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美國對華政策的製定過程與特質(1947 ~ 1948)(1)(1 / 1)

第四章參謀首長聯席會議政策計劃處對華主張異同之分析

參謀首長聯席會議在1947~1948年,曾就美國的對華政策提出說帖與建議。由於參謀首長聯席會議的考慮,可以顯示出軍事專業人員對外交上的考慮與特質,故在此依年逐節分析,以突顯其思考的演化。同時,而在最後一節亦將與國務院政策計劃處的對華主張進行比較,以對照出這二個單位對華態度的差異性。(至於1949~1950年,這關鍵性的兩年,參謀首長聯席會議的對華主張與態度究竟為何,將於第五章分析。)

第一節美國對華政策的製定過程與特質(1947~1948)

研究美國如何製定對華政策,可以同時注意二個麵向——機關與個人。所以本章先將美國對華政策的製定與執行過程略作解釋。美國對華決策中的單位機製方麵,除非機製發生重大變化,否則它是固定的。透過固定的政府機製,如美國駐華大使館、遠東司、中國科、在華軍事顧問團,以及情報係統等單位,華府可以充分地了解中國政經與社會局勢,並得到各種建議,進而製定美國所需要的對華政策。

其二是個人範疇,除了政府機製外,對華政策的製定會涉及個人。個人範疇經常在變換,實際上它隱含著外交政策規劃和執行者,與上層決策者之間微妙的互動關係。不同的人的不同意識形態與經驗,會導致他們在對華政策的評估上,會產生截然不同的看法,換言之,人事亦會影響政策。譬如以馬歇爾和麥克阿瑟為例,當馬歇爾對調停國共糾紛感到失望,指責國府之際,同樣在遠東的麥克阿瑟卻有不同意的意見,而主張援助中國。

根據恩內斯特?梅的分析,1945~1949年,美國對華政策的決策與執行過程,可以分為國務院與軍方二個部分。這兩個係統加上情報體係,使得華府得以決定和進行對華政策。但對華的決策過程中,還是國務院為“主導”地位,軍方係統則居於“輔助”角色(見圖五)。

從1947年初至1948年底,這兩年也正好是馬歇爾任職國務卿的任期,美國對華政策的特質為“舉棋不定”。為何在馬歇爾主掌國務院期間,美國對華政策會如此?根據司徒雷登的分析是導因於國際情勢、美國國內的反對,以及中國內部的局勢發展等三項原因,他說:

(一)歐洲的戰後發展令人非常吃驚,要我們采取行動的要求是緊急的,需要我們全神貫注的。在爭取全世界和平之戰略中,美國把歐洲列為第一,這是不可避免的……。

(二)在某些美國人看來,似乎有一種真正的危險存在。任何對華的有效援助,尤其是顧問式的援助,足以影響到國家政策和程序的顧問援助,會使美國更加不可解脫地被牽入中國內政,而受到更深更強的束縛。這種發展縱使不被全體中國,也會被某一些中國人猛烈反對;結果隻會加重混亂的情形。而且這辦法也會惹起其他強國的仇視和報複行動,因而會嚴重影響我們在世界其他部分盡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