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胖子(2 / 2)

在資源分配相對充分的帝國,想要成功走進上層社會,就是要分薄他人的利益。所有既得利益者,都是壓在平民頭上的一座座大山。

胖子雖然在商業方麵有極高的天分,但由於沒有較好的出身,始終要受到各方剝削和打壓。他能夠積攢下來一批貨物,並能夠支付高達一個金幣的進入商隊的費用,就足以顯出他的才華。可惜,那一夥強盜打碎了他即將獲得的成功。

失去所有財富的胖子,也失去了十數年的艱辛奮鬥。不管他曾經吃過多少苦,都已經變得毫無意義。

他是一個平民,以前是,現在是。將來,可能依然是!

“你真的識字?!”知道胖子是平民後,格瑞斯對他的話產生了質疑。

識字,這才是格瑞斯沒有立即殺他的理由。一直以來,他都苦於難以學習文字。即使他能夠從灰黑色書本上學習到一部分文字。但所有的文字都是不是孤立存在的,隻有相互結合才能用於信息的記錄和傳播。

從一本不是特意教授文字的書籍中,格瑞斯能夠學到多少文字?

所以,一聽到胖子說他會識字,格瑞斯才如此在意。隻是他暫時無法確認胖子說的話,是否屬實。如果那夥強盜不能從火海中逃出來,胖子說的話就是死無對證。那他隨便怎麼胡謅一個合適的出身,格瑞斯都不太可能發現問題。

或許是明白格瑞斯看重的價值,胖子滿口應下:“我小時候是領主兒子的隨從,跟著學了一些文字。後來,我又花高價找人學了一段時間。隻要是常見的帝國文字,我都認識!”

看到格瑞斯臉上顯露出一絲猶豫,胖子立即表忠心:“我願意獻上自己所有的知識!我最自豪的,就是識字和鑒定。”

“你還善於鑒定物品?”

“僅限常用器物!”胖子語調沉穩。

衡量許久,格瑞斯還是不願放過學習文字的好機會,甘願冒著風險收下這個胖子商人:“你可以叫我格瑞斯。”

“老板,我以後就跟著你幹了。洛倫·埃弗拉是我後來自己取的,別人都叫我胖子埃裏……”

胖子作為一個算是成功的商人,很是有些自來熟的架勢,立馬就和格瑞斯聊起自己的光輝往事。

一麵留意身邊的胖子,一麵映著火光查看是否有強盜逃出。

胖子能夠從火海中逃出來似乎是運氣極好,而留在火海中的強盜一直沒有逃出一個。一直等到火焰在黑暗中漸漸熄滅,格瑞斯都沒有等到另外的幸存者。

因為發生大火的原因,附近的野獸早就跑得不見蹤影。格瑞斯就和胖子埃裏安心地在山坡上找了個地方將就著過了一夜。但是身邊響亮的鼾聲,和對胖子埃裏的警惕,讓格瑞斯一夜都沒有睡好。

也不知道是誰效忠誰,格瑞斯似乎是為胖子做了一夜的守衛。

PS:有點卡文,兩千字居然寫了兩個多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