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印度的農村組織
印度屬於發展中國家,因其長期是英國的殖民地,其農村組織被深深地烙上了殖民地的痕跡,同時受封建傳統的影響也很大。資產階級政權建立後,印度采取了一係列有利於農村組織建設的政策,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其農村組織建設仍值得深思。
一、基層管理組織—“潘查亞特”
印度是聯邦製國家,其行政管理係統分為邦、縣、區或稅收區、鄉、村。印度的村級組織稱為“潘查亞特”,是農村基層政權組織與村民自治組織的綜合體,它是一個組織兩種職能,村民自治組織既擔負著一級地方政府的職責,發揮基層政權組織的功能;同時又是村民對當地進行自治管理的自組織,發揮著村民自治的功能。1993年通過的兩個修正案使得印度的基層民主與政權建設獲得了憲法地位,確立了印度的縣、區、村三級自治製度。憲法規定:村民大會直接選舉代表組成村“潘查亞特”;由若幹村“潘查亞特”組成的區“潘查亞特”;由全縣的區“潘查亞特”組成的縣“潘查亞特”。
人口小於200萬的邦則隻有縣、村兩層:每級代表席位由直接選舉產生,各級任期都為5年,選舉必須在任期結束前,若自治機構解散,則必須在6個月內選出新的自治機構。“潘查亞特”的成員稱為“藩奇”。農村設有村長,由幾名幹部協助其工作。村長不是政府官員,由區長或縣長在村民中委任,他們大多是村子裏有錢有勢有影響的人物,其職責主要是收稅、治安、防止政府的財產遭侵占、破壞、土地管理以及人口登記。
二、群眾性自治組織—評議會係統
為反映民意和維護農民利益,印度在縣以下實行評議製度。評議會分為縣、區、鄉三級,名曰群眾性自治組織,擁有獨立經營本地財政、頒布決議、製訂發展項目和生產計劃、市場管理、調解糾紛的權力,除法律、治安、稅收歸地方行政長官負責外,評議會幾乎承擔了地方政府的所有職責。村評議會的管轄範圍一般為3個自然村,兩千多口人,評議會委員不少於5人,由村民選舉產生。評議會下設各類發展官,負責執行評議會的決議,這些發展官屬邦文官係統的職業管理人員,分管生產、財政等方麵的具體事務。由於這些發展官為政府任命,其獎懲、調動均由政府控製。因此,他們要反映政府的意誌,對評議會施加影響,故評議會與發展官在工作中的扯皮、摩擦屢見不鮮。
三、經濟組織—各種合作社
印度的經濟組織主要有信貸合作社、銷售合作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服務合作社四類。這些合作社作為廣大弱勢階層改善自身地位的依托和載體,受到廣大農民群眾的支持和歡迎。印度合作社分為基層社、地區合作社、邦合作社和中央合作社四個層次。目前共有中央級合作社聯合社21個,邦級聯合社361個,地區級聯合社2572個,形成了完整的上下聯合、覆蓋經濟發展各領域的大合作經濟體係。全國目前共有50多萬個合作社組織,網點覆蓋了100%的鄉村;全國合作社擁有社員2.09億戶,其中基層社社員1.37億戶,占家庭總數的67%。合作社在管理上強調實行民主,設立了管理委員會和董事會,但其成員很多是政府任命的,有的管委會已完全被政府的行政官員所代替,合作社已成為半國家性的組織。
信貸合作社的資金來源主要是社員存貸、政府認繳的股金以及向中心合作銀行的貸款。鄉、村的銷售合作社主要是幫助農民銷售農產品、供應農用物資和家庭消費品、向社員提供貸款;邦、縣的銷售合作社主要是從事農產品加工、倉儲設施建設等。目前,農村信貸合作社在農村的覆蓋麵已經達到96%。
農業生產合作社分聯合耕種合作社和集體耕種合作社兩種。農戶把各自的土地集中起來聯合耕種便組成聯合耕種合作社,但其所有權仍屬農戶所有;聯合耕種合作社的職能主要是製訂生產計劃、籌集資金、統一購買農用物資和銷售農產品;成員按土地和勞力分紅,其中勞力分紅所占比重較大。集體耕種合作社一般是在新開墾的荒地上為安置無地農戶而組織起來的;這類合作社的土地所有權屬於政府,社員隻有占有權和使用權;入社後,土地歸合作社集體使用,分配形式是按勞取酬;合作社在製訂生產計劃、經營管理等方麵有充分的自主權,社員退社也完全白由。
服務合作社是由政府發起的具有綜合性質的合作組織,其服務範圍非常廣,涉及信貸、農業生產、農產品流通、技術指導、谘詢服務、信息傳遞以及農民生活等方麵。
為了使農民有組織地與國內外農業市場接軌,印度還成立了食用工業公司、國家合作發展公司、國家農業和農村開發銀行、農業複興與發展公司等公共農業服務部門,使農民及時、有效地使用到了現代化的農業投入物,獲得了比較充足的財政支持。
由於各國的國情不同,國外農村組織在組織結構、功能和運行機製上各有自己的特點,但也有共同的成功經驗。我們在進行農村組織創新時如果能做到組織結構合理、組織形式多元、突出農民的主體地位、尊重農民的意願、政府合理的支持及準確的定位、因地製宜、立足公共服務貼近群眾、真正代表農民的利益等等,那麼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組織定會引領中國農民建設好社會主義新農村,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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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編寫農村幹部培訓教程,對於我這個曾經擔任過多年鄉鎮黨委書記、現在專門從事“三農”理論研究的人來說,這是我應該要做,而且要做好的一件事,所以過程盡管艱辛,但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看到這個成果付梓時,我與各位編著者都有種發自內心的滿足感。
本叢書的編寫主要是憑借我在鄉鎮工作十多年對農村幹部需求的了解,以及新形勢下農村發展的新特征來構建框架,選取內容。所以,我們不能保證叢書的所有內容都是最前沿的理論,但一定是真正可以充實農村幹部頭腦的知識。同時,我們始終堅持著這樣一個原則:盡量把複雜的問題簡單化、把深奧的理論通俗化、把枯燥的說教興趣化,不僅讓農村幹部喜歡讀,而且讀得懂、用得上。盡管或許還沒有真正做到,但是,我們已經努力過,而且還會繼續努力。
本叢書有幸邀請到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我國著名的“三農”問題研究專家韓俊先生作序,這不僅表明他對這套叢書的認可,更表明了他對“三農”事業的厚愛,寄寓了他對廣大農村幹部的重托。在此,我代表叢書的所有編著者對韓俊先生的欣然作序表示衷心的感謝!
本叢書能夠順利出版,國家行政出版社的領導給予了高度的關懷,幾位責任編輯也付出了辛勤的勞動,在此,我們表示衷心的感謝!本叢書的策劃和出版,與策劃人王斌的智慧和辛勤勞動分不開,他對“三農”事業的熱愛表現在對“三農”圖書的執著上,令我們感動,在此一並表示誠摯的謝意!
本叢書是集體勞動的成果,各位編著者都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叢書的編著者中,有的是“三農”研究領域的專家,有的是農業大學的教師,由於每本書的編著者名單已標明在書上,在此不一一介紹。需要說明的是,本叢書作為農村幹部的培訓教程,編著者在編寫過程中廣泛參考了報刊雜誌和網絡上的資料,除直接引用的外,其他沒有一一注明,敬請廣大讀者能夠理解和原諒!
農村幹部是推動農村發展的中堅力量,作為專門研究農村問題的科研工作者,能用自己的勞動為廣大農村幹部服務,為促進農村發展作出貢獻,是我們莫大的榮幸。但是,由於時間匆促,知識水平和實踐經驗有限,編寫中出現錯誤或遺漏難免,我們真誠期待廣大讀者和廣大農村幹部對叢書批評指正!
湖南省農村發展研究院院長陳文勝
201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