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一種模式的產生顯然非一日之功。從曆史看,它起源於神聖羅馬帝國,在萊茵聯盟、德意誌聯邦等諸侯國聯盟中萌芽。1867年成立的北德意誌聯邦已經具有現代聯邦製國家的某些特征;1871年誕生的第二帝國最終使德國跨入當時為數不多的聯邦製國家的行列。這一體製經過魏瑪共和國的改造,在納粹上台不久即被一黨集權的單一製取代。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德國一分為二,聯邦製隨《基本法》的頒布在西德重生。1991年原東德以5個州的形式加入聯邦德國後,聯邦製成為統一德國的國家結構形式。
現今的德國複合聯邦製無疑繼承了第二帝國和魏瑪共和國聯邦製的某些傳統。然而它的具體內容更多是在1949年《基本法》所確立的製度框架,特別是州與聯邦的權力劃分的基礎上,隨著戰後德國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各種因素的變化及它們與聯邦和州形形色色的政治活動者的相互作用,逐漸在實踐中充實和豐富起來的,並在不同的時段呈現出某些微妙或者鮮明的特征。
這種模式無疑具有很高的研究價值。理論上,德國的複合聯邦製,或者說國家之內的聯邦製,作為聯邦製的一種獨具特色的模式,為人們研究聯邦製的共性以及多樣的表現形式提供了一個不可多得的個案。研究它自1949年以來的演變過程,有助於人們了解這一體製的成因、特征、運行機製及其與政治活動者及社會政治經濟環境的相互作用,並以此來驗證和深化相關的製度理論。
在現實中,德意誌聯邦共和國是一個在歐盟、歐洲乃至世界發揮重要作用的國家。要深入了解它的政治體製和政治過程,就不能不認真研究聯邦製這一被稱為其憲政組織的基本原則之一聯邦製、共和國、福利國家及法製國家經常被德國教科書並稱為德國四大國家製度原則,參見Rudio,2000:45.並在其政治體製中占有突出地位的製度安排,研究它的構成、基本內容、運行機製、它對政治社會生活的影響以及隨外部環境變化而發生的改變。
而且,由於聯邦製與單一製在實踐中不能被簡單地視為一種相互排斥的模式嚴格意義上講,這兩個概念在學術上也隻能稱為兩種互為對照,而非相反的模式,詳細論述可參見Benz,2002.更由於德國聯邦製的複合特性,尤其是聯邦和各州在政策製定和執行過程中的相互依賴與“糾纏”,研究其機構的設置、聯邦和州在立法、執法、財稅等領域基本的職能劃分及具體的合作協調機製,以及它們如何針對外部環境的衝擊,特別是順應國內經濟社會的發展、兩德統一及歐洲一體化的挑戰作出調整,對於我國在國內迅速變化的社會經濟環境和國際上全球化的衝擊下深化政治體製改革、調整和處理中央與地方(主要是省級政府)關係,必然能夠提供有益的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