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在城鄉之間
在前兩編微觀層次表述的基礎上,這一編將描述社會結構層次的現象,以及這些現象與打工者未來發展的關係。打工者處在一種迷失的狀態,這種迷失最明顯的特征是:一方麵他/她們在城市艱難生活,住所簡陋狹小;另一方麵他/她們在農村蓋房/買房。雖然也知道自己不會回鄉務農,但是很多打工者還是把房子蓋在了村子裏。當你看到那些矗立在田間地頭的空空的樓房,或者僅住著老人和孩子的新房,那些房子與其說是家,不如說是“家的符號”。打工者迷失在城鄉之間,對城市、農村和自身的發展都是不利的。打工者的迷失並不是打工者個體的問題,而是轉型期間的社會問題。當城市發展需要大量的勞動力,但是這些來自農村的勞動力不能公平享受城市發展和經濟發展的成果的時候,社會就發生了斷裂,打工群體就在社會斷裂中迷失。
在和打工者相關的社會結構層次的話題中,有兩個問題和打工者的發展和出路密切相關:一個是“用工荒”,一個是產業轉移。我認為,“用工荒”是企業、政府和打工者進行角力的一種表現,“用工荒”在有些地區比較嚴重、在有些地區並不存在;企業在和政府的角力中要強化“用工荒”的嚴重程度,以便獲得政府的重視和優惠;企業在和打工者的角力中通過媒體宣傳“用工荒”的嚴重程度,以便吸引打工者前來就業;打工者在和企業的角力中處於弱勢,但是打工者的力量在於用腳投票,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業改善用工環境。“用工荒”和打工者就業的不穩定是直接相關的,打工者雖然就業不穩定,會不斷換工作,但是會繼續在城市打工。“用工荒”現象告訴我們:一個就業雖然不穩定但是數量穩定而且在不斷增長的工人群體已經形成,打工者也許沒有更好的其他選擇,但是可以選擇離開,這是弱者的武器,但是在運用這種武器的過程中打工者會加深做為工人群體的一種認識,這也是新工人群體形成的一個過程。
產業轉移本身是資本追求廉價勞動力和更高利潤的選擇,但是從客觀效果上也給落後地區帶來了發展的機遇,也給一些遠離家鄉長年在外的打工者帶來了在家鄉就業的可能性。本書沒有針對產業轉移做調研,在這裏把這個話題提出來是希望國家和社會不要把產業轉移單單做為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手段,也應該主動考慮到打工者的利益和需求。如果是這樣,那麼也許打工者不僅可以“返鄉就業”,而且也可以在家鄉安居樂業。
在十幾年以前,從政府、學者到打工者自己都認為從農村到城市的打工者最後是一定要返回農村的。十多年過去了,曆史的車輪不能倒轉,中國的社會、經濟和文化結構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打工群體是這個變化的推動者、受益者、也是受害者。現在社會和打工者自身都認為新生代打工者不會回農村了。打工者的工作、思想、消費觀念城市化了,但是打工者的工資待遇、生活環境和社會保障沒有城市化,再加上抱著打工者終歸要返鄉的陳舊觀念不放,和不想承擔打工者社會成本的急功近利的企業和社會政策,打工者現在在城鄉之間進退兩難。這樣所造成不隻是打工者境遇尷尬(身份認同、無法歸屬城市,又不能回去農村),而且直接造成經濟資源的浪費(打工者投資建房卻不能居住),直接阻礙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經濟不平等、社會不公平、打工者子女的教育和發展受傷害)。
外出打工是絕大多數農村青壯年的選擇。擺在我們眼前的現實是:打工者在城市工作、在城市生活,但是城市無法安家。那怎麼辦哪?隻好回老家了。但是因為各種因素的限製現在是不能回老家的,所以隻有將來回老家了。既然將來要回老家,那麼現在就要為將來做準備呀。所以,我們兩億多人每天忙忙碌碌都在為將來不在此地的生活做著準備。
我們下班“不能回家”,我們的生活不在此地,我們的生活不在當下。
我們在為“彼岸”、為將來進行著投入,將來和“彼岸”是我們現在艱苦生活的安慰劑,是我們現在努力拚搏的興奮劑。
一、蓋房/買房為了什麼
從調查了解的信息來看,打工者買房的目的有三個:第一,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讓自己有個家,有個窩;第二,為了給兒子娶媳婦;第三,為了讓孩子上學方便。
本書已經多次分析了這第一個目的的臆想性了,在我看來,這個家就是個“養老院”,因為年輕的時候是不會回去的,而且到了老的那天能否回去也不一定,所以這個家隻是個符號。
再分析一下為了給兒子娶媳婦而蓋房子或者買房子。同樣的道理,連父母輩都能動彈的時候都不會回老家,年輕一輩會回去嗎?真的回老家的那一天會住在幾十年前蓋的或者買的房子裏嗎?所以這個房子也隻是個符號。
為了孩子上學而買的房子是唯一眼前有實用價值的房子,但是為了這個目的買房子的比較少,大多數打工者選擇在鎮上租房子,或者讓孩子住校。
也就是說,打工者蓋房和買房主要是出於前兩個目的,而按照本書的分析前兩個目的都是隻有符號意義,所以說,打工者現在都是在為符號意義而蓋房和買房。但是這個符號意義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當在現實生活中沒有更好的出路的時候,符號的意義就顯得非常重要,是維持人精神不倒和繼續努力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