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往往可以轟動一時,凡轟動一時的事,起先無不是可怪異的。比如纏足,當時一定是很可怪異的,而後來風行了幾百年。近來把纏小的足放為天足,起先社會上同樣以為可怪,而現在也漸風行了。可見不是可怪,就不能轟動一時。社會的進化,純是千分之一的怪物,可以犧牲名譽、性命,而作可怪的事,說可怪的話以演成的。
社會的習尚,本來是革不盡,而也不能夠革盡的,但是改革一次,雖不能達完全目的,至少也可改革一部分的弊習。譬如辛亥革命,本是一個大改革,以現在的政治社會情況看,固不能說是完全成功,而社會的弊習——如北京的男風,官家廳的公門,……等等——附帶革除的,實在不少。所以在實際上說,總算是進化的多了。
這第二點的要義:個人的成分,雖僅占千分之一,而這千分之一的個人,就是社會進化的原因。人類的一切發明,都是由個人一點一點改良而成功的。惟有個人可以改良社會,社會的進化全靠個人。
學生與社會
由上一層推到這一層,其關係已很明白。不過在文明的國家,學生與社會的特殊關係,當不大顯明,而學生所負的責任,也不大很重。惟有在文明程度很低的國家,如像現在的中國,學生與社會的關係特深,所負的改良的責任也特重。這是因為學生是受過教育的人,中國現在受過完全教育的人,真不足千分之一,這千分之一受過完全教育的學生,在社會上所負的改良責任,豈不是比全數受過教育的國家的學生,特別重大嗎?
教育是給人戴一副有光的眼鏡,能明白觀察;不是給人穿一件錦繡的衣服,在人前誇耀。未受教育的人,是近視眼,沒有明白的認識,遠大的視力;受了教育,就是近視眼戴了一副近視鏡,眼光變了,可以看明清楚遠大。學生讀了書,造下學問,不是為要到他的爸爸麵前,要吃肉菜,穿綢緞;是要認他爸爸認不得的,替他爸爸說明,來幫他爸爸的忙。他爸爸不知道肥料的用法,土壤的選擇,他能知道,告訴他爸爸,給他爸爸製肥料,選土壤,那他家中的收獲,就可以比別人家多出許多了。
從前的學生都喜歡戴平光的眼鏡,那種平光的眼鏡戴如不戴,不是教育的結果。教育是要人戴能看從前看不見,並能看人家看不見的眼鏡。我說社會的改良,全靠個人,其實就是靠這些戴近視鏡,能看人所看不見的個人。
從前眼鏡鋪不發達,配眼鏡的機會少,所以近視眼,老是近視看不遠。現在不然了,戴眼鏡的機會容易的多了,差不多是送上門來,讓你去戴。若是我們不配一副眼鏡戴,那不是自棄嗎?若是僅戴一副看不清、看不遠的平光鏡,那也是可恥的事呀。
這是一個比喻,眼鏡就是知識,學生應當求知識,並應當求其所要的知識。
戴上眼鏡,往往容易招人家厭惡。從前是近視眼,看不見人家臉上的麻子,戴上眼鏡,看見人家臉上的麻子,就要說:“你是個麻子臉。”有麻子的人,多不願意別人說他的麻子。要聽見你說他是麻子,他一定要罵你,甚而或許打你。這一層意思,就是說受過教育,就認識清社會的惡習,而發不滿意的批評。這種不滿意社會的批評,最容易引起社會的反感。但是人受教育,求知識,原是為發現社會的弊端,若是受了教育,而對於社會仍是處處覺得滿意,那就是你的眼鏡配錯了光,應該返回去審查一審查,重配一副光度合適的才好。
從前伽利略因人家造的望遠鏡不適用,他自己造了一個擴大幾百倍的望遠鏡,能看木星現象。他請人來看,而社會上的人反以為他是魔術迷人,罵他為怪物、革命黨,幾乎把他弄死。他惟其不屈不撓,不可拋棄他的學說,停止他的研究,而望遠鏡竟為今日學問上、社會上重要的東西了。
總之,第一要有知識,第二要有圖書。若是沒骨子便在社會上站不住。有骨子就是有奮鬥精神,認為是真理,雖死不畏,都要去說去做。不以我看見我知道而已,還要使一班人都認識,都知道。由少數變為多數,由多數變為大多數,使一班人都承認這個真理。譬如現在有人反對修鐵路,鐵路是便利交通,有益社會的,你們應該站在房上喊叫宣傳,使人人都知道修鐵路的好處。若是有人厭惡你們,阻擋你們,你們就要拿出奮鬥的精神,與他抵抗,非把你們的目的達到。不止你們的喊叫宣傳,這種奮鬥的精神,是改造社會絕不可少的。
二十年前的革命家,現在哪裏去了?他們的消滅不外兩個原因:(1)眼鏡不適用了。二十年前的康有為是一個出風頭的革命家,不怕死的好漢子。現在人都笑他為守舊、老古董,都是由他不去把不適用的眼鏡換一換的緣故。(2)無骨子。有一班革命家,骨子軟了,人家給他些錢,或給他一個差事,教他不要幹,他就不敢幹了。沒有一種奮鬥精神,不能拿出“你不幹我幹,我偏要幹”的決心,所以都消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