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神秘來客(1 / 2)

今年的秋天,由於是閏九月的關係,雖然已經時近11月,但是河岸邊依舊是楊柳葉青青。北風也變得懶散了許多,遲遲不肯來,想來是要爽約了,如果是如實的來了,讓人倒是有個心理準備,而這遲遲的玩笑,愈發讓人覺得有些難熬。

我的古董店坐落在潘家園古董交易市場的一角,確切的說是市場的東南角,麵向西北角,與南派三叔的古董店,斜街而立。三叔的店麵麵向東南,我的店麵麵向西北,都是有講究的,當年在開店的時候,和南派三叔碰過麵,南北兩派,彙聚在一起,要在一條街上開店,難免會有一番爭執,背後依靠的派別勢力都不能小覷。倒鬥是見不得光的,一般都認為東南之位主吉,所以自有一番爭論,這也不難理解。

最後南派選出了老成持重的三叔作為代表,北派推選我為北派代表協商此事,雖然那個時候我和三叔並不相熟,但是也是彼此聞名。彼此在談判桌上,也就都禮讓對方三分。最終,我提議:北派的古董店選址在東南角。

因為北派屬於文盜,每次倒鬥,在進入地宮前都會在東南方位點上一支蠟燭,蠟燭是特殊材料特製的,選取的是上等的金絲楠木屑,碾壓成粉,然後用魚皮油炮製七七四十九天,再用上等的金箔包裹起來,集成柱狀,圓柱的直徑必須是三寸三分,高度必須是六寸六,遠看像是一個矮墩子,但是別小看了這個矮墩子,定量的燃燒時辰是12個時辰,一般倒鬥都需要在12個時辰之內完成,否則的話,將會凶多吉少。此矮墩子蠟燭,風雨不懼,不管雨有多大,風有多狂,就算是燈芯如豆,也會一直燃燒,隻有兩種情況是必滅無疑,一是氧氣稀薄之時必滅。如果蠟燭滅了,說明地宮之內氧氣稀薄,必須呆上兩個時辰,等外界的空氣和裏麵的交彙貫通之後,才可進入。二是墓主人深有怨氣,拒絕倒鬥之人叨擾,蠟燭也會自行熄滅,或者是根本就點不起來。這一點的驗證之法,是需要在兩個時辰之後方可奏效。蠟燭還有第三個作用,就是表示對所盜墓穴主人的告慰。

膽子大的倒鬥者一般是不管蠟燭明滅與否,都會長驅直入,直奔財務冥器而去。對於北派門人弟子來說,這樣的魯莽之舉,少之又少,除非藝高人膽大之輩,亡命之徒,否則任誰都會知難而退。不敢進步半分。

我列舉了如上的理由,三叔是通情達理之人,所以我為北派爭得了東南角之位。

每日都能夠看到三叔的店裏進進出出,熱鬧如常。前來三叔小店的人裏,買賣冥器的不多,很多都是慕《盜墓筆記》小說之名而來,想一探虛實,在小說裏,畢竟三叔不止一次的談到帶出過幾件無價珍寶,很多古董商人都覬覦已久。但是很多人都是笑臉進去,虎著臉出來。由於這樣的情景已經不是一年兩年了,常年如此。我早已經習慣了。三叔最近由於忙著把自己倒鬥的小說改變成影視作品,出來見客的次數是越來越少了。每次見了這些古董商人,我都不覺好笑。心想:你們這些人,追名逐利慣了,想來三叔這裏探個虛實,恐怕是錯打了算盤。區區的幾件寶貝,那是商人思維,三叔的今天早已不是玩弄幾件珍寶的量級了。

我和三叔在平日裏,見麵的時候較多,因為都是抬頭不見低頭見,隔著一條不算寬的馬路,斜對過,直接用眼就能夠瞄見對方的店裏,但是在一起說話聊天的時間是少之又少。原因有二:其一,我這個人除了能為大之外,嘴笨。開口就是得罪人,所以說能夠和我談得來的朋友,基本很少。掰著指頭都能夠數的過來,最近幾年,做了古董生意,開始逐漸的與人交往起來。其實,我對於是否能夠會和人打交道的事情,根本就沒有往心裏去,因為,我懂得一個道理:能量是守恒的,當上帝給了我一副強健的筋骨,少給了我一張圓滑的嘴,我就心滿意足了。其二,做古董生意,開個古董店,這個隻是我的一個副業,或者說是票友。我的專職行業是倒鬥。倒鬥,需要的是一副好筋骨,這樣才能有好手段,摟財寶也需要把子力氣,這個行當裏,用到嘴的還真不多,所以,嘴是否油滑,不再我的關注之內。另外,我和三叔不屬於同一個門派,他是南派,在他們南派,倒鬥不叫倒鬥,叫土夫子,淘沙,淘土等。土的掉渣的稱呼,很難等大雅之堂。這一點,作為北派的我來說,是不屑和他過多交往的。我們的行事風格不一樣,曆朝曆代的古墓,如果是被我們北派門人弟子走過的話,一般是重器完好,不會被破壞,明知搬不走,拿不動,就留在地下,以俟後人或者國家開掘,北派的門人弟子在倒鬥之時,如果地宮打開,我們會在入口的東南方向點燃一支蠟燭,對墓主行跪拜之禮,以示對此次討擾的歉意。南派的門人弟子則不然,他們所過之處,幾乎是一片瓦礫,幾無完物。很多的奇珍異寶,基本都是毀在了南派的門人弟子手裏,令後世人扼腕歎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