況……你呢,性子太直,容易被他看穿。月兒,要是你陷到他手上,就等於把我一並輸給他了!”

正想著,外頭園子裏揚起了司儀官的高喊:“時吉已到,請新人出閣上轎……”

紫珞回過神,才記起,今兒她“嫁人”。

三月十二,大吉,宜婚,蕭王納妃,皇家辦喜事,那不是第一次,蕭王卻是第一次給一個女人如此隆重的婚禮。

眾所周知,蕭王身邊美女如雲,但他從不曾給過任何一個女人正式的名份。

大肆鋪張,造入皇族名冊,這是第一個。

在百姓的眼裏,蕭王金晟是一個神邸,戰無不勝,攻無不克,由他帶領的軍隊,紀律嚴明,出征打戰,絕不擾民,攻城略地,所到之處,一切井然有序。

蕭王最能體恤民情,南歸朝堂,殿前所議,涉及國計民生,但為北滄子民謀福祉。

故,蕭王納妃,舉城而動。

百姓們夾道相望,長長的福安街,曲曲線線的灣子湖,擠滿了看熱鬧的人。

傍晚時候,紫珞上了八抬大轎,耳邊喜樂震天,手上握著重兩個紅撲撲的蘋果,在一路顛波中進了蕭王府。

金晟騎著自己最愛的戰馬,親自相迎。

一切皆按古禮,到蕭王府後,金晟舉弓三箭射轎以立夫威,然後踢轎門,安靜的看著一身紅綾吉服的女子在喜婆與婢女的攙扶下跨過火盆,喜綾牽起,天地共拜——在所有人的見證下,正正經經的娶下了一個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