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湖畔時代:激情燃燒的歲月(6)(3 / 3)

孫正義終於鬆了口氣:總算成交了。在協議上簽字後,激動不已的他緊緊握著馬雲的手,對著馬、蔡二人,感慨萬千而又極為莊重地說:“記住,今天是曆史上最重要的一天,你們是我見過的最漂亮的團隊!”

5.“錢太多了我不能要”

經過三次“No”的較量之後,馬、蔡二人跟孫正義終於談妥了價錢——3000萬美元。孫正義也總算“了卻了一樁心事”,這大概也是這位在業界素有“網絡風向標”之雅稱的日本大“財主”所經曆的最艱難的談判了。

但是,孫正義很快就發現自己高興得太早了。真是夜長夢多,就在孫正義準備把那3000萬美元打進阿裏巴巴銀行賬戶的時候,馬雲卻反悔了。

反悔的原因很簡單:錢太多了。

這種解釋聽起來有些不可理解,這是什麼邏輯?難道還有嫌錢紮手的嗎?不錯,就是有這樣的人,馬雲就是個典型。

一方麵,他覺得剛剛接受高盛的500萬美元,現在完全不需要大規模的融資。而且,自從1999年3月阿裏巴巴網站上線以來,到2000年1月之前,馬雲一直是個不會“燒錢”的老板。不見媒體,不打廣告,安心做網站,做好客服,實在花不了多少資金。

問題是:談判桌上為什麼沒有反悔?難道馬雲是頓悟了嗎?

事情當然沒那麼簡單,這裏麵有一些內幕。

與孫正義初步談妥了之後,馬雲便和蔡崇信回到下榻的飯店。但是,他們沒有閑著,馬上打電話給董事們,用電話召開了一個董事會。

實際上,在與孫正義談判的時候,阿裏巴巴的股東已經不是當初的幾個創業元老了。尤其是高盛等一批投行入股之後,股東結構有了很大的調整,規範化的董事會體製也已經初步完善起來。

所以,到這個時候,很多重大決策,尤其是涉及融資、並購等重大事宜,已經不能單單靠馬雲一個人拍腦袋或者“現在、立刻、馬上”就能定下來了。他必須跟董事們協商這個事情。盡管當時的董事會結構也不算太複雜,僅阿裏巴巴管理層就占了兩個席位:馬雲、蔡崇信。而其餘的席位主要是高盛的股東,不過,既然是天使投資基金,高盛對經營、決策的事情也是很少過問的,主要還是馬雲他們說了算。

真理在流動中誕生,在辯論中分明。或者用俗語說,就是“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

董事們的討論結果頓時讓頭腦發熱的馬雲如夢初醒:太愚蠢了,我要那麼多錢幹什麼啊?

如果按照孫正義的3000萬美元出資計算,他不僅要將阿裏巴巴管理層的股權狠狠地稀釋一通,還將導致股東結構的嚴重不平衡,並且讓孫正義暫時處於相對控股的地位。

然而,馬雲自始至終的原則是:這家公司(阿裏巴巴)不允許任何機構、任何人控股。

顯然,如果現在就給了孫正義那麼多股份,將來再融資吸收新股東就很成問題,很可能出現股權過於集中的局麵——這是馬雲不能接受的,也是高盛等股東們不能接受的。

第二天,馬雲就找到孫正義的助手,提出了新條件:隻要2000萬美元!這位助手聽了馬雲的話後暴跳如雷,甚至懷疑馬雲“腦子進水”了:“簡直不可思議,你竟然嫌錢多?”

馬雲鄭重地點頭:“對,我是嫌錢多。我們隻需要足夠的錢,太多的錢會壞了事。”

這位助手想勸馬雲回心轉意,不要再“折騰”了,當然,他大概從沒見過有人敢跟自己的老板孫正義如此“囂張”,便好心相勸:“Jack,別犯傻了,你這是在賭博,以後可就沒這麼好的融資機會了!”

馬雲耐心地解釋說:“是的,我在賭博,但我隻賭自己有把握的事。2000萬美元我管得了,太多的錢就隻會害了公司……”

孫正義的助手實在聽不懂馬雲的無稽之談,二人談不下去了。

這時,蔡崇信提醒馬雲:“給孫正義發個e‐mail吧?”

於是,當著孫正義助手的麵,馬雲當場給孫正義發了個e‐mail:“……希望與孫正義先生牽手,共同闖蕩互聯網“江湖”……即使沒有緣分合作,我們還是很好的朋友……”

郵件發出之後,氣氛有些沉悶。誰都不願說話,全等這位“網絡風向標”拍板了。

……

5分鍾後,孫正義回複郵件:“……謝謝你給了我一個商業機會,我們一定會讓阿裏巴巴名揚世界,變成像雅虎一樣的網站!”

馬雲,這位可能是中國互聯網界最慷慨、最大方的老板,就這樣把“吃”到嘴裏的1000萬美元又吐了出去。連公司裏的夥伴們都有些為之痛惜,不以為然的馬雲卻振振有詞:“錢多了未必是好事,因為你不一定懂得如何花這些錢,放在銀行睡大覺還不如不要。再說我也沒管過那麼多錢,一下子給了我們幾千萬美元,怎麼管得了?”

不久之後,阿裏巴巴與軟銀公司正式簽約,軟銀公司單方出資2000萬美元,為阿裏巴巴注入曆史上第二筆風險資金。隨後,馬雲利用手中掌握的2500萬美元(包括天使基金),開始了全球“跑馬圈地”的瘋狂擴張:在日本、韓國建立合資公司,在美國建立研發中心,在歐洲設立辦事處,在香港建立總部……