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必須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
十六大報告提出“:必須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這要作為黨和國家的一項重大方針在全社會認真貫徹。”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階層發生了重大變化,如何掌握衡量社會成員先進與落後的標準,正確判斷社會各階層的政治屬性,是我們黨必須回答的重大問題。十六大報告強調“不能簡單地把有沒有財產、有多少財產當作判斷人們政治上先進和落後的標準,而主要應該看他們的思想政治狀況和現實表現,看他們的財產是怎麼得來的以及對財產怎麼支配和使用,看他們以自己的勞動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所做的貢獻”。正是基於這樣的判斷,報告強調“:要尊重和保護一切有益於人民和社會的勞動。不論是體力勞動還是腦力勞動,不論是簡單勞動還是複雜勞動,一切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貢獻的勞動,都是光榮的,都應該得到承認和尊重。”對為祖國富強貢獻力量的社會各階層人們都要團結,對他們的創業精神都要鼓勵,對他們的合法權益都要保護,對他們中的優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麵。
同時,要正確認識我國社會中新出現的社會階層的性質,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社會階層構成發生了新的變化,出現了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於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等社會階層。這些新的社會階層中的廣大人員所賴以依存的各種所有製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這些新的社會階層人員,不管是創業人員還是從業人員,不管是廠長經理還是技術人員;也不管是私營企業主還是個體“老板”,作為其活動載體的各種非公有製經濟組織,其相應的社會地位已被黨的十五大所明確確定:“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製度”,要長期堅持下去。把他們歸入“建設者”的行列,是合情合理,順理成章的事情。況且他們中的很多人原先就是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幹部和轉業軍人,有的還是共青團員、共產黨員。他們目前雖然在不同所有製、不同行業、不同地域之間流動,但不管其身份如何變化,隻要他們通過誠實勞動和工作,通過合法經營,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作出了貢獻,其“建設者”的社會地位是不會也不應該有變化的。這些新出現的社會階層,不是一個“新生的階級”。他們同舊社會的“資本家”、“剝削階級”,無論是階級構成還是政治態度,都有著本質的區別。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製度,積極投身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愛國、敬業、守法,在通過自己的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逐漸富裕起來的同時,用多種形式回報祖國和人民。所以,他們理所當然地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為了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為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增添新力量,我們一定要正確認識和充分發揮這些新的階層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