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總結聯係縣、市協商機關的工作1955年2月15日,省協商委員會主席鄧寶珊在省政協一屆一次全體會議上作的《甘肅省(包括原寧夏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工作報告》中,對聯係縣、市協商機關的工作作了如下總結:4年多來,省協委會經常和各縣、市、自治區的常委會、協委會建立聯係,發動他們聯係代表和人民,協助當地政府進行各項工作,並隨時印發有關業務的文件,經過重點視察,交流經驗,改進了工作。特別在少數民族地區,建議他們協助政府宣傳民族政策,作好民族團結工作。1951年召開了縣、市、旗常委會、協委會主席、副主席座談會,交換了協商工作的經驗。1952年第一屆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後,召集各縣、市、自治區出席會議的常委會、協委會主席和委員舉行座談,並傳達了全國省、市協商委員會秘書長會議的精神和決議,從此各地常委會、協委會的工作有了進一步的開展。根據中寧等13縣、市、旗的報告,在1953年1年內收到人民意見達1140餘件,均轉當地有關部門處理。廣通回族自治區常委會從1951年成立到1953年6月,3年中共調解回、漢之間的民族糾紛案件137件。臨夏專區在剿滅反革命馬良股匪中,臨夏、和政、廣通回族自治區常委會發動委員、代表,協助部隊與政府宣傳政策,爭取被脅迫的分子還鄉生產等工作,其效果不但密切了政府與人民的關係,同時也安定了社會秩序,加強了團結,支援了剿匪部隊。在實行糧食統購統銷中,各縣、市自治區一般的都召開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講明政策,交待任務,會後並組織向各階層人民進行宣傳,從而提高了人民群眾的覺悟,使得糧食統購統銷工作順利進行。
第二節第一屆省政協與州、市、縣政協的聯係
一、加強與各縣、市、自治區常委會、協委會的聯係1955年2月,一屆省政協成立,而各縣、市、自治區政協地方委員會還未產生,省政協仍和暫行保留的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常委會、協委會保持聯係,將一屆省政協成立情況和當時應進行的中心工作,用書麵通知各縣、市、自治區常委會、協委會,並建議其從聯係各階層人民,協助政府做好反對使用原子武器簽名運動、推銷1955年國家經濟建設公債、搞好春耕生產等方麵進行工作。各縣、市、自治區常委會、協委會寫報告及時回應,積極開展工作。
二、建議成立政協地方委員會1955年3月,省政協根據政協章程規定和甘肅省實際情況,建議中共甘肅省委決定設立下列政協地方委員會;1自治州或相當於州的市,即蘭州市、蒙古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吳忠回族自治州、西海固自治州;2自治州所屬的縣,即臨潭縣、夏河縣、卓尼縣;3自治縣,即廣通回族自治縣、涇源回族自治縣、張家川回族自治縣、肅南裕固族自治縣;4縣或等於縣的市,即武威縣、臨夏縣、銀川市、天水市、平涼市、臨夏市。共18個政協地方委員會。是年7月,省政協與已成立的蘭州市、甘南自治州、蒙古自治州、銀川市4個政協地方委員會取得密切的聯係,收到了他們反映的情況和送來的工作報告。省政協工商小組馬光宗委員和臨夏州政協一起調查了少數民族地區安置小商小販工作,並視察了臨夏地區農村工作,向省政協反映了小商小販安置情況和農村工作情況。省政協還同西北民族學院協商,將省政協1955年2至6月份的工作報告和下半年工作計劃綱要翻譯為蒙、藏兩種文字,分送給省政協蒙、藏族委員和民族地區政協,便於閱讀、貫徹。是年9月,省政協將設立18個地方委員會的方案報告全國政協備查。並建議和指導新成立的州、市、縣政協積極組織委員開展學習、座談,參加肅反運動,廣泛宣傳肅反政策,聯係人民群眾,向有關機關反映委員和群眾的意見、建議,協助當地政府開展中心工作。
三、協助政協地方委員會開展工作,建立製度1956年11月,全省已成立3個自治區、1個縣、5個市的政協地方委員會,超過了原定計劃。省政協建議政協地方委員會要進一步團結各方麵的人士,進行政治協商工作,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方針,調動各方麵的積極因素,協助政府完成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的各項工作;加強民族團結,協助政府引導少數民族地區人民共同走社會主義道路;繼續組織各界人士進行理論學習和時事政策的學習;按照工作需要建立一些專門工作組,密切聯係群眾,收集反映意見,分析研究問題,向國家機關積極進行建議。省政協還通過視察、訪問、開業務座談會、交流工作經驗等方法,指導和幫助各地方政協委員會改進和提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