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具體分紅比例由理事會根據每年的收益決定,如出現虧損或第二年需要戰略投資等情況也可暫停分紅,但理事會擔負全部責任。在家族財產中除了每一位家庭成員都會擁有的虛擬股以外,還可以通過增發虛擬股獎賞給那些為家族發展做出巨大貢獻的人(哪怕是外人),鼓勵他們在自己的崗位上繼續發光發熱更加努力。但是這一部分股份將不再是終生製,而是職位股,即在職的時候可擁有分紅權,離職的時候則取消。
七、專門設立家族福利信托基金,每一位家族成員都可享受基金所提供的家族福利。基金將會提供家族成員所有包括基本生活費、受教育的費用、醫療費用等人一生所需的基本生活保障費用。家族會創造最好的生活條件、受教育條件、醫療條件。
八、家族理論上鼓勵成員自己選擇發展道路,不管你是想學習經商、行政、藝術。,還是想成為一個建築師、工程師,除了違法犯罪或者反人類反社會等行為,一般來家族都不會幹涉。甚至有必要的時候家族隨時可以提供幫助,幫你發展事業,但一切後果由自己承擔。比如你是一個音樂家,家族可以幫你在維也納開音樂會甚至幫你宣傳,有沒有人來聽就是你自己的事;再比如你要用自己分紅的錢創業,家族可以幫助提供渠道和人脈關係網(在不違背家族整體發展的情況下),至於賺不賺錢就看你自己了。
九、任何家族成員不得聯合外人以任何形式傷害其他家族成員或者背叛家族,否則將會被逐出家族,取消股份分紅權和家族福利。具體流程為該成員被舉報後由家族管理委員會調查,在由家族成員投票決定其是否被逐出家族。
十、這些章程將會陸續實行,一些需要長久準備的如職業經理團隊則會在李誌鵬和李元智期間會逐漸培養和發展。部分分紅也會在這之後逐漸實行,如李元文、李元武或者未來洪英達的孩子自動擁有虛擬股份,成年之後將會獲得這筆資金的支配權。但其他章程如公司管理權力的移交和家族財產的移交將會在李元智之後的一代人開始實施,畢竟現在所謂的家族都還不存在,還需要李元智通過努力來發展,在那之後,也許家族已經成為了一個隱形財閥,在移交權力保證家族的傳承也不遲。
十一、原則上以上條款為家族總章程,相當於國家憲法,是不可更改的。其他一切細則都必須遵守總章程,但是考慮到隨著時代的進步,這些條款中也許有些會過於僵化不適合時代的發展,因此可以經過全體家族有效投票人投票表決,超過三分之二的人同意後可以增加或者更改其中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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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李元智想出來的辦法,有一些也許現在還並不完善或妥帖,但是李元智準備在未來幾十年內逐步完善它,所以時間很充裕。
實話,當洪英達和李誌鵬剛看到這個辦法的時候簡直是驚呆了,可以雖然隻是個雛形,但也可以看出它的科學性,從多方麵考慮了在家族傳承中可能會出現的問題,充分考慮了內憂外患,具體的效果還不是很清楚,但至少可以保證家族能夠順利傳承下去,在往後的事情可能就隻有神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