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達爾文(2 / 2)

原來這是一名黑叔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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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爾文覺得自己很倒黴。

是的,很倒黴。

他來自非洲一處落後的國家,幾內亞比紹——這是一個被聯合國列為全世界最不發達的國家之一。雖然有著豐富的礦產與漁業,但在黑叔叔的手中似乎並沒有發揮出其中的價值。

作為一名非洲部落的第一繼承人,達爾文從十幾歲就被頗有遠見的酋長父親送到美國學習。達爾文也不負眾望,先後在各種學校裏學習,最後更是憑借刻苦的努力以優異的成績畢業。

然而天有不測風雲。正當達爾文躊躇滿誌,準備回到家鄉一展胸中所長時,達爾文被迫卷入了一起搶劫凶殺案當中。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在一個風和日麗的下午,達爾文悠閑的走在大街上,規劃著如何發展家鄉。

正在這時,對麵的一家珠寶店中傳來了一聲槍響,隨後,一群蒙麵人持槍背包就跑了出來。

作為一名外國人,達爾文對這種事情當然是喜聞樂見的,順便觀察一下警方是怎麼處理這件事,他也好學習學習。

在達爾文的認真觀察中,這群劫匪十分有計劃的逃離這裏,整個動作行雲流水。

這群劫匪打劫完這家珠寶店後毫不留戀,迅速有計劃的逃竄,讓達爾文暗讚不已。

這時,警方的警笛聲已經穿了過來。

然而,‘及時’趕到的警方在追捕的過程中卻不由分說的將達爾文拷走,理由是懷疑他是劫匪中的一員,站在這裏是在為同夥望風——天見可憐,達爾文隻是一個普通的吃瓜群眾,而且他四周有這麼多人不說他們望風,為什麼偏偏選他?

達爾文不明白的是,盡管這個國家在一百多年前就宣布了解放黑人奴隸宣言,但種族歧視直到現在也沒有完全解決。再加上出生於非洲的達爾文長得人高馬大、凶神惡煞,自然被警方視為嫌疑人逮捕入獄。

本以為盡管被警方抓住,但到了警局裏自然會證明其清白,然而令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最後他竟以搶劫犯的身份被判了二十年的刑——!

被關入監獄裏的達爾文最後終於想明白了:警方要抓到罪犯,以挽回自己在市民中的聲譽;市民們要求警方盡快抓到罪犯,這樣他們才有安全感。而孤立無援的達爾文隻能被冤枉,關進了監獄裏!

要想出獄,隻能找律師來幫助他。但這一切都需要錢。

達爾文的家鄉並不富裕,甚至說十分的落後。哪裏平常連電話信號都沒有。想要通信需要上離家有幾百裏地的一個小城鎮裏才有一個老舊的電話亭。即便是聯係上了,為了供他上出國大學,他的父親費了好大的積蓄才辦成,已經沒有閑錢再為他請律師。而想要等到刑滿,還需要二十年。人生能有幾個二十年?

反正最後都需要回到家鄉,是不是美國的通緝犯沒有多大關係。由此,達爾文生出了逃獄再私渡回國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