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你是什麼意思?”
很明顯,一號和三號都對此疑惑不已。
“請二位聽好,一號陪審員之前說過,吳剛先生的狗是擁有快速粉碎任何非金屬的特別功能的,也就是說,他是有在犯罪後為了處理凶器,使用那條他隨身攜帶的機械狗,將凶器徹底粉碎的可能性的!”
“什麼!”三號陪審員的麵板上出現了這個字樣。
不過這時,一號陪審員的麵板卻出現了意料之外的話:“等一下!”
“怎麼了嗎?”
“就算那條機械狗有著這種功能,這也不能說明什麼啊?就像你不能說一個人身上帶著刀,就說他是為了殺人啊?你有什麼證據說明當時,那位吳剛有動用過那條機械狗的粉碎功能呢?”
“當然可以,如果你允許的話。”
“什麼!”一號陪審員明顯有些不敢置信的樣子,“好,我允許你的請求,趕快給我證明看看。”
“請大家看一下,小樹林鐵門口的監控攝像機拍下的照片,也就是吳剛先生進去與離開時的照片,”提交了兩件證據後,鄭向說道:“誠如大家所見,吳剛先生在進去時是身披一件黃黑色夾克的,可是他在離去時,卻隻穿著一件直領長袖襯衫。那麼,在吳剛先生進去時穿的夾克去哪裏了?”
“什麼!”這一下,無論是一號還是三號都表示出了驚訝。
“明珠警方的搜查時出了名的,也就是說但凡可能作為證據的東西有可能被提交到證據界麵。可是,至少在我的證據界麵上,是沒有那件連帽衫的。”
很明顯,鄭向的證明是強有力的。審判長這時都插嘴進來詢問道:“章林警督,警方有搜查到那件夾克嗎?”
章林警督搖了搖頭,身為本案的負責人,他的話無疑有著決定性的作用。
“那麼,這件失蹤的黃黑色夾克那裏了呢?一件東西可是不會無緣無故地消失的,惟一的可能性就隻有被吳剛的機械狗給粉碎掉了。”
“啊!/確實!”一號和三號的驚訝之情似乎都要溢於言表了。
“再進一步說的話,為什麼吳剛先生要將那連帽衫粉碎掉,理由是什麼?在粉碎那連帽衫的同時他還有沒有粉碎其他東西?”
噠!噠!噠!
連續敲下木槌的審判長帶著警告的聲音說道:“辯護律師,希望你記住,最終裁決是不可以對人進行心理暗示的。”
“抱歉。”
接受了鄭向的道歉後,審判長再度開口道:“那麼一號和三號,對於辯護律師的話,你們的意見是什麼?”
“好吧,既然是我揭的秘,那麼結果就理應由我來承擔。”
“我也是,辯護律師,你也把我說服了,我也決定了。”
一號與三號似乎都下了決定,隨即原本黑色的麵板瞬間就變白了。
那代表著,那兩位將自己有罪的評決徹底推翻了,而在最終判決中,隻要獲得兩個人的首肯,就可以讓這場庭審繼續下去。
“這,這是?”
審判長顯然也有些出乎意料,“辯護人真的成功把局麵逆轉過來了!”
“審判長,既然如此的話,那庭審應該可以……”
“等等!”
從之前就一直沉默的吳剛,此時終於按捺不住地跳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