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是時候對全書作一個收尾了。
“海盜”的定義和範圍從來都是有爭議的。從公元前2000年甚至更早,從第一個海盜誕生的那天起,這個詞就被賦予了太多的含義:一種受人尊敬的職業,商人假期裏打的短工,奴隸們忍無可忍的自救行為,政府支持的光榮事業,所有這些,都曾經是“海盜”的別稱和代名詞。
古希臘人把海盜與遊牧、農耕、捕魚、狩獵看作是賴以生存的五種基本手段之一。在他們看來,當海盜和做商人或者做工人沒有區別,也許還更富有挑戰性。16世紀的英國海盜甚至可以拿著政府頒發的許可證堂而皇之地在海上搶劫,成為政府創收的主要工具。
這些海盜,在當時的曆史環境中,都曾被視為“英雄”。
讓我們感到不解的是,能夠在曆史舞台中有所作為的海盜幾乎都是歐洲人。亞洲雖然也有海盜,但除了14世紀初在中國東南沿海和朝鮮半島一帶活躍的“倭寇”尚可一提,其他的都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這也許和文化有關。
我們知道享譽古代的“四大文明”中,有三大文明都是典型的農耕文明,不論是在古埃及、印度或是源於黃河流域的中華文明都是如此,那裏的人民習慣於樂天知命的自給自足。隻有兩河流域附近的遊牧民族率先離開原居住地來到了自然資源更為豐富的地中海,歐洲文明從此翻開了新的一頁。
從羅馬崛起到諸侯割據,整個歐洲始終處在一種民族遷徙和融合的過程中,古羅馬的戰士也好,北歐海盜也好,中世紀的騎士也好,大家所做的事情都是征服和侵略,隻是叫法不同而已。
同時,由於這種開拓,不同地區不同種族的人民在相互的融合和交流中取長補短。彼時,美洲和東亞的人們也在戰爭,不過他們的膽子就要小很多,戰爭多半在操同一種語言的人之間進行,這有點像是“鄰裏間的紛爭”,趨同的宗法限製了他們的思維和眼光,並很容易滋生自我陶醉。那些最早東奔西走、忙碌地尋找自己落腳地的民族最終走在了時代的前列,這中間少不了同樣富有冒險和開拓精神的歐洲海盜們。
這些海盜做了許多事情。且不說早期地中海的城市發展離不開海盜,許多政權與海盜的關係至今還是曆史學家津津樂道的話題,從本都國王米特裏達特斯到迦太基的12位大船主,從西西裏到塞浦路斯,從威尼斯到熱那亞,沒有哪個人物和風情萬種的城市可以洗脫與海盜的關係。正史和野史多次記載這些海盜與奴隸主和封建城邦之間做過的種種交易:斯巴達克起義在他們的出賣下功敗垂成,愷撒在他們手裏值20個塔蘭特,龐培因為他們一戰成名。最值得炫耀的莫過於來自北歐的維京人,是他們用三個世紀徹底改變了歐洲的格局。他們移民冰島,開墾格陵蘭,遠征西伯利亞,讓西歐人民的轉移和遷徙更加頻繁,讓法國和英國選擇了巴黎和倫敦作為今天的首都,讓英格蘭搖身一變成了近代著名的日不落帝國並首先支持新一代海盜用海上的收益給國庫添稅。卡努特大帝、諾曼底大公、征服者威廉,每一個名字都如雷貫耳。如今已經分不清究竟是海盜成就了維京人還是維京人光大了海盜。
接下來的時間對於整個歐洲而言是黑暗的。大陸的王朝更迭頻頻,狂熱的人們以挑起事端作為生活的主要內容:一會兒因為對耶穌的看法不同而爭吵不休;一會兒打著聖戰的旗號東征西討;一會兒又把隔壁鄰居家的小女兒說成是巫婆,人們躲在家裏透過玻璃窗戶觀察街道上軍隊旗幟顏色的變化,揣測時局對未來的影響,惶惶的內心完全忽略還有“海盜”這種族群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