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洪門
總會最主要的職責有兩個,一個是對人員人身安全進行保護,通過在世界各地的關係網,對遭受不公平待遇甚至是危險的成員進行法律或者行動援救;另一個就是團結各方力量把事業做大做強。
為了實現這兩個目標,做出了如下決定:投資四十億美金成立共濟控股公司,將由各個分堂各自成立自己的離岸基金投資,按投資比例占股,由洪英達任董事長。
而總公司成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集合各堂在各地的法律力量創建了共濟律師事務所和共濟會計事務所,采取有限責任合夥製,實則以換股合夥製對兩大事務所擁有實際控製權,因為兩大事務所的成員基本都被吸納進了洪門。兩大事務所不但將會自行運營,還會為洪門提供法律和財會服務。
然後成立了物流公司,總部設在舊金山,聘請李誌鵬出任e(李誌鵬已經加入致公堂),因為李元智的建議,該公司以舊金山的英文sanfranis的首字母縮寫sf命名,英文名就叫“sflgisis”,中文名叫順風物流,取一路順風之意。
順風物流一開始就合並了全球十四家航運公司,共濟控股以九家公司和十億美元的現金占有617%的股份。趙錫成的福茂集團也並入了進來占股14%,同時李誌鵬也通過一家離岸基金投資了這家公司占股8%,剩餘股份則由那些並入進來但原本不屬於洪門控製的物流公司持有。集團一成立就在全球擁有接近四白條貨船,總載重噸位接近000萬噸。這家新貴在一成立的時候就吸引了足夠的目光,再加上其e是新晉金融才子李誌鵬,更是給媒體提供了很好的素材。但是由於其複雜的股份構成,人們很難挖出誰才是這家公司的具體老板,所以李誌鵬順理成章得擋了槍,被媒體當做實際老板炒作。
而李誌鵬任順風物流e之後做的第一個決定就是在李元智的建議下收購飛虎國際公司以填補順風在航空貨運和隔夜快遞的空缺,該公司是聯邦快遞最大的競爭者,甚至比聯邦快遞早進入這個行業0年。
其實李元智最先想到收購的是聯邦快遞,可惜這幾乎不可能。聯邦快遞在八十年代後期可謂是火得一塌糊塗,因為創始人弗雷德·史密斯的創新精神,這家公司用二十年時間成長為全美國甚至全球最大的航空貨運商和快遞服務公司,甚至在上市之前就吸引了高達9600萬美元的資本,創下了美國企業界有史以來單項融入資本的最高記錄。這些資本來自於包括萬倉保險公司、花旗風險資本公司在內的幾家大型財團。聯邦快遞還被媒體評為全美國最有潛力公司的前五名。所以收購聯邦快遞可以完全不可能。
同樣的,同為美國大型物流公司的ups則是因為其背後的政府資本也基本沒有了收購的可能性。而飛虎國際公司的情況就不同了。
飛虎國際公司是全世界最大的重量貨運公司,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由幾個戰時的飛行員創辦的,公司成立以後承運的業務量持續上升,利潤也越來越多,是美國航空貨運實力最強的企業之一。到1980年,飛虎公司已擁有架波音747型飛機、11架波音77型飛機和6架d-8型飛機,擁有雇員6550人,年度營業收入為7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